Re: [請益] 轉錄文章的懲罰

看板SYSOP作者 (踮起腳尖的親吻)時間12年前 (2012/04/30 05:28),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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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一下 abacada 板主的推文。 我實在不應該再為 abacada 板主錯誤的印象浪費我的時間, 但, abacada 板主是台大 NTU-Exam 板的板主, 也當了至少三年的板主, 是台大高材生也為 PTT 付出多年。 錯誤的印象沒關係, 我擔心的是以訛傳訛, 抹煞了 PTT 一群默默努力的站務人員的付出。 前面對於 一日五篇才算 CP 的錯誤印象, 已在推文說明。 接著我又看到這前文的推文

04/30 02:16,
我記得1)板主的板也算CP 2)3天人工檢舉
04/30 02:16

04/30 02:16,
都是最近才有的措施吧
04/30 02:16
這我得再說明,免得再以訛傳訛。 (1) 3 天的人工檢舉部分, 在 2006 ~ 2007 年 ,站方召集了一群願意 24 小時值班的使用者, 成立看板警察局 (看板: PttPolice )的時候, 就有人工檢舉。 2010 年 9 月 1 日業務移轉到法務部 Violation 板, 仍由法務受理 CP 的人工檢舉。 (參 Violation 板置底 [公告] violation 板業務管轄範圍與認定標準(新制/一、開板目的與沿革) 2012 年 2 月 6 日業務移轉到板務部看板警察局, 迄今持續受理人工 CP 檢舉。 如果 2006 ~ 2007 年就開始受理人工檢舉, 這算最近才有的措施的話, 那 abacada 板主也可能是因為"最近"被開單所以新罰單罰 18 天, 我得收回當初前天撤銷罰單的決定, 重新把罰單開回給你。 過去跟現在最大的不同點在哪哩? 是對 3 天的認定。 過去 3/5 發表 CP 3 篇,3/9 CP 2 篇, 仍予處罰, 現在我們把他改成這已經不構成 CP 了。 (日數相減得四改成日數相減得三) (2)板主的板也算 的規定 6、7 年前成立的看板警察受理 CP 檢舉, 是嚴格恪守站規的, 站規及發文注意事項沒有說給板主特別優厚的待遇。 過去到現在都沒有說要讓板主有多CP一個看板的權利。 這事情到什麼時候有了變化? 2012 年 2 月 6 日 板務部成立看板警察局, 經被檢舉人申訴, 發現目前轉錄的系統顯示有令人誤解的可能。 因此,2012 年 2 月 20 日, 我先撤銷了申訴板主的罰單, 在 BM 板發起討論, 之後請系統站長把那個容易令人誤解的系統顯示改掉(感謝系統站長協助), 這更新顯示在每個使用者都可以查到的系統更新記錄裡, 另外我也到 BM 板通知所有的板主。 然後, 回到 2012 年之前對待板主的原始模樣, 就是板主沒有比一般使用者多 CP 一個板的特權。 這點也不是最近才有的措施, 是一直以來都有的措施。 只是經過討論, 更改掉可能令人誤解的系統顯示, (參前面站長的 [系統說明]) 現在, 跟這有關最大的規定更改是什麼? 是我在業務受理規定以及內部對警察同仁的要求裡, 增加了 站務、部務、群組務、組務的公告, 人工受理檢舉時不計算 CP 。 簡單的說, 你是板主, 如果你是轉群組的公告、小組的公告, 這我讓警察同仁不開單。 但如果你是板主, 你去幫一般社團宣傳, 你答應自己的學弟妹幫忙宣傳, 這憑什麼要求寬貸多一個板不開單呢? 至於 jamtu 板主的建議, 是可以討論的。 目前可以看到, 系統站長先把系統顯示罰單改成會在名片檔顯示出 此人違規 尚未繳交罰單(已累計 次) 但是不是要在轉錄系統裡很詳細的說這是第幾篇會怎麼樣處罰, 還有罰單的計算顯示, 我是覺得, 這很可以討論。 但是否因此會造成系統負擔, 由系統站長考量。 如果會,我覺得並非當務之急。 使用者要違反站規, 這五篇的最基礎規定, 在站規裡,每次你發文的注意事項畫面裡, 都一再的提醒你。 現在系統還要提醒你如果你犯站規了, 統計一下你過去的記錄, 現在會怎麼處罰,罰幾張罰幾天, 如果反而增加系統負擔。 我覺得這其中很有考慮的空間。 另外是不是反而造成大家更拼命註冊免洗帳號, 或許也是可能的後果。 至於 jamtu 板主在 PttLawSug 板說的 IP 相同的處罰, IP 相同是過去就處罰了, 並不是現在而已。 2010 年法務部 Violation 板接管 CP 業務時, 因法務人力不足, 受理處罰比較慢, 可能處罰時已喪失證據。 現在又有一群願意付出值班的使用者又組成看板警察, 處理的程序比較快。 最後, 我還是跟前面文章的最後一句話說得一樣。 站務人員想要維護這 PTT 不要被濫用, 制訂規定、執行規定、排班輪值, 系統還顯示。 但。 看不到的人總是看不到。 ※ 引述《jamtu (月光下的智慧)》之銘言: : ※ 引述《abacada (出口)》之銘言: : : 另外 : : 除了禁聲期間拉長到有罪罰顯不相當的問題之外 : : 建議設計成每隔多久時間沒有被開罰單 所累計的次數就減少1次或歸0之類的 : : 單純總量計算多不合理 這樣講也許仍不明瞭 不然我打個比方 : : 1年內違規2次 和20年內違規3次 何者比較可預期會犯罪需要嚇阻呢?? : 既然cross-post是一個很常出現的違規情形 : 而且違規行為禁言天數是由系統計算 : 在出現警告字樣的時候,為何不直接show出 : "你違規會面臨怎樣的判罰"呢?? : 另外ptt上很多使用很久的人 : 在很多個地方擔任板主,為ptt貢獻心力 : 只因為一時不小心轉錄一篇文章達到第五篇 : 被別人使用同一個ip轉了同樣的文章 : 就要面臨一個禮拜甚至更久 (數年前有違規紀錄) 的禁言 : 導致必須要用分身來管理自己原本的看板 : 這樣的處置是否太不符合人性? : 這樣對ptt長年的使用者而言,是否過於不人道? -- 若遇有水球、信件違規,請至 Violation 板檢舉 板主處置廣告推文違規,可至 ADer-Killer 板通報 歡迎光臨作家侯文詠的粉絲板 Yon 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93.162

04/30 05:29, , 1F
PS.未來 abacada 板主的錯誤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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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5:29, , 2F
恕我就不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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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5:39, , 3F
免洗ID的問題 可能需要較嚴格的人工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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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5:40, , 4F
但ptt已經使用人工註冊 照理說已經較嚴了?
04/30 05:40, 4F

04/30 05:40, , 5F
無論如何 您願意花時間解釋這麼多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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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5:41, , 6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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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感謝的話, 板主可以來應徵法務看看, 與其在這些印象中打轉, 不如為這片言論自由空間貢獻心力。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193.162 (04/30 05:47)

04/30 05:57, , 7F
如果有更多正常使用者可以免於因一時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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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5:58, , 8F
遭受超重的處罰更好~~(有人去建議板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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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04, , 9F
一時疏忽,永遠都在一時疏忽,為什麼總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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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04, , 10F
幾個人在一時疏忽,這麼多人都不會一般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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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05, , 11F
自己的權利義務自己不瞭解,總是要別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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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05, , 12F
不如在註冊時多考幾次站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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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9:10, , 13F
建議1辦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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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43, , 14F
該給的罰單還是要給啊 不能盧完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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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9:47, , 15F
推 看不到的人總是看不到
04/30 19:47, 15F

04/30 21:30, , 16F
04/30 21:30, 16F

05/01 00:58, , 17F
05/01 00:58, 17F

05/01 11:22, , 18F
看見板務的用心 感謝
05/01 11:22, 18F

05/01 11:25, , 19F
我覺得現在的訊息清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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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25, , 20F
推 看不到的人總是看不到 +1
05/02 15:25, 20F

05/02 16:55, , 21F
我現在覺得註冊加考簡答題也許真的不錯_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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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55, , 22F
反正人工認證猜資料真假已經夠麻煩了,加個
05/02 16:55, 22F

05/02 16:56, , 23F
簡答題當笑話看應該不錯
05/02 16:56, 23F

05/03 01:16, , 24F
優文
05/03 01:16,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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