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轉錄文章的懲罰
CP違規處罰的人工執行,
是由我這個法務兼任的看板警察管理人負責的。
這一直都很有討論空間,
執行方面有沒有變得更好的可能性?
一方面取締大量CP、砍除大量免洗帳號、節省系統負擔、增加看板可閱讀性,
另一方面是否讓我們看來人性化一點,
有沒有辦法兩全,
若要兩全我們是否有人力應付。
這些都一直討論中,
當然一直都有改進的空間。
但我想回應 abacada 板主一件事,
板主說了一大堆關於法規命令的公布,
用了現實社會中的程序,
說得好像站方很不對,
突襲侵害了你的權利。
但你提到的置底文變更規定,
看板板主的CP標準以凡論處,
跟一般使用者標準相同,
這件事。
我在板主應該隨時閱讀的 BM 板曾經公開發起討論串,
徵求板主的意見,
最後系統更改後,
我也在 BM 板發文說明了。
(其實跟這有關的其他系統更新我都一直會在BM板跟板主報告)
PTT 不是現實社會,
我要怎麼召開公聽會?
如果一件事情的標準跟板主有關的,
我跑去板主應該閱讀的 BM 板跟板主報告,
徵求討論,
板主沒看到,
然後跑出來講一大堆法律名詞,
什麼法規命令的制定程序有的沒的。
這適合嗎?
如果要當板主,
沒有閱讀板主的權力義務規定,
連該去 BM 板都不知道,
然後因此漏知道了一些應該知道的規定,
那麼捨近求遠,
扯一大堆現實社會中的法律又有什麼意義?
我建議 abacada 板主,
在要求別人的同時,
或許也可以反省一下自己,
是不是也有哪些地方是不對的。
至於站務各部的規定,
在系統站長公布後,
或各部站長公布後(法務部、帳號部、板務部等等),
是不是有必要全部都整理好,
全部都要放到 sysop 板來?
(會非常多,目前法務部各看板的精華區有一些整理,
是不是 sysop 板的精華區要放並由我來整理)
我有兼任法務,
是我的工作之一,
我會向法務站長報告並提出改善的建議。
但這難保證屆時仍有使用者說,
放在 sysop 板的精華區來,
仍然看不到。
站方仍是突襲。
看不到的人總是看不到。
※ 引述《abacada (出口)》之銘言:
: 我中標了才發現這個問題(而且我好長一段時間沒被罰了竟然被禁聲18天=.=)
: CP轉五篇就算 ok
: CP時間變成三天內就算 這時間範圍拉有點長但勉可接受
: 但反省時間不管違規頻率 只看總數加倍拉長這一點都不合理
: 畢竟在看板警察局長決定新的轉文新規定 只有放在Board-Police板
: 而這個板平常只有看板警察們和已經被開罰單要申訴的人才會去看
: 先不論其新增規定內容合理與否 既然新增規定影響及於整個ptt站
: 程序上連發布在SYSOP或Announce板這種大家周知的站務板都沒有
: 一般法規命令需要預告評論 這明顯沒有經過預告評論程序 更別說公聽了
: 在沒有預告評論、公聽 又沒有把定稿的新增規定公布於外
: 就算註冊在這的時間比較久 但對新增規定了解的預期其實並不會因此比較多
: 另外一張罰單事小 但竟然被禁聲18天 這會不會太罪罰不相當了點...
: 剛才爬文才發現NTU板有人有po這個情報 但這終究不是站方的公告
: 並且標題只用分享 通常都是看看就過去了 NTU板不太容易每個人每篇都跑去看
: 授益的修正也許還好 但現在這裡的修正明顯是侵益性質
: 沒有預告評論+公告周知 是否仍應有原定之效果 實有疑義
: 另外還有個更不合理的地方
: 罰CP當週其他文章都會被看板警察刪除
: 除了程序上也未經預告評論甚至也沒有公告於大家周知的站務板外
: 其他文章跟CP文章無論標題或內容都完全沒有相關性
: 連其他文章都刪 是否超過管制目的 而構成不符相當性對言論自由的侵害呢??
: 最後 我很不清楚為何大家只討論CP的可罰性
: 而沒有去想想裡頭新增什麼可能不合理的規定或認定需要討論
: 該不會是大家都不知道CP措施有修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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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7.224.232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125.227.224.232 (04/28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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