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主超過時間不執行判決公告由組務代行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agGREssion)時間1月前 (2024/03/27 22:08),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1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本案不受理。 本案主張並非針對管理方式提出建言,不符合建議案構成要件(見使用規則六-1) a. 對各小組組務管理方式有任何建言,均可提出。 b. 對群組長管理方式有任何建言,均可提出。 而本案係提案人針對其所受處分案而提出之建議案,其精神等同是SP1 [板務] 案, 原則上可參考SP1使用規則五-1-c之規定,認定此案不予受理。這邊不想要針對此個 案進行受理還有另外一個理由,是因為不希望造成未來有惡意使用者藉此案鑽營群組 規範力有未逮之處,所以不可能放寬認定。 同時,提案人援引SP3申訴案相關使用規則,作為其論述之參考,不過此類申訴案為 使用者在組務看板中違規而產生的申訴程序,與一般看板的違規行為不同,而且SP3 的板主即為群組長,當群組長因為違反使用規則七-3而違規,為求迴避,故規定其他 組務人員亦可代為處理解桶程序,避免影響使用者權益,這就是該條規範之精神。 但這種狀況不可適用在一般看板當中,因為板主是看板「水桶處分權」之執行者,過 去對於改判結果,也是由組務人員要求板主辦理,而非逕自由組務人員代為執行,唯 有當看板板主空缺,或著其無法執行職務時,才會出現由組務人員代為執行的狀況。 當事人未能分辨SP3申訴案與一般申訴案之差異,而要求將此類案件一體適用同樣的 相關規範,此處以為無理。 另外,組務擁有的裁決權對板主是有強制力的(見站規的組長權利義務規範),但板 主在沒有受到群組任何處分前,仍舊擁有看板管理者的全部權限。請提案人不要顛倒 是非。 -- 你是不是相信, 有些人一直散播「組務操縱板務」不能只是謠言, 而是應該藉由你這種建議而成為事實? (傻眼) -- ▄▄▄▄▄▄▄▄▄▄▄▄▄▄▄▄▄▄▄▄▄▄▄▄▄▄▄▄▄▄▄▄▄▄▄▄▄▄ ◢█◣ ██◣ ◢█◣ ██◣ ███ 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81.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11548517.A.F94.html

03/28 00:29, 1月前 , 1F
群組長您好 我並非顛倒是非
03/28 00:29, 1F

03/28 00:30, 1月前 , 2F
而是小組長下判決公告 該板主不執行 我不知道該如何
03/28 00:30, 2F

03/28 00:30, 1月前 , 3F
請他去執行呀 如果我不相信組務 我何必一直申訴呢
03/28 00:30, 3F

03/28 00:31, 1月前 , 4F
還是請您告訴我 如何讓我的權利可以被執行呢 謝謝您
03/28 00:31, 4F

03/28 00:35, 1月前 , 5F
我也去信給另一位版主 他也不執行呀
03/28 00:35, 5F
文章代碼(AID): #1c12Xb-K (SP3_AllSpor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12Xb-K (SP3_All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