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VWilliams裁決不公,違反站方管理權利義務

看板SP3_AllSport作者 (年世蘭)時間6年前 (2018/05/22 11: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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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好 不好意思因工作之故耽擱多日才回覆 板主引用的條文如下: 13. 文章、推文與留言內容不得涉及惡意引戰、誤導、陳述明顯非事實之造謠 行為,試圖引起球迷間紛爭。 就我個人解讀來說, 該條文的重點在於最後一句「試圖引起球迷間紛爭」, 也就是所謂的引戰, 雖然板規前段把惡意引戰、誤導、造謠三者分開, 但顯然這三者都被歸類為故意於看板引起糾紛(引戰)之舉, 板主的第一時間造謠的說法,與後續稱其為引戰似無相悖。 且觀案主的陳述: : 起初申訴信程序明確告知板務提問是造謠違規成立 : 到了申訴程序又改稱是屬可接受範圍 : 最後又再次更改口供為挑釁引戰違規 本人實無法理解何時板主有稱案主的違規言論是「可接受範圍」, 板主原文為: 「若此段推文為詢問版務,則仍屬可接受範圍,不接受此推文為版務文之原因為....」 明顯是從未視之為「可接受範圍」的言論 故案主所言與本人認知顯有差距。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1Qx8B_KH (CourtBasketB) 板主回信: : 建議您回去看一下您被水桶的版規為何 : 我們並不是判決於檢舉區留言無關檢舉言論的2-12 : 而是依據檢舉區的檢舉判決造謠2-13 : #1QyPYPl4 (CourtBasketB) : 若此段推文為詢問版務,則仍屬可接受範圍 : 不接受此推文為版務文之原因為 : 觀其近日於檢舉區之發言 : 其以版務文為由大量留言於一般文章內已達違規標準之發言內容 : 加上本次之發言,版務方認為不應以〔這是在詢問版務〕 : 之保護傘行大肆引戰之實之留言。 : ======== : 從這兩篇文章來看板主的立場的確有改變過 : 雖然引戰和造謠在該板板規皆為 2-13 XD : ※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 案主所列之文章代碼並非板主的說法 : : 而是案主本人在閱讀板主回覆後自行拼貼整理的結果 : : 因案主未將板主於二級申訴中的回覆文轉至本板 : : 若群組長閱讀板主回覆原文 #1QyPYPl4 (CourtBasketB) : : 即可知板主的立場始終一致: : : 一、該板並未禁止討論板務,若案主只是詢問板務則屬可接受範圍 : : 二、案主的提問之所以未被視為一般板務提問,原因在其已有價值判斷 : : (又可以開放被檢舉人辯解了喔 所以是選擇性開放還是時段性開放?) : : 因此經板主群認定為無證據力且含挑釁意味的發言 : : 三、案主因季後賽期間特別公告而加重懲處 #1QwUL5A_ (NBA_Film) : : 綜上所述,實無案主所言板主於申訴階段閃爍其詞、更改說法之情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3.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526960862.A.7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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