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把學校跟工作 放在一起類比恰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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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6推 4噓 53→)留言8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hoo168 (鬼島書森)時間6年前 (2017/07/10 09:47),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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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常有人把在學校的生活跟出社會工作一起類比. 大致就是把對老闆的態度套用在對老師身上. 比如絕對服從體制.規則...之類的. 雖然個人也不是什麼學權鬥士 但總覺得有些怪怪的@@. 如果說國中是義務教育 那上學是個人義務那還說得過去. 不過高中開始就是非強制性的教育了阿. 就我而言 學生是付錢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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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8推 2噓 8→)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rpfish (小魚)時間6年前 (2017/07/10 14:57),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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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去游泳池游泳 要不要符合游泳池規定?. 馬的 我付錢是老大捏 我既然付錢進來 我可以不要遵守阿~. 妳不穿泳衣不戴泳帽下水 游泳池有沒有權限不讓妳下水?. 學校也是這樣. 妳付錢了沒錯 可是該場所有該場所的規定 妳可以不要遵守 但該場所也有權利終止妳的使用行為. 但最重要的. 學校根本不是純的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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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46→)留言5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qwer04230423 (安迪挖河)時間6年前 (2017/07/10 15:08),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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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學校比喻成一個消費場所,. 學生是消費者,而學校老師是產品提供者,. 但是,. 並不是學生是消費者,. 而是學生的監護人是消費者,. 我相信如果你的監護人願意打通電話或寫封信給老師說「我兒子女兒不用去上什麼什麼課程」. 校方應該也會尊重,. 只是你可能要承擔那科就只有期末考成績的風險。. 然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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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6推 1噓 25→)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yasy (wyasy)時間6年前 (2017/07/10 21:21),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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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的規範是好的. 但是有些有的沒的的規範實在是偏離現實. 而這些誇張的要求大多數都只是老師用來嚇唬學生用的而已. 利用學生對真實世界的無知而產生的恐懼. 來維持班級、學校秩序. 像是很多老師最愛說的. 沒認真讀書就找不到好工作. 但難道社會有一種職業叫做讀書嗎. 義務教育所學的只是基本知識.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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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3→)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reshmints (只求早點休息)時間6年前 (2017/07/11 01: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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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捏. 今天討論的是:當有些學校的規定不合理的時候,是否能跟工作上不合理的東西類比. 結果所有反對派的論點都只有一個:進去了OOO有什麼規定,就要去服從他. 就已經告訴你是在「學校」(學生跟老師的關係)的不合理制度,是否能類推到「工作」(雇主與員工到關係)上. 然後一堆人拿了一堆完全沒關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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