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跑營隊遇到不負責任的服務員
哈囉 我是小豊
我就來回這篇系列文了
我先聲明 這是我對這篇系列文的最終回應 因為早就離題了
而且 我說的是只屬於我個人的言論 沒有代表任何社團或營隊 或立場
我本身沒有想引戰的意思 但是如果有心人士因為我的關係引起爭端
麻煩請寄到我站內信箱或丟我水球 不要造成板上的混亂
版主已經很忙了 我不想再增加他們的負擔
============================ 今天我奶奶生日 Yeah!!=========================
首先我必須要先回應Hsi大的問題
你的主要問題句 就是關於退營公告的文字
我想 有必要請你再看一次
"XXX營隊服務員許小豊 因為個人因素無法繼續配合營隊進行 經營本裁定後
取消其服務員資格 此人今後一切行為與XXX營隊無關 O月X日"
我只參加過四大營隊的學員 沒有當過服務員或營本 所以我不是很清楚正確形式
不過 大概是如此的
有注意到漏看了什麼嘛?
這我應該也有責任 應該早點跟你講的 因為我沒想到你會忽略它
是的 你的重點在於"裁定" 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 這篇公告的重點是
"服務員資格"
你知道我想說什麼了嗎?
你也說 我們有資格決定這個人能不能來參加此營隊對吧? 是的 那就是徵選的意義
當然是由營本決定這個人能不能擁有"服務員資格"
你一直提到的"個人自由" 我當然也尊重 但是我等下會告訴你在營隊中
什麼情形不適用
你一直說 來不來參加 是個人自由 不爽就可以走 沒錯 你真的不爽或怎樣
你可以退出 我之前也說過了 沒有人會攔你 但是這個時候營本們有責任
"註銷你的服務員資格"
我可以斷定你大概沒有當過服務員的經驗 不過也沒關係
你知道 校內任何一個活動或營隊或社團 在活動結束後 能得到一張證書嗎?
不管是幹部當選證明 服務員 營本結業證明 或是學員參加的證明
都會有一張證書 上面會有你的名字 該活動負責人或總召簽章
課外活動組組長簽章
最後是 校長或代理校長(遺憾)的簽章
證明 你曾經參加過這個活動 這就是"服務員資格" 的意義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 東吳所有社團和營隊 都隸屬課外活動組的原因
當然 是最低底限 而且是物質上的意義
現在回到那張公告
服務員如果進來了 是營本們代理東吳大學 賦予你這個資格 服務員資格
讓你在活動跑完後 除了心理和精神和能力上的提升外 你起碼還能得到
最基本的一張證書
如果你在活動進行中走了 你要走當然是你的個人自由 但是
你同樣也沒有資格得到最後的成果了 是你自願放棄的
從今以後 你將不再代表這個營隊 你將沒有任何關聯和責任
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 你已經無關了 這個營隊最後好壞 也跟你沒關係了
且我們也沒有義務讓你享有成果 讓你在最後的結業式時掛名 你沒資格了
所以當初賦予你資格的營本們 這時候就要註銷你的服務員資格 而且
要講明白因為什麼原因而註銷的 以示負責
這就是我講的"說清楚"
請問 現在你懂我的意思了嗎? 這是我對服務員退營海報的理解
現在再回到那些文字
"XXX營隊服務員許小豊 因為個人因素無法繼續配合營隊進行 經營本裁定後
取消其服務員資格 此人今後一切行為與XXX營隊無關 O月X日"
我不覺得 它有你所提到的 妨礙個人自由 以及惡意毀謗 中傷等意義
我們會講清楚 是因為家庭 工作 或者是其他原因 因為什麼原因就說是什麼原因
就算他真的是因為性侵了女營本 或者是殘害了同伴
我們也都只會寫 是因為"個人因素"
而不需要把細節講出來 因為那就是個人問題 和營隊無關
你知道了嗎? 我們從頭到尾 所針對的 都不是個人
而是他的"服務員資格"
不管他之前對營隊貢獻的多麼多 多麼認真及有效率 後來成為另一營隊的偉大營本
也不管他之後真的殺人放火 作姦犯科或什麼的
事實就是 他和當下的那個營隊 無關了
我之所以說我們沒有預設立場 就是因為這樣
因為事實就是 該服務員和營隊已經無關了阿
那位服務員本身的行為 都已經和營隊最後的好壞無關了 不管他再怎麼想參與
他已經沒有服務員資格了
他只要不是服務員 就和營隊無關
這難道不是事實? 你難道能說我錯?
這份服務員資格 是營本們給的 如果要註銷 也是由營本們"裁決"
達成共識後 刊出
為什麼不能用裁決這兩個字阿? 他到底有什麼問題?
我們是裁決它的服務員資格 不是裁決那個人 又不是法官
當初能進來 也是由營本們裁決的不是嗎?
所以我說 退營公告本身 是完全中立的 不管那個人之前營本們多麼喜歡
或那個人之前營本們多麼討厭
公告還是會這樣寫 一樣的原因 不會有針對性 我們只是陳述事實
至於 和營隊不相關的人因為看到公告 而產生什麼揣測 或是之類的想法
那是看到的人的想像自由 我們無法干涉 我們只是把我們的決定公告
因為既然有登出服務員海報 如果有人走 我們一定也要登退營海報
以免有人產生誤會 以為他還在營隊中
我想 如果有人真的會因為看到海報而產生負面想法
今天他就算看到一張小卡片上面寫某人退出 我想他都會想像出一百種惡意理由
我想這和海報的樣式無關
題外話 我想學校和法院的公文會是A4紙 我想是因為資源使用方便的問題
上面一樣有負責人簽章以示負責 效力和我們的海報是一樣的
只是如果每張都這麼大 那公佈欄可能要像大璧記一樣大
我想我們不需要當巨人 所以用A4紙 他一樣的正式 這我承認
那我們想把它用不同的樣式寫 因為我們想表現我們的 創意吧
再一個題外話
我想先謝謝你 讓我對法律有了興趣
因為我想我有必要了解他 以保護我自己 還有我的團隊
只是我沒想到這麼早就要去接觸了
你說到 民法第一六九條 是吧?
第 二 編 債
第 一 章 通則
第 一 節 債之發生
第 二 款 代理權之授與
第一百六十九條
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
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
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我畢竟不是法律系的 我沒填這種志願 但是我的理解是
如果是營本裁決的意見 交由退營海報這東西表現 讓他代理營本的意見
所以如果有人看到了這海報(第三者)而產生相關疑問 營本們必須負責
Hsi大的問題是 我們後面又加了一條 此人之後行為和本營隊無關
所以你覺得 我們在逃避關於那第三者看到後的反應 我們想推卸責任
你的問題是這個吧?
好 那我可以回答 我們後面加了那句話 是想表示我們的意見
我們認為那個人不適合繼續擁有服務員資格 所以註銷
我們的營隊 將不會因為那個人的行為 而產生相關意義或責任
那個人之於我們營隊 也是如此
我想 這並不違反民法第一六九條 如果真要違反
應該是 營本們張貼了海報 有人看到後有問題 去詢問營本了
但營本們否認 說那不是營本們的意見 和我們無關 不知道是誰貼的 我們沒責任
我想 這種情況 才是違反了民法一六九條
但我想 我們張貼了海報 但是若該服務員不滿 還是可以有商確的空間
我們不會逃避這責任 已被退的服務員想追究是可以的 若是真的是營本的錯
不該做出那決定 那經過再開會確認 發現屬實 我想我們會再張貼道歉海報
所以我想 應該是你跳針了
另外 本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我認為貼海報是因為預設該員會做出傷害營隊的事
所以才貼 免除責任 這個論點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請不要隨便跳針
關於海報的部分 我想我已經回答了 希望你能再思考其原因
退營海報 從頭到尾 完全都是針對營隊相關的事務 對人就是是針對其服務員資格
並不是針對個人本身的行為好壞 如果那人擁有服務員或幹部身分
但是卻做出了傷害營隊的事 我們才要追究
我們呈現成果 也是以在營隊中的身分所表態 如XX長 XX組員 和個人也無關
而要是真的發生不法情事 你可以找營本或幹部們申訴 或是直接找該營隊或社團
負責老師 直接講出來 讓老師們及學校來裁決 對這個營隊或營本做出處罰
因為 我們目前皆隸屬於課外組 只要有不法 學校可以撤銷我們的身分
讓這個社團或營隊消失 我想這就是最嚴厲的懲處了 我想 不必上法院
你真的還執意要提告 我也不會攔你 那是你的個人自由
希望我這樣說 能清楚表達我的意思
最後 關於 個人自由 這件事
我當然尊重個人自由 營隊 社團中 當然也尊重 這裡是台灣 又不是大陸或哪裡
但是 在團隊中 有時候 是沒有個人 只有團隊的 你把個人放在團隊前面
那就對團隊沒有幫助 可以舉例的事太多了
例如你在開會的時候偷拍營本 或者是妨礙開會
例如我們是一個樂團 你在指揮正專心時化妝或吹口哨
例如我們是一個劇團 你在導演要你閉嘴時唱歌
例如我們是一個服務性營隊 你硬是做我們不要你做的事 諸如此類 太多太多了
當然不用向當兵那樣嚴格(當兵也是訓練你的"服從命令")
但是是類似的情況 "因為團隊 在個人之上"
你既然要來參加在這個團隊裡面 你就必須要服從這個團隊的規定
因為 你說你要來的阿 要來 就要遵守這個團隊的規定 什麼團隊都可以
這種時候 你就不能說你有言論和行為自由
你要有自由 你就不要待在這個團隊裡
遵守規定對你個人當然可能是一種傷害 但是你如果不遵照 那你就會傷害這個團隊
我們就不需要你 就可以裁決 取消你繼續待在這個團隊裡的資格
當然啦 要是這團隊本身 便傷害到了基本人權 那我想才是上法院的時候
到那種情況 我們也同樣的 會捍衛我們的人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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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一次 我無意引戰 如果你真的想罵 以上都是我個人的言論 請只針對我
不要造成東吳板上的困擾 請不要造成版主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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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 你想當面跟我私下談 我都沒有意見
出了這邊 我也不需要再遵守PTT的任何規定 我可以奉陪到底
剛好我最近 心情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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