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馬謖沒死,那姜維的地位是否可能改變
補充說明一下,所以很多後世的人常會評論,說阿斗是庸才,說諸葛
說姜維窮兵黷武耗盡蜀漢實力,才導致亡國,我認為這對三者都是
不公平的.
1.事實上蔣費也一直在籌畫北伐,只是等不到好時機.在做北伐這件
事情的不只諸葛跟姜維.這點三國志記載得很明白了.
蔣琬甚至打算順水而下偷襲上庸,卻因群臣阻止而作罷.
費禕縱然主守,但是一有機會,還是願意給姜維萬人去試試機會
2.若說劉禪是庸才,胸無大志,只想當個土皇帝,這肯定也是錯誤的,
從劉備死後,先是諸葛,後來的蔣費,乃至姜維,蜀漢北伐的企圖從
沒停過.甚至到了姜維時代,劉禪已經獨攬大權了還不停止這樣的
路線.這麼長期堅定的北伐國策,如果不是因為劉禪自己也是堅定
的北伐分子,我不認為天底下有哪個臣子可以自己帶兵打仗還可以
留住頭上的腦袋的.
換言之,整個蜀漢的北伐國策,最堅定支持的人不是別人,就是皇
帝本身.
3.大家都知道,譙周寫過一篇仇國論,用來表明蜀漢連年征戰,民生凋
蔽,不宜再堅持北伐路線.在演義上,這篇文章是寫給姜維看得,但
在正史上,這篇文章是給誰看得呢? 正史上沒寫,但答案很明白,就
是劉禪本人! 證據如下:
(1) 這篇文章的成因是:
"於時軍旅數出,百姓凋瘁,周與尚書令陳祗論其利害,退而
書之,謂之《仇國論》"
陳祗是劉禪身邊的紅人,不是姜維的.換言之,這篇文章是想請
陳祗勸勸劉禪,陳祗不願.譙周才寫的.
(2) 這篇文章中內文寫到:
"今我與肇建皆傳國易世矣,既非秦末鼎沸之時,實有六國並
據之勢,故可為文王,難為漢祖。"
我想看到這,用屁股想也知道,這封信不可能是寫給姜維看得,
而是寫給劉禪的. 除了皇帝之外,你還敢稱呼誰是文王,是漢祖?
換言之,北伐的堅定路線的來源並不是姜維,而是劉禪本身!!
****
當然,劉禪做為一個外來政權,不斷的使用蜀人的性命財力去實現自己
一統天下的夢想,卻沒什麼恩德.這樣的國家會亡也不意外.
劉禪是胸無大志嗎? 不是! 劉禪是庸才嗎? 不是!
但是劉禪聽信小人,窮兵黷武,不擅治國,民生凋蔽導致亡國卻是事實.
這樣說來,有人說劉禪的"樂不思蜀"一說是為了保命,而非真的無情無義.
這點我倒很相信.因為一個有著堅定的意志要一統天下的皇帝,我不相信
是個豬腦袋. 最為第二個齊桓公的他,只是不想有一樣悽慘的下場罷了.
當然,姜維做為一個劉禪需要時就捧上天,打不贏就一腳踢開,甚至連魏
國大軍殺來,姜維上奏劉禪也不信的孤臣孽子(由此可見,當時的劉禪對
姜維已經是完全不信任,把他說的話當放屁了),儼然就是一個悲劇人物.
跟魏延一樣,最後都是含恨死去了...
下次再看姜維的時候,或許可以忘了他在演義上少年英雄的一面,想想看他
最為一顆北伐棋子最後被一腳踢開的悲劇故事,或許這個角色就全變了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7.42.137
※ 編輯: pipidog 來自: 169.237.42.137 (09/18 03:56)
推
09/18 13:00, , 1F
09/18 13:00, 1F
→
09/18 13:01, , 2F
09/18 13:01, 2F
→
09/18 13:01, , 3F
09/18 13:01, 3F
推
09/18 13:42, , 4F
09/18 13:42, 4F
推
09/18 15:05, , 5F
09/18 15:05, 5F
→
09/18 15:05, , 6F
09/18 15:05, 6F
→
09/18 15:08, , 7F
09/18 15:08, 7F
→
09/18 15:10, , 8F
09/18 15:10, 8F
→
09/18 15:12, , 9F
09/18 15:12, 9F
→
09/18 15:13, , 10F
09/18 15:13, 10F
→
09/18 15:14, , 11F
09/18 15:14, 11F
→
09/18 15:15, , 12F
09/18 15:15, 12F
→
09/18 15:16, , 13F
09/18 15:16, 13F
→
09/18 15:16, , 14F
09/18 15:16, 14F
→
09/18 15:16, , 15F
09/18 15:16, 15F
推
09/18 16:16, , 16F
09/18 16:16, 16F
→
09/18 16:49, , 17F
09/18 16:49, 17F
推
09/18 22:29, , 18F
09/18 22:29, 18F
推
09/18 22:57, , 19F
09/18 22:57, 19F
推
09/20 18:23, , 20F
09/20 18:23, 20F
→
09/21 18:08, , 21F
09/21 18:08, 21F
推
09/24 00:45, , 22F
09/24 00:45, 22F
推
10/02 03:53, , 23F
10/02 03:53, 23F
→
10/02 03:53, , 24F
10/02 03:53,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