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號外] 禾馬電子報─雲嫣抄襲事件公開聲明

看板Romances作者 (曖婆瓦忒)時間18年前 (2006/04/03 11:56), 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1 (看更多)

04/02 23:54,
推~ 可想 編輯本身的素養便有其可質疑之處
04/02 23:54

04/03 00:03,
感覺編輯也很無辜 他總不可能什麼書都讀過都記得
04/03 00:03

04/03 00:04,
重點是抄襲的作者本身品行不佳
04/03 00:04

04/03 00:05,
就算沒讀過傷心咖啡店之歌也不等同於書籍涉獵不廣吧
04/03 00:05

04/03 00:09,
也對啦 不過會覺得抄襲這種荒繆的事竟在總總錯誤下就發生
04/03 00:09
回推文 可能因為我是讀傳播的 而編輯這個工作 通常也在我們畢業後的工作選擇範圍內 所以會不自覺的提高標準 我想說....... 沒有任何人是無辜的 會造成這個事件 出版社的人必定要負上一些責任(當然實際上有沒有.....- -) 另外我會認為編輯書籍涉獵不廣的原因 我原文中解釋得很清楚了 當年閱讀傷心咖啡店之歌的氛圍 大概就像第一次親密接觸那樣 對編輯來說 書應該是他們必備的常識 當從事一行和書息息相關的工作時 怎麼可以不勤加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25.56

04/03 13:40, , 1F
我覺得妳的想法很合理,但實際上有一個問題就是,主編每天
04/03 13:40, 1F

04/03 13:40, , 2F
要審的稿應該有一堆吧,換作是我,我可能會對同類的書冷感
04/03 13:40, 2F

04/03 13:41, , 3F
加上現在網路上的文章太多太多太多了(這是我一直看不完的
04/03 13:41, 3F

04/03 13:42, , 4F
想法)要辨認出這是抄襲的作品,對編輯們也是一大問題吧!
04/03 13:42, 4F

04/03 16:52, , 5F
當然:p 我文中也說了 我算是拿高標準去評論這件事
04/03 16:52, 5F

04/04 02:17, , 6F
我也是讀傳播的,認同你所說編輯應多充實自我
04/04 02:17, 6F

04/04 02:18, , 7F
不過不等於一定檢查的出來,我看過傷心咖啡店之歌
04/04 02:18, 7F

04/04 02:18, , 8F
但我現在大部分內容都忘了。也許我當那個編輯也會出錯吧
04/04 02:18, 8F

04/04 10:35, , 9F
同意樓上 原po也說了 要有小說才能清楚的對照出來
04/04 10:35, 9F

04/04 10:36, , 10F
如果光讀過沒記熟 看不出來有抄襲是很可能的....
04/04 10:36, 10F
文章代碼(AID): #14C9plww (Rom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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