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號外] 禾馬電子報─雲嫣抄襲事件公開聲明

看板Romances作者 (sean)時間18年前 (2006/04/01 18:25),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 (看更多)
你說的是黃朱碧,這件事情我有印象。 黃朱碧抄襲〈傷心咖啡店之歌〉這件事情, 是因為朱少麟認為他抄襲的部分超過70%(當然是朱少麟的客氣說法), 已經造成侵害他的智慧財產權,所以對黃朱碧提出告訴。 (前幾天我看到一本仿(翻譯?文字化?)〈尼羅河女兒〉的小說,這是????) 最後的結果不是罰鍰,是後來朱少麟和他達成私下和解, 要求黃朱碧公開登報道歉,而且要賠償朱少麟五十萬元侵權賠償。 不過朱少麟把錢拿去不知道幹嘛了(我忘了), 因為後來有人說朱少麟就是要錢,但他強調自己不是, 黃朱碧有說他根本拿不出五十萬,所以後來不知道怎麼解決。 不過,朱少麟說:「黃朱碧是一個可以寫的作者。」(這句話我印象好深刻!!) 所以他願意和解,並鼓勵他繼續寫下去,但是黃朱碧自己宣布從此封筆不再寫作, 但是我記得他有抱怨一下,好像覺得自己也是受害者,(內容不記得了) 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就不寫了?還是換個筆名從新出發? ※ 引述《aprilwater (曖婆瓦忒)》之銘言: : 說到抄襲 : 好幾年前也是林白系列(花蝶)下的作家 : 叫什麼我忘了orz : 她的小說裡抄了一大堆傷心咖啡店之歌的文句 : 當初看到時整個人氣翻了 : 沒過多久 就被抓到 法院判決有罪 但只有罰鍰而已 : 有人記得這個抄襲的人是誰嗎?_? : 她現在還有繼續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3.14

04/01 19:11, , 1F
其實黃朱碧的古裝我記得還不錯,就是沒料到他後來出這情況
04/01 19:11, 1F
喔喔,那這就是朱少麟說他是一個可以寫的作者的意思嗎? 原來如此。。。

04/02 00:38, , 2F
黃朱碧的抄襲也不是第一次了,我記得很久以前他有一本古裝就幾
04/02 00:38, 2F

04/02 00:39, , 3F
呼完全抄襲席絹的搶來的新娘(還是別本,有點忘了)
04/02 00:39, 3F

04/02 03:38, , 4F
是喔,那久遠以前我看的那本到底是不是他自己的創作啊?
04/02 03:38, 4F

04/02 03:39, , 5F
碰到這種事情不知為何覺得很懊惱...>///<
04/02 03:39, 5F

04/02 11:52, , 6F
我記得好像是和馬的筆兒吧..抄襲搶來的新娘...
04/02 11:52, 6F

04/02 11:54, , 7F
因為我還特地把席絹的書重翻一下..所以印象很深..
04/02 11:54, 7F
看到大家的推文,我熊熊想起來黃朱碧的說法(抱怨或詭辯之類的?)。 其實就像之前大家詭辯。。不是,我是說討論的那樣, 他就說言情小說的架構都是一樣的啊! 就是: 男女主角相遇→戀愛→誤會(高潮) →澄清誤會→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那當然多少會有些重複的橋段跟文句, 因為動人心弦的文句、典故跟寫法其實差不多就是那些, 最重要的是,如果真的抄襲得這麼明顯, 那出版社的編輯應該早就抓到他了啊! 怎麼還讓他一本又一本的出? 其實那時候我覺得他講得有些地方還滿中肯的, 例如那老梗的小說架構跟造句法, 但是這絕對不是一個作家可以偷懶或放棄創作的藉口, 除非他已經自認為自己是「寫手」,而非作家。 所以後來我又想到,這樣根本是推託(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雖然編輯真的有義務跟責任要把關抄襲的部分, 可是我認為每個編輯都有他的「死穴」(就是不或很少涉獵的文類), ,有時候作者把那些文類的文字引用過來, 反而會變成編輯眼中的特殊文,而覺得很不錯吧! 所以我想如果只靠編輯就想真的要做到完全把關是很難的吧! 最後我想問的是,他真的封筆了嗎? ※ 編輯: seay 來自: 210.58.13.14 (04/0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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