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收費員PO文:不明白在鬧什麼?

看板Road作者 (開始混日子)時間9年前 (2014/12/01 03:46),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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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個事件老實講除非那些收費員去提告走法律途徑, 再不然就是看開了放棄繼續抗爭,不然根本不會有結果。 1. 交通部跟收費員之間就是聘雇關係, 解聘後該付的錢都付了,收費員之後的生死本來就不干他的事。 2. 遠通給的職缺到底有沒有惡意刁難或是給的太爛? 目前就是雙方各說各話,到底誰說的可信?? 3. 交通部有沒有處罰遠通或是罰了多少那是交通部的事, 跟收費員有沒有工作是兩碼子事, 硬要扯在一起談根本就是模糊焦點。 總結, 這些收費員認為自己虧了就拜託趕快去告, 人家華隆員工抗爭歸抗爭,正式的法律訴訟也還是照打, 最後也是靠著法院官司打贏了才贏回那些錢的, 而且現在所謂的公民律師一大堆,提告還不怕沒人幫寫狀紙。 真正可以爭取權益的動作不去做,整天只要交通部給個交代, 台灣又不是極權國家可以部長說了算, 更別提上面那個總統最喜歡說的四個字就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自然就會是: 有問題請上法院說,其他的我們愛莫能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17.117.13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oad/M.1417376787.A.202.html

12/01 10:29, , 1F
覺得還沒告真的有點奇妙 不是通常告了沒效才抗爭嗎?
12/01 10:29, 1F

12/01 11:05, , 2F
自救會有律師阿~~抗爭一年都不提告嗎?
12/01 11:05, 2F

12/01 12:03, , 3F
約聘的工作不能當正職的來看,何況正職是公務員,不可
12/01 12:03, 3F

12/01 12:04, , 4F
能用轉正方式,應該另找正職工作才對
12/01 12:04, 4F

12/02 01:28, , 5F
當初到底是誰讓遠通取得經營權的?都不用出來謝罪嗎?
12/02 01:28, 5F

12/11 11:18, , 6F
連告都沒有就知道他們問題在那了,自己大概知道法律站
12/11 11:18, 6F

12/11 11:18, , 7F
不住腳
12/11 11:1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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