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電子票證搭非全程自強號
日前用台鐵信箱詢問,用電子票證從大站搭乘自強號後轉乘區間車至小站,
該如何計價的問題,得到答覆後的理解是這樣:
在"理想狀態",不論中間換幾次車,搭乘自強號的累積里程超過70公里時,
超出的部分以"自強號"費率計價,其餘部分以區間車費率計價。
另外輔助查票的機制有以下兩點:
1. 閘門設定順逆型車種及時間帶
2. 列車長查票
但"實際狀態"該怎麼去"計算"累計里程"呢?電子票證只有記載刷進車站而已啊?
在不知道轉乘車站的情況下,怎麼知道從哪邊開始計算,又怎麼知道算到哪邊呢?
像是這樣的案例:
A狀況: 甲站 →(區間車)→ 乙站 →(自強號)→ 丁站
B狀況: 甲站 →(區間車)→ 丙站 →(自強號)→ 丁站
[設定]
車站順序:甲>>乙>>丙>>丁
里程 丙站=丁站 不足70公里;乙站=丁站 超過70公里
區間車在丙站丁站間待避自強號,乙、丙兩站皆為可轉乘站,
試問:兩狀況收的票價應不一樣,請問台鐵如何確保收到正確的費用?
台鐵電子票證的使用規定根本沒辦法完全規範到所有使用狀況,
也怪不得會出現實收票價少於應收票價的逃票問題,
(不只之前出現的新聞問題,我還有過照我提問的案例結果被收區間車票價的情形)
還是趕快把規章改一改吧!
(以下為問答內容)
問題大意:如果搭自強號從高雄到斗六後,再轉區間車至石榴站,怎麼計價?
答覆:
敬愛的旅客您好,您的問題,謹答覆如下:
按本局已公告「臺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相關規定請參本局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1312&n=1333),自104年6月30日
起電子票證適用區域為蘇澳=基隆=屏東間(含山海線)、平溪線、深澳、內灣、
六家、集集及沙崙線間各站。如搭乘區間車與莒光號,不限里程搭乘,均以所
搭里程採區間車票價9折計收;搭乘自強號超過70公里時,70公里內之里程採
區間車9折票價92元,加上「超出70公里之里程乘上自強號基本費率(每公里
2.27元)」合計計價。另本局將於車站自動驗票閘門控制設備設定當站順逆行
列車車種及時間帶,並搭配列車上列車長查驗票之機制進行判斷。
為旅客做好服務,是台鐵全體員工應盡的職責,謝謝您!
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余維杰 敬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68.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40049964.A.7E9.html
推
08/20 13:55, , 1F
08/20 13:55, 1F
→
08/20 13:59, , 2F
08/20 13:59, 2F
推
08/20 14:18, , 3F
08/20 14:18, 3F
→
08/20 14:18, , 4F
08/20 14:18, 4F
→
08/20 14:18, , 5F
08/20 14:18, 5F
推
08/20 14:55, , 6F
08/20 14:55, 6F
推
08/20 15:42, , 7F
08/20 15:42, 7F
推
08/20 16:13, , 8F
08/20 16:13, 8F
→
08/20 16:14, , 9F
08/20 16:14, 9F
→
08/20 16:15, , 10F
08/20 16:15, 10F
→
08/20 16:15, , 11F
08/20 16:15, 11F
→
08/20 18:10, , 12F
08/20 18:10, 12F
推
08/20 18:13, , 13F
08/20 18:13, 13F
→
08/20 18:22, , 14F
08/20 18:22, 14F
→
08/20 18:23, , 15F
08/20 18:23, 15F
→
08/20 18:24, , 16F
08/20 18:24,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
閒聊
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