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目前還有沒有法院還沒使用電子公文的?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史卡拉第)時間4年前 (2020/06/03 18:41), 3年前編輯推噓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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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資的部分, 其實司法院秘書長有一篇106年12月22日的秘台廳民一字第1060034034號函, 裡面有個附件是「各法院非訟事件處理中心(含民事審判)或民事執行處實施節省郵資 措施。可以參考這邊https://reurl.cc/E7D3kv 裡面除了提到各法院應推動電子公文以外,而且也說一些信件是不用寄雙掛的, 比如說匯款通知、撤銷執行命令等等。實務上其實有些公文沒有一定要有送達效力的, 就可以寄平信,像是查郵局帳戶的副本給債權人的、囑託執行函的副本、查集保的、 塗銷查封的我認為是給地政的那封寄掛號就行了,因為到地政就有塗銷的效力。其它 的人塗銷函寄平信就行了,簡單來說有沒有收到都不影響塗銷的效力啊。 只是塗銷查封明明可以使用法囑系統用電子傳送,為什麼似乎沒有法院在做? 還有像函查土地的三七五租約、協議價購、使用分區等,這都寄平信就行了啊。 寄雙掛號做什麼呢?還浪費時間整理回證和附回證。 一定要有送達效力的像是拍賣通知、扣押令等等,就一定要寄雙掛號。 我每次看到同仁不管什麼信件,通通雙掛號,只是累死自己而已。 只是,我想司法院秘書長那個函,可能沒幾個法院在理他吧。 反正郵資是國家在出的,管他咧,如果有人聽說北三院和桃園執行處, 一年的郵資花費,恐怕會嚇到。 ※ 引述《ayaka16 (.....)》之銘言: : : 不使用電子發文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若是送達證書的問題, : : 電子公文應該也會有簽收紀錄 : 就我所知,北院執行處最早是從去年底,開始使用電子公文。從一開始就針對囑託函加影 : 卷的部分,只要求執達員做電子公文。 : 開始做了之後,曾經發生北部某法院因為當時處理電子公文人力不足,所以把傳送到的電 : 子文一直擱置沒有處理,造成大家那一陣子都不信任電子公文,而且當時掃描設備也不充 : 足,北院就沒有很多人做。 : 今年開始,因為上面的人發現郵資真的太高(已經採取一些省郵措施下,一個月好像還要 : 500萬),就開始完備掃描設備,讓大家方便用電子公文,設備完善後確實也提升大家製 : 作的意願。 : 就實際運用來說,其實電子文在運用上有一些不成文的限制,如果影卷掃描超過一定頁數 : ,檔案太大是沒有辦法傳送的(不知道是不是單獨法院的問題),還是要回歸紙本。另外 : 就是執行命令(執行處最大宗的公文),補正函(有些事務官認為)是不能做電子公文。 : 所以剩下能做的只有查郵局,一些一般通知函等等。現在要求是有單一行政機關的文都做 : 電子,但是這種文實際上不多。 : 大體上來說,電子文可以省掉寄信跟整理回證的時間,但是就目前文采在電子文的發送操 : 作上實在是不太便利,首先製作公文的格式,要自己手動改成電子文的格式(刪掉發文日 : 期、把銀行的送達代收人弄到內文等等),印出稿(如果有另外要寄送的當事人要另外印 : 文出來寄),核事務官章,送用印,再上傳,再去點收作業中的選項列印清單,再把清單 : 連同稿送收發室,等從收發室回來後,公文再附卷上架。 : 相比於不動產查封只要按右鍵傳送列印,或是查集保函系統已直接內建上傳,上述流程確 : 實不太便利,但是“科技始終來自於人力”,就讓現有人力花時間完善科技的不友善,反 : 正大家都已經習慣這個不友善的文采了。 --

06/03 21:47, 4年前 , 1F
畢竟,沒收到信被電,難道秘書長會出來坦嗎?
06/03 21:47, 1F

06/03 23:55, 4年前 , 2F
其實會有郵資問題,是因為民訴錯誤的修法,也間接造成
06/03 23:55, 2F

06/03 23:55, 4年前 , 3F
一些債權銀行因為成本底,喜歡執行一些沒執行實益,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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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55, 4年前 , 4F
有人又多的土地,後來消債條別就改成超過聲請費的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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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55, 4年前 , 5F
要實支實付了,不過民訴要改成一樣的規定,難度應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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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55, 4年前 , 6F
小就是,只能繼續將錯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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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0:17, 3年前 , 7F
郵局郵遞業務很難賺,掛號信是利潤比較高的部分....
06/04 00:17, 7F

06/04 23:55, 3年前 , 8F
雖然這規定有些通知不用雙掛號,但在大量印信封方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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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3:55, 3年前 , 9F
要特別勾選不印回證(但像撤銷命令有附執名的又要印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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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3:55, 3年前 , 10F
真的增加印信封回證時的麻煩,最後乾脆通通雙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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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27, 3年前 , 11F
塗銷查封的給當事人通常會一併退執名,這可以用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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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27, 3年前 , 12F
匯款通知亦同。同一份公文還要區分平信、雙掛號,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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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27, 3年前 , 13F
樣有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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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29, 3年前 , 14F
台端真的在執行處待過嗎懷疑XD
06/05 23:29, 14F

06/05 23:31, 3年前 , 15F
若想省郵資就要考慮增加人力喔
06/05 23:31, 15F

06/05 23:45, 3年前 , 16F
反正累死的都是基層,管他咧
06/05 23:45, 16F
我當然知道塗銷函若寄債權人的有一起寄執行名義的話要雙掛號,那個節郵方案的肆 大點裡面的撤回通知後面也有特別註明啊,塗銷查封做法上當然類似撤回(銷), 常識的東西這種不需要特別講吧?就好像你做查封給地政的就是要用法囑系統電子傳送, 而不是寄紙本的查封函給地政,這對民執的同仁來說不是家常便飯的常識嗎? 同一份公文一文多發的部分區分平、雙掛號是有多麻煩? https://i.imgur.com/xi3Ggzz.jpg
不就上面點一下而已,又不用0.幾秒?一天省個將近二十張回證, 等整理回證、附回證的時候就知道省的不止那0.幾秒了。 用想的不去嘗試,永遠都會覺得很麻煩, 就好像我曾跟雙北某同仁講過稿跟處函不用蓋處印的事,他回說, 阿這樣整理公文時還要分稿還是函、通知、執行命令很麻煩。 好吧,你愛蓋就通通蓋好了。至少我們法院很多人在寄信時區分平、雙掛號, 並沒聽他們說多費時間。這種是有多增加人力?還是像北院那樣最好? 塗銷查封的給給債權人也沒有一定通常一併退執名, 只有賣不掉的塗銷或是因撤回塗銷的會一併退,若是拍定後塗銷的,根本不會一併退執名 假扣押塗銷的也很常見啊,有退執名嗎? 撤銷執行命令也是,我自己股遇到最多的是扣薪移轉報結之後才撤的, 這種執名早就還債權人了,案子報結前而撤回的根本是少數。 ※ 編輯: Scarlatti (161.202.144.236 美國), 06/06/2020 18:36:02

06/06 19:11, 3年前 , 17F
20張回證整理起來不用兩分鐘吧………………好啦幫國家
06/06 19:11, 17F

06/06 19:11, 3年前 , 18F
省20封雙掛號的錢
06/06 19:11,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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