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避免退撫基金破產 軍公教退撫提撥率擬增加
※ 引述《nnz938 (阿祥)》之銘言:
: → abusgun: 他們贊成改革啊,贊成年輕人多繳少領老人一毛不能少 09/03 14:07
: 推 MsKing: 蔡自己就罵過18趴了 好笑 09/03 14:07
: → abusgun: 昨天有看萊西上節目就了解了,一面說支持改革結果主持人 09/03 14:08
: → abusgun: 一提那老人要砍多少就氣急敗壞齜牙咧嘴了 09/03 14:08
: → MsKing: 不用再那分化了啦 各個擊破老招啦 09/03 14:08
: → MsKing: 這麼愛學老共的統戰手法 可笑 09/03 14:09
: → abusgun: 平常整天譙年輕人兼拿會費不做事,要被砍才拉年輕人一起 09/03 14:13
: → abusgun: 說要團結有意見就是背骨分化,這種話真的很敢說 09/03 14:13
: → abusgun: 會費第一年500之後200結果只拿到禮盒跟禮物卡,其他時間 09/03 14:18
: → abusgun: 根本沒看到協會在幹嘛,還丟資料給銀行派人來機關拉儲蓄 09/03 14:18
: → abusgun: 險浪費時間 09/03 14:18
: → abusgun: 然後還出個民眾看了這種嘴臉一定反感的人拚命上節目,要 09/03 14:22
: → abusgun: 團結要尊嚴是這樣玩的真的是好棒棒 09/03 14:22
推薦這位 a 大,幾篇文章跟 paper ,看完之後
您再來跟大家說您上面這些推文,對於協會來講,公不公平,好嗎??
【公務員罷工權之法理初探—以法國憲法理論與實踐為中心】
http://tinyurl.com/jkymyyb
【論公務人員的勞動結社權與我國公務人員協會】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95836/1/22%28p.39-70%29.pdf
【公務人員協會制度的比較分析】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1/IA-R-091-080.htm
也把這些法條看完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 7 條 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
二、行政管理。
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
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
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第 30 條 2項
公務人員協會不得向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請求締結團體協約。
第 46 條
公務人員協會不得發起、主辦、幫助或參與任何罷工、怠職或其他足以產
生相當結果之活動,並不得參與政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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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這位大大怎麼想的啦,但是呢,個人是認為...
當老婆(公務員會員)怪罪老公(協會)沒 GG ,不能滿足老婆床上的慾望需求,
【那是老公的責任? 還是當初把老公架上斷GG台,用G頭鍘切掉老公GG的雇主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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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2885844.A.1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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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5:36, , 1F
09/03 15:36, 1F
大大,若您的單位,正面臨到表列這幾項,
怎不跟協會表達??
會費都交了,不是嗎??
無風,不會起浪,沒有會員跟協會反映,協會能幹嗎?
上 PTT 網路巡邏還是釣魚??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8.140), 09/03/2016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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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8:05, , 2F
09/03 18:05, 2F
沒辦法,因為協會法就已經把協會組織及權力
[ 剁手 剁腳 剁 GG ]
比當年孫臏還慘....
※ 編輯: maniaque (180.217.18.140), 09/03/2016 18: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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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8:18,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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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06 15:34,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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