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新人報到半個月
※ 引述《stoner320 (stoner)》之銘言:
: 我是今年申請補訓的
: 幾週前才報到
: 我大學畢業就考上了
: 是傳說中最好考的土木類科
: 在中部某個鄉公所工務課
: 有些小小的心得:
: 1.科室不懂避嫌
: 因為我有朋友做政風.
: 我自己是知道承辦跟廠商間不要走太近
: 但是我們科室自己辦餐敘時.就很愛找廠商一起來喝酒
: 我知道這沒有關係..但是心裡就是覺得很怪
這真的很怪
: 2.真的就是文書作業
: 原本已為考上土木工程.可以多多接觸工程方面
: 現在才知道.只要懂"法"就好
: 懂行政程序.就差不多無敵?
: 跟工程相關性幾乎零
: 我一個是同事讀企管的約僱.就做了好幾年
這個嘛 法一定要先懂的 尤其是採購法
工程相關 因為有規劃設計監造的人先扛
但是哪天出事了到法律人那邊 因為你是土木工程的
你覺得法律人會站在你的立場嗎?
工程類的公務人員真的很可憐
好久以前給了我一筆經費 我還當過HR咧 也作過薪水
好像萬能的
: 3.真的能準時上下班
: 可能因為我是新人.還沒有業務
: 每次時間一到.除非長官有事找.不然我都大大方方下班
: 4.說好的一個月不具名呢?
: 一個要離職的同事.把要交接給我的公文都會辦我
: 我自己大概看了是沒啥問題.就簽名了
: 但政風.人事室大姐看到了.很嚴肅的跟我說
: "新人一個月不發職章就是不給你們具名.你還簽名幹嘛?"
: "簽名就要負責喔"
: "是怕新人不知道公文的"眉角"該看哪裡"
: 然後政風就退了那份公文.
: 譙我們課長"你不知道新人一個月不能具名嗎?"
: 但課長說的話真正讓我心寒
: "承辦人自己有蓋章.他只是會辦而已.代表他看過.又沒有關係"
: 雖然我自己也覺得不是大事..
: 但我覺得為什麼連這小小簡單的規則都不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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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你們的人事和政風還不錯
以前初任時長官在公文上"指派"我去上採購法
但人事就很好笑 說沒考過就要自己出錢 有考過才能請錢
明明是長官"指派"的 又不是我自己要去上的
法律真的很重要 尤其對土木人來說
: 大致就這樣吧!!
: 我覺得我個人屬於勞碌命
: 閒不下來.(所以也才會再大學準備國考啦~
: 我自己不是很喜歡每天"法"來"法"去的..
: 以上 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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