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除了當余文和吃丙外 我們是否別無選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找我下棋)時間13年前 (2010/09/18 14:17), 編輯推噓23(230128)
留言15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推 irrotation:基本上 上簽說明不妥的地方 這是白紙 115.43.186.22 09/18 13:53 : → irrotation:紙黑字 也是保全自己的方法 115.43.186.22 09/18 13:53 : → irrotation:而且嚴格講起來 公文書 認章不認人 115.43.186.22 09/18 13:55 : → irrotation:簽呈寫上去 長官沒裁示就不要動 115.43.186.22 09/18 13:56 : → irrotation:如果寫了簽 上頭仍然要做 那你已盡告知 115.43.186.22 09/18 13:58 : → irrotation:義務 長官裁示 長官要負責 115.43.186.22 09/18 13:58 : → irrotation:簽呈是認章 人說的 誰"說"都不算 115.43.186.22 09/18 14:01 : → irrotation:反正就是上簽 等簽下來有上頭的裁示 115.43.186.22 09/18 14:04 : → irrotation:才依裁示動作 如果簽不下來就是有問題 115.43.186.22 09/18 14:07 屬官依長官的指示辦事,能不能阻卻違法, 好像有兩說 (1) 屬官沒有審查這個指示是否違法的義務 => 可以阻卻 => 無罪 (2) 屬官有審查義務 => 也就是說,你進了告知義務, 但長官還是堅持你去做違 法的事... => 你還是有罪 我國法制好像是採第二說, 也就是說, 一件事情明知違法, 你進了告知義務, 長官還是要做這件違法的事, 你還是不能去做(就是像這次底下的股長死不蓋章一樣) 好像服務法也講, 對於違法的命令,沒有服從的義務(這個規定符合第二說) 好像是這樣子的,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 ========================================================================== 也就是說: 對於違法的事,你沒有guts不做, 依我國法制, 你頂多能在罪責層面求情, 多送點錢,求法官從輕量刑 ========================================================================= 不過,我覺得採第二說, 對行政官僚的責任太過重大, 舉例來講, 你叫一個土木的去審查有沒有圖利,貪汙等等刑法上200多條罪名 甘捂科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17.103

09/18 14:24, , 1F
公務員盡了告知義務 應該可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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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25, , 2F
因為 公務員有特別權力關係 不能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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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 限。 後面這句已經告訴你, 違法的事不必服從, 如果你服從了,反而有罪 ps: 剛剛察了一下刑法,沒記錯 ^-^b 另外,特別權力關係已經快被公法學者,如吳庚之流者攻破了 也就是說, 不要把民選的官吏當神,沒有比較厲害, LP也沒有30公分 違法的指示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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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法院在審這樣案件的角度~不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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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會因為意見陳述過後遵命辦理就放過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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嘍~一來你陳述過意見表示知情~二來陳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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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說又只是學說之一~沒強制性質~而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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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0, , 7F
對公務機關下手都很重~而且是對基層囉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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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17.103 (09/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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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選的官吏不見得沒有比較厲害哦~有些有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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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的~這個就夠讓小基層知道厲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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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6, , 10F
對阿, 所以地方政府不好呆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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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基層囉嘍真是命不值錢~白的吃你(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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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黑的也吃你~想求助司法等體系~先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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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還是覺得陳智盛都已經當到科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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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勇猛蓋章,跟民選官吏婊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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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皮~檢舉信誰敢具名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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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打電話去嗆...就是自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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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就是為了讓他蓋章才升他的呀~君子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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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當然會義無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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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盛不能用公所小基層的困境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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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這事~我覺得不是他的主意哩~因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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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上面的意思就是這些弊案會被議員打~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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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澄清惹的禍~所以要求官員要主動CALL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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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那時不只他有打~還有其他人打哩~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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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 公園處有沒有參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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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這樣的技術類官員出面澄清~又沒受過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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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路樹不事都是公園處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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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在電視上把內心的真話漏出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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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次, 公園處沒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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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掃到新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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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看電視~這次的弊案統包的方式很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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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些不相干的東東全夾纏在一起發包~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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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大的一些公司吃不下~好像連啥不相干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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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局改建工程也放在裏面~不知道這跟高價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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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關聯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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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講, 我又覺得怪了... 正常來講,不是你的事情, 全部掛你,然後叫你做, 不要說弊案, 就算是簡單的工友出缺,某A以後地換你掃, 以公務員性格來講,先幹再說, 為什麼不是B去掃,不然輪流掃 小事都這樣了, 新工處怎麼會把一些不相干的, 公園處(花卉採購),警察局的事全包下來? 好詭異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17.103 (09/1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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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只倒霉到這個科長~一定是有人在做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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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啦~打算就辦到他止血囉~不然怎麼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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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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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的司法現況而言~像新生高價橋這樣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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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出問題的工程~檢調到現在被連爆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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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真的問題很大~根本就不理不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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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連承辦人、股長都不敢簽辦~燙到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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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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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簽辦是因為預算編列方式有問題,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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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植栽工程放在這個標案無關吧,主要是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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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比例甚低的附屬工程都不能併行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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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未來建築工程的可能只剩空殼沒水電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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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裏面夾雜著不是附屬工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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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併出這麼大的金額~造成符合資格廠商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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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流標~最後又搞出二家像在陪榜的拉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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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看金額根本就不是想投標的)~後來再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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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問題是中山橋與新生高併標,以致廠商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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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金額平均除出一個金額~加碼出一個令人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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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暴增,加上預算編列不合理,到很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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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的案件~大家不覺得怪才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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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因為植栽工程在本標案內而被攻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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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哦~不是只有植栽的問題被抨擊~以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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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議員針對新生高價橋問題陸續提過了~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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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光是植栽價格就讓人大吃大驚才產生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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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效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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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一字: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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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非本案內含植栽工程,而是預算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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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編列方式不對,就算是合理併標也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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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預付款暴增的問題~真的沒有圖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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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主要是想講講這個想法,倒不是想護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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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廠商說若像這樣可以暴增預付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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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39, , 140F
也可以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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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42, , 141F
唉~我主要也希望公務體系能乾淨些~不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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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看到一堆囉嘍被收押入獄~其實也對那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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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43, , 143F
長沒啥主觀的好惡~他涉入多深~也只能等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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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43, , 144F
查結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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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47, , 145F
要的話~就真查出元凶首惡~別老是抓最小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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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47, , 146F
的頂缸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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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2:01, , 147F
那不就是等著黑掉....
09/19 02:01, 147F

09/19 14:12, , 148F
在牢裏更黑....
09/19 14:12, 148F

09/19 15:00, , 149F
植栽綠美化無論是農業單位或工務單位一般公所
09/19 15:00, 149F

09/19 15:01, , 150F
都不會有林業技術人員 說推業務有失厚道
09/19 15:01, 150F

09/19 15:02, , 151F
一般還是以該縣市政府的地方自治去分
09/19 15:02, 1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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