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自食惡果的考績制度
令人費解的是,文章開頭似是追求公平
對鐵飯碗的不滿,認為強制比例可以讓公務員更卑微
讓民眾覺得更公平,為何文末又強調不公平是常態
若依倒數第二段,您應該會欣然接受您心中不公平的考績制度
最後一段更有趣,處理業務,可沒有強制比例准駁的要求
兩者混為一談,您要不要先研究業務法規再來發文
想讓人轉載文章,要先做過研究寫出水準
考績是由上而下決定,主管的考績是首長打的
承辦人的考績是主管打的,而首長有最後核可的權力
可不會因為多辦幾個案件或人民觀感而決定的
更遑論民眾對自身利益的追求往往高於法制的尊重
如果駁回的多,是不是又被認為高高在上?
身份保障的原意是建立事務官的中立性
如果要把事務官當成政務官的奴僕
第一個受害的反而是無權無勢的人民
原po若是特殊背景則不在此限
惡法下唯一不受影響的只有高官
只有那些鎮日跑紅白場,白天喝的醉茫茫
上酒家報公帳,被停職還能再選上的高官
可以高枕無憂
無權無勢的承辦人跟民眾則是一起倒楣,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自食惡果的是誰? 天真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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