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公投法應該要這樣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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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時間5年前 (2018/11/30 01: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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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S02OPem ].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公投應該要這樣修!. 時間: Fri Nov 30 01:47:02 2018. 目前的設定是, 25% 門檻, 可綁大選.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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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0→)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6 (短ID真好)時間5年前 (2018/11/30 05:1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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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阿. 我覺得目前最重要的公投就是. 1.除非有法律效力的公投 不然大選不得綁公投. 2.大選單次選舉民眾到手選票不得高於5~8張. 3.不具法力效應的公投提案累計通過超過5項或10項 即可單獨舉行. 另外 選舉屬於公眾事務及義務. 如投票 投票所應該具證明 明確規定可以請帶薪假鼓勵投票 不列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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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5→)留言1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evilcherry (邪離子)時間5年前 (2018/11/30 20: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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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相反。. 我會建議取消投票門檻. 連署延長至18個月內有效,. 但必須到戶政機關親自交連署書方屬有效連署。. 提案則暫時看不到有改的必要。. 有近三十萬人連署支持,其實已經有足夠民意去推行全國性法案。. 不投票的人根本就睡太香,他們是理應被管治的一群。.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lcgboy (艾羅米)時間5年前 (2018/12/01 16: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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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美國加州最近也公投 所以美國的公投是不綁大選的. 請將選舉與公投分開 這次的投票亂象也讓很多很多人感覺到這樣不對 要有方法處理 所以務必分開投. 同樣的 我也贊成公投提案在某個階段必須讓他放置一段時間宣傳發酵讓民眾更瞭解才投票 而不是匆匆忙忙的半年內連署到投票就結束了. "公投本來就可以獨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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