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婚姻契約, 一夫一妻, 與合憲性.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edwin)時間7年前 (2017/04/20 00:34), 7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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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某E的邏輯,來重新檢視下他的論述 重新整理某E論述 婚姻是一種定名契約內容,而定名契約內容是限制契約自由,除非有正當理由 否則不得限制 婚姻是因為保障女性弱勢地位為正當理由,才得以限制契約自由方式存在 而同婚是同性間所以不存在弱勢、強勢,沒有正當理由,所以不能用婚姻名義 要另立專法,否則是侵害契約自由 爭點有二: 1 婚姻是什麼? 某E的理解: 國家因男性與女性存在客觀先天差異, 在男性與女性 締結共同生活契約時, 需加以介入. 故以婚姻為名做登記, 以利管理 2 契約自由是什麼? 某E的理解: 國家要求契約登記,侵害契約自由 來看看另一篇同樣用契約自由的論述:(截錄自邱顯智律師臉書) 目前的爭議是,是否要修改民法,許多的討論,卻完全都沒提到民法上所理解的婚姻,著 實令人吃驚。 不管從教育上、宗教上、哲學上、傳統上,每個人理解的婚姻是甚麼,重點是: 民法上的婚姻是甚麼? 其實很清楚,婚姻在民法上,是一種契約。 契約是法律行為,它的要件有三: 當事人、標的、意思表示。 現在的問題在於,民法上的契約百百款款,買東西有買賣契約、租房子有租賃契約、旅遊 有旅遊契約,跟婚姻這個契約不一樣的是,這麼多契約並沒有限制締約當事人的性別,一 定要一男一女才可以,只有婚姻有。 那麼,限制民法婚姻這個契約的當事人, 一定要一男一女才可以的正當性是甚麼? 要跟誰買東西,要向誰租房子,民法並無對締約的另外一造之性別做限制,因為這是個體 自由,如果連跟誰買東西國家都要限制,那個人還有甚麼自由可言? 而要跟誰結婚是對個人來講,是比買東西租房子,更重大的決定,卻被國家全面性的限制 ,締約的對造必須要異於自己的性別才行,排除個人選擇締約當事人的權利,國家本身就 必須提出強烈的正當化這麼嚴厲的限制的理由。 另外一個問題是,限制同性的婚姻,本身就是非常嚴重的差別待遇,而且是以性別來做為 進入婚姻這樣的私法契約的差別待遇, 除非反對者能提出堅強的理由,否則根本違反憲法上平等原則。 而婚姻做為民法上的一種契約,它的標的內容是甚麼? 民法上沒有任何一個條文說,婚姻的標的是傳宗接代、生小孩! 也沒有任何一個條文說, 沒有達成生小孩的目標,這個契約就可以終止或解除。 做婚姻是為了生小孩或傳宗接代這樣的設想跟理解,可能是宗教上、傳統上,這點絕對應 該受尊重,但絕不是目前我國民法上的婚姻制度。 我國民法上的婚姻制度,在民法上的理解是甚麼? 按照我國實務向來的說法,就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的一種身份契約。也就是民法上並沒有把婚姻,設想成以生小孩做為契約標的的契約。 現在要問的是: 兩方當事人為了達成共同生活的契約目的,締結的身份契約, 締約的對造就不能是同性嗎? 一定要是異於自己性別的人,才可以成為締約的對造嗎?才可以履行這個契約的目的嗎? 在回到原來提到的,限制攸關個人人生這麼重大決定的締約權,而且是涉及全然私領域決 定權的自由,更是以性別這個因素來做締約差別待遇,限制締約的對造一定要是異於自己 的性別,本身就必須有非常重大的公益事由,更要有非常堅強的理由。 到目前為止,看不出法律上這堅強的理由何在。 https://goo.gl/TnkcyC 兩篇形成天南地北的論述 為什麼會這樣我認為問題點在於婚姻、契約自由他用了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 來抽換原先函意 某E把婚姻定義,用自我流的解釋方法,因民法不斷修正 使女性權益提高,達到憲法上男女平等的目的 來解釋說這就是婚姻制度來源是保障女性 某e認為的侵害契約自由(ex: 登記制度就是違反契約自由) 於是誕生了上面那篇論述 附上本日亮點: 你的想法, 只是在"婚姻是權益"這點上不斷迴圈.但是以法律在婚姻產生的效果而言, 是限制, 非權益.(BY 某E) 某種程度這位E teacher 真的有諸子百家名家的風範,這話題已遠超專法派和民法派 最早的多數人承認(民法上的承認意涵)即法制化、繁衍是婚姻要件還是態樣 到最新的契約自由,用A掩護B,用C回A 最後就是要論證專法的OK 針對這件事 對於專法,如果專法支持者真的端出通過嚴格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給予同志不弱於民法 權利保障的專法,我是可以支持。 不過這大概就像是李登輝的國統綱領吧XD 但論述不要跑出一堆奇怪的法律見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40.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92619666.A.C4C.html ※ 編輯: edwin040286 (1.165.40.182), 04/20/2017 00:43:25 ※ 編輯: edwin040286 (1.165.40.182), 04/20/2017 01:03:40

04/23 23:16, , 1F
覺得你整理得很不錯XDD
04/23 23:1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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