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華民國已經有台灣主權了?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好囧)時間7年前 (2016/12/02 12:47), 7年前編輯推噓-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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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點都還有點問題,但是第四點大致上沒問題,這個涉及到一個很基本的法律觀念。 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所謂權利主體,指的是能夠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一方,舉個例的話,就像民法的權利主體 是法人與自然人(這邊不討論奴隸制的情況)。 而權利客體指的是只能被主體支配影響的一方,舉個例的話,就像車、房子等等。 而所謂主權主體,指的是在國際法上能夠具有完整權利義務能力的一方,以現在來說基本 上就只有國家。 領土則是主權的客體,也就是說領土只能被國家支配。 有這個基本概念時,才有辦法理解第四點,在討論領土歸屬未定時,看的當然是有那些主 權主體在爭奪這個客體。 再把台灣套入來看,台灣是領土,非國家,因此台灣只是被分配的客體,然後現在有哪幾 個主權主體(國家)在爭奪台灣(領土)這個客體?很遺憾只有一個,就是中國,那麼台 灣歸屬已定,即歸屬中國。 一定會有人有疑問,那台灣人勒?很遺憾,人不能成為主權的主體,台灣人不能主張台灣 人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現階段不能。 除非,台灣人建立一個國家,這時候台灣國(暫定這個名稱),才能夠成為主權主體,並 主張台灣的領土主權歸屬於台灣國,但是這個時候,對台灣國來說,台灣的領土主權歸屬 仍是已定,是屬於台灣國所有(不然就自打臉啦)。 至於如何建立一個國家,那個是另一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0654035.A.5FB.html

12/02 20:04, , 1F
但是權利主體-國家, 並不以被承認為前提.
12/02 20:04, 1F
這涉及到我最後說的那點,即是國家成立的問題,但無論是構成論或是承認論,都必須要 有宣佈自己要建立一個國家的明確宣示,不然根本不用討論,台灣的問題就在台灣人從來 沒有明確宣示過自己要建立一個新國家。

12/04 16:38, , 2F
這篇真的看不懂在講什麼
12/04 16:38, 2F
這表示你對主權的認知義涵有問題

12/04 16:38, , 3F
主權的獲取「無主地」或「先站原則」都不是這樣
12/04 16:38, 3F

12/04 16:38, , 4F
然後是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流亡政府就地合法化,成為
12/04 16:38, 4F

12/04 16:39, , 5F
當地統治政權的先例,中華民國1949年將中央政府
12/04 16:39, 5F

12/04 16:39, , 6F
搬遷到仍為日本領土的台澎時,他就已經是"in exile"
12/04 16:39, 6F

12/04 16:39, , 7F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如果ROC要成為台澎統治政權
12/04 16:39, 7F

12/04 16:39, , 8F
進而擺脫in exile身分
12/04 16:39, 8F

12/04 16:40, , 9F
主權的聲討不是說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
12/04 16:40, 9F
這邊幫你註解一下,你說的是領土主權(被支配的客體),然後對領土的聲索確實就是你 喊是你的,沒人有意見,就是你的。

12/04 16:40, , 10F
即便是無主地妳也要有實際佔領的事實
12/04 16:40, 10F
中國的前合法政府,中華民國政府與其殘存勢力實質統治台灣,你連個違規停車都會被開 單,這統治還不夠實質?

12/04 16:40, , 11F
然而很抱歉中華民國1949年起不是個真實的國家
12/04 16:40, 11F
他是代表中國這個主權的其中一個政府

12/04 16:40, , 12F
在台澎的法律地位,他只是盟軍的委任代理人。
12/04 16:40, 12F

12/04 16:41, , 13F
這個不是我自己講的,是有英文國際法期刊論文獎的。
12/04 16:41, 13F

12/04 16:41, , 14F
既然他只是委任人且本身已經是in exile,那他就不可
12/04 16:41, 14F

12/04 16:41, , 15F
能藉此取得當地主權而擺脫in exile法律地位。
12/04 16:41, 15F

12/04 16:41, , 16F
而無主地的認知現在這套已經越來越式微,因為現代
12/04 16:41, 16F

12/04 16:43, , 17F
國際法而不是18世紀的古典國際法,已經不將有人居住
12/04 16:43, 17F

12/04 16:43, , 18F
的土地視為無主地。
12/04 16:43, 18F

12/04 16:43, , 19F
如果是「保持佔有」那麼1945年後牴觸聯合國憲章,
12/04 16:43, 19F

12/04 16:44, , 20F
已經不再是合法獲取領土的方式。
12/04 16:44, 20F

12/04 16:45, , 21F
至於中國?在台灣的只是盟軍的委任代理人,那麼
12/04 16:45, 21F

12/04 16:45, , 22F
中國實際上不曾統治過這個島嶼。
12/04 16:45, 22F
看完你這段,你完全沒有弄清楚“主權”,“國家”,“政府”這三者的關係。 ※ 編輯: haworz (223.139.247.180), 12/05/2016 11:25:23

12/05 12:48, , 23F
看你在另一篇扯說託管國有託管地主權就知道你完全
12/05 12:48, 23F

12/05 12:48, , 24F
門外漢,徹頭徹底不懂
12/05 12:48, 24F
你很care的話,那我講精確一點好,託管期間託管地的主權歸屬於託管國行使,然後呢? 到頭來還不是美屬那套。 ※ 編輯: haworz (223.139.247.180), 12/05/2016 13:39:06

12/05 14:08, , 25F
美屬那套是其主權完全屬美國,台灣是米國"暫時"有其主權
12/05 14:08, 25F

12/05 14:11, , 26F
依舊金山和約"暫時"有其主權直到定位被解決為止
12/05 14:11, 26F
然後勒?美屬主張台灣主權歸屬美國,阿幹,台灣主權歸屬美國,美國就不能讓台灣獨立 或把台灣割讓給別人哦? ※ 編輯: haworz (223.139.247.180), 12/05/2016 14:30:18

12/05 15:57, , 27F
2你完全沒有領土主權轉移的概念
12/05 15:57, 27F

12/05 15:57, , 28F
徹頭徹底的門外漢在那邊亂掰
12/05 15:57,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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