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邪惡來自靈魂被謀殺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9年前 (2016/05/16 14:44), 9年前編輯推噓5(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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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 我們只看得到惡人表面的邪惡, : 卻看不到他深層的悲哀。 : 然後,他就死掉了。 不好意思,順便再問一個愚蠢的問題: 假使有個人因為被女生拒絕,所以就把女生給砍了, 那這樣的話,這個女生算不算"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既然如此,那這個女生是不是為了"不要羞辱這個人的自尊",就非得答應他的追求不可? 照這個心理醫生的說法,就會出現這麼荒謬的情況。 我們隨時都有可能"羞辱到惡人的自尊",即使我們做的事是正正當當的...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惡人的自尊",去委曲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好比說要那個女生跟他交往之類的) 我倒想請教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2.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3381066.A.7D1.html

05/16 15:08, , 1F
這些左派抱神主牌的 你跟他講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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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同志平權也讓護家盟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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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轉型正義也讓國民黨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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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j敏只要稍微被糾正就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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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不應該推動同志平權、推動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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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糾正毛j敏把論壇當個板大放厥詞的荒謬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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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政黑起底個資影射本名的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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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嗎?不是影射,只是尚市長好像是知名作品的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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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我書讀不多)覺得不該叫他尚市長玷污了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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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毛j敏則是專屬於他的網路代稱,應該與他本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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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Fant1408和創板板主musashi0839被用影射個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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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加威脅,還要這樣搞?那我只好把你當同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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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好,如果毛j敏跟他個資有關那確實不妥,但我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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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指出尚市長身處公共論壇卻容不得一丁點指正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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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把因果關係跟責任歸屬混為一談了。原文所引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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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醫生所要表達的,是不應該單純地用罪刑來看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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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成為犯罪者的背後有其社會背景與心理作用的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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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醫生所觀察到的是羞辱感或是被蔑視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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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代表犯人所感受到的任何羞辱都可被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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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張鐵志講述那句話,應該是在說這個社會對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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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刑所採取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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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張鐵志是這樣講的啊? "如果這個社會有更多人對人的尊重,包括夫妻間、親子間、陌生人之間, 有更多在底層的人可以被社會安全網接住,人跟人之間有更少的歧視與霸凌, 社會主流更懂得關心和尊重各種「不正常的人」而不是侮辱和欺負, 如果,每個人面臨的羞辱都能更少一點,這樣是不是有可能減少邪惡與暴力?" 他說要"關心和尊重"這些人,才會減少邪惡與暴力, 問題是,怎樣才算"羞辱",完全是像鄭捷這些惡人定義的! 到最後就像我說的一樣,女生拒絕也算是一種"羞辱", 結果變成惡人來定義"什麼叫關心與尊重",這完全是荒謬至極! 我再說得更清楚一點: 按照張鐵志和吉立根的說法, 羞辱與否的定義權,就會落到鄭捷王鴻偉的手上--因為羞辱只有當事人自己能定義, 然後就會出現我說的"不接受追求就是羞辱"的情況... 問題在於"由誰定義羞辱",而這是張、吉兩人無法回答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6/2016 2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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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段的關聯在哪?張鐵志是惡人嗎?Gilligan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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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順眼的人就叫惡人的話,惡人不就是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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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6/2016 20:24:56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6/2016 2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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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第二段修文加了「鄭捷」不是破綻更大了嗎?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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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羞辱以及定義的當然不是只有惡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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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鐵志說的並不特別荒謬,而是你往荒謬的方向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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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6/2016 20: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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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修補補,你上黃亮的兩段就已經完全兜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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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說不清楚,不考慮講清楚再來發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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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不考慮「想」清楚嗎?還是你覺得只要自己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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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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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話不就跟為了不要傷中國人的玻璃心所以投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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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啊,但尚市長這種提問方式忽略了原文強調了「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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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是人」的部分,更忽略了文中強調受辱跟對自尊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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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敏感是人性普遍的幽暗部分(換句話說,每個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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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玻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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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我們應該要因為在意誰誰誰的玻璃心而任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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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予求,而是藉由關注人類的玻璃心,而察覺社會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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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還沒有,或還不夠注意到的黑暗角落,那才是黑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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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殺掉惡人並不能解決惡的根源,我想這才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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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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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一個人的人格塑造,包含著他生理心理的發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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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驗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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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張/吉所指的對惡人的尊重與接受,並不是單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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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罪的那一個時間點。 而是從他還沒有犯罪,或者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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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還沒那麼嚴重的偏差行為起,就以尊重、接受的態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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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他產生犯罪的或反社會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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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想的是不要讓他成為鄭捷和王鴻薇,而不是尚市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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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鄭捷和王鴻薇的犯罪與人格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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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的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看文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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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offish,這也是我這段心得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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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emoglobin你想說的是悲慘世界的“尚市長”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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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這樣的人或許從小時候開始,就認為"不順從他的人就是侮辱", (Ex.銀英傳的霍克),那你要怎麼"尊重他、接受他的人格"? 要知道這種狀況很多都是從小開始的,比方說小孩被寵壞,並不是長大才發生的事; 那麼,當這種小孩覺得自己被"侮辱",以致於做出不合理要求的時候,大家要怎麼辦? 老師罵他,他說是"侮辱"、是"霸凌",是影響他"日後人格偏差的關鍵", 那是不是老師都不能罵他了? 張吉兩人完全沒搞懂問題所在。 不要真的跟我說"老師不能罵學生"喔,我會很生氣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7/2016 06: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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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imify: 應該是,我沒看過任何版本的悲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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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尚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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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不止一個人指出你的誤讀或忽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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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還只是把有人推文前的問題再問一次,然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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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自地問說是不是不能罵......這表示你根本沒有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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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的回應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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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你多問的問題也很簡單:原文「沒有說不能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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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原文也沒有說人因受辱成了惡人,犯錯就不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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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33, , 60F
05/17 10:33,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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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完全沒在理其他人的論點;2.一直攻擊沒有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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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這算哪門子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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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完全沒在理某人"而已。 我剛剛是在敬覆offish的問題,就請他還有其他有心的網友回答我的疑惑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2.204), 05/17/2016 1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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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你才沒有搞懂問題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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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啊 要是雙方都無意辯論 各言己志就可以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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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某人跟不討論是兩回事。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1.233), 05/17/2016 19: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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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句不錯啊,討論不代表就要容忍有人一直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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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板,以及容忍被別人栽贓沒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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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EMnAVH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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