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邪惡來自靈魂被謀殺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愛米飛)時間8年前 (2016/05/16 10:28), 編輯推噓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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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來源】 報導者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death-penalty文章標題】 張鐵志/然後他就死掉了 【完整內文】 當精神科醫生吉力根(James Gilligan)在1970年代初期走進一間犯罪精神病院時,這家 病院內部的暴力幾近失控,受刑人被殺,獄吏被殺,訪客被殺,他認定那些人就是心理變 態,是另一種物種。 但在接觸他們之後,他發現這些最殘暴到無可救藥的角色,「全都說在開始殺別人之前, 自己已經死了,他們覺得內心已死,他們缺乏感受的能力 有的人會自戕,或是用最 駭人的方式自殘,不是因為他們覺得內疚,不是為了贖罪,而是因為他們想要看看自己能 不能感受。他們發現,內在的麻木甚至比肢體的痛苦還折磨人。」 「有人告訴我,他們感覺上就像是機器人或殭屍,身體空洞或塞滿了稻草而不是血肉,所 以有的不是血管和神經,而是繩子和線圈。有個收容人告訴我,他感覺自己像『正在腐爛 的食物』。這些人的靈魂並非無緣無故死掉。他們的靈魂死掉,是因為靈魂遭到了謀殺。 這是怎麼發生的?靈魂是怎麼被謀殺的?」 答案是「保守祕密是暴力犯普遍會有的情況 」,而那個祕密就是他們覺得丟臉,深刻的 丟臉、椎心的丟臉。而那就是羞辱,「我還沒有看過有哪些嚴重的暴力行為,不是由覺得 羞辱或是屈辱、不敬、嘲笑的體驗所引發。在小時候,這些人碰過槍擊、砍殺、燒燙、毒 打、勒頸、施虐、餵藥、飢餓、窒息、火燒、丟到窗外、性侵,或是被送去賣淫,而且皮 條客就是自己的媽。對有的人來說,光是話語就羞辱和否定、侮辱和屈辱、辱沒和凌辱、 毀掉了他們的自尊,並謀殺了他們的靈魂。」 「所有的暴力都是人企圖以自尊來取代羞辱。」有一個收容人告訴他:「你不會相信,當 你拿槍指著某個老兄的臉時,你會得到多大的尊敬。」對於一輩子飽受輕蔑和鄙視中的人 來說,以這種方式立刻獲得尊敬的誘惑,可能比坐牢甚至是喪命的代價要大許多。 這個故事來自去年在英美出版的書 《So You’ve Been Publicly Shamed》(暫譯為《當 你被公開羞辱》。台灣即將出版中文版,書名為《鄉民公審》),請原諒我引述這麼大段 ,因為太重要了。 殺人者是惡人,但他也是人,他體內的邪惡可能來自人性中我們難以理解的陰暗黑洞,也 可能來自於社會中最殘酷的潮溼角落。這樣說,不是把他的罪惡歸給社會,他當然應該要 承擔懲罰。 但殺掉一個人,並不能防止下一個悲劇出現──台灣媒體的瘋狂叫囂當然更不能。 我們以為只要槍決了他,就制止了我們無法捉摸的巨大邪惡;直到下一次再出現隨機殺人 ,我們就一起憤怒地再殺一個嫌犯。好像小時候那個電動遊戲,有個地鼠一冒出來,我們 就拿搥子敲下去,下一個又冒出來,我們再打下去;明明打掉這個,下一個還是會出現, 但我們不會想到拆開整座人性與社會機器,好好研究他的運作、看看問題在哪裡,有沒有 可能改變什麼機制,盡可能防止下一個犯罪的地鼠出現。 我們能否透過他們的悲劇更認識惡的形成,從而讓我們對人性與社會有更多的理解,讓我 們作為一個共同生活的社會因此可以更往前進? 上面吉力根醫師的研究證明了人性之惡是有某些根源的,也因此我們在許多殺人犯的生命 都可以看到某種相似性(請見曾文欽的世界),鄭捷的同學寫了一小段「羞辱」的故事, 但我們還來不及了解更多,就被羅瑩雪以有程序瑕疵的方式迅速地殺掉了。 小燈泡的媽媽也說: 「國家是不是最少應該要給大家一個交代,好好剖析犯罪者以及整個事件的原因,給社會 一個『理解』的機會,社會才有辦法走的更遠更好。唯有當我們瞭解這個人是怎麼一步步 走向犯罪,我們才有機會談改善、談預防。否則,我們就真的只是永遠的活在一個未知的 恐懼之中。請問國家,執行死刑之前是不是應該先做完該做的功課?!」 從吉力根的論證看來,這些羞辱不是不可能被一點一滴地改善。如果這個社會有更多人對 人的尊重,包括夫妻間、親子間、陌生人之間,有更多在底層的人可以被社會安全網接住 ,人跟人之間有更少的歧視與霸凌,社會主流更懂得關心和尊重各種「不正常的人」而不 是侮辱和欺負,如果,每個人面臨的羞辱都能更少一點,這樣是不是有可能減少邪惡與暴 力? 這樣的社會叫做文明社會。 吉力根在醫院中嘗試改變,不像另一位精神醫生把收容人稱為人渣,他用尊重來對待受刑 人,使人有機會表達不滿、希望、願望和害怕,創造出去除羞辱的氛圍。結果醫院中暴力 減少了,某些最暴力的殺人犯也開始幫助人。 當然,不是這樣就會有美好的結局。問題是,我們願不願意讓社會更文明一點? 一個對生命權沒有絕對尊重、動輒就喊殺殺殺的社會,當然容易讓人覺得殺人沒什麼。 更可怕的是,我們在電視上以某種儀式性的方式集體觀看國家殺死一個人(而且這個政府 違反程序正義)、目睹一個生命在我們眼前消失(並且我們一邊吃著早餐中餐晚餐)── 你可能會說我們並沒有真的看到開槍,但是我們看到這個人活著的樣子,知道他死前吃了 什麼,然後看著送著他大體的車子離去。我們確實看到了他的死去。 古早前,犯罪者也在廣場和街頭被公開示眾,但人類文明進步到放棄這種公開羞辱的,因 為我們對最根本的人性尊嚴有起碼的尊重。如今我們卻依然用另一種公開羞辱的方式對犯 人貼各種標籤(想想媒體那些誇張標題)──因此他當然只會用冷漠與敵意來對抗那些羞 辱,因為他當初就是要用暴力來對抗從小忍受過的那些屈辱,這是他的邏輯,但他的冷漠 又被媒體繼續說冷血。 最後,在法務部長的微笑下,我們用另一種等同於公開示眾的方式行刑。 然後他就死掉了。 【轉錄心得】 先前有板友寫了文,說台灣民主其實不過這二十多年而已。 從鄭捷、小燈泡媽媽事件,完全可以知道,我們還要走好長的一段路, 對於所謂的文明社會而言。 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我們只看得到惡人表面的邪惡, 卻看不到他深層的悲哀。 然後,他就死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2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3365712.A.8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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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的心態就是殺人者死 至於心理想甚麼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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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在意殺人者想什麼,代表對造就殺人者的社會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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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與結構的不在意。 說得偏激點,就是另一種的自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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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雪:「 快把危險人物從我的生活中排除,其他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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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重大案件頻率是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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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希望我也可以有這麼簡單直觀又沒壓力的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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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見為淨阿 不管是關進監獄或是直接讓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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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哪種悲哀有資格奪去無辜的人的性命。活下來只是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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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罷了,善良跟憐憫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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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多加關注研究部份沒錯,但整篇的氣氛都是「殺人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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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 可憐所以可以殺人?完全撟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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