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柯文哲與勞基法
※ 引述《amraam (先進中程)》之銘言:
: 二、2015年5月4日,《NOW news》報導:「柯文哲質疑醫護納勞基法 社民黨:醫護
: 過勞才是崩壞根本」。內文節錄如下:「五一勞動節當天,萬名勞工齊聚凱道遊行,其中
: 基層醫護警消人員組『我可能不會救你』大隊,望政府將醫療人員納《勞基法》給予保障
: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針對基層醫療人員訴求納入《勞基法》一事表示看法……『醫
: 師納入勞基法有困難,開刀開到一半,跑掉再換人不容易』。」
奇怪,喜歡引新聞怎麼不引一個完整一點的說法?
《產業》醫師納勞基法,執行不易
2015/05/03 10:53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對於醫師是否應納入《勞基法》保障,曾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的台北
市長柯文哲,昨天面對這項議題時表示,這項主張用意很好,不過執行上會很困難。他直
言,就以外科醫師的情況來說,「開刀開到一半,要跑掉再換人不太容易」。
今年初,奇美醫院醫師蔡伯羌是第一起醫師判定過勞的職災個案。對此,柯文哲說,有關
醫師是否要納入《勞基法》規範,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因為,醫師當然需要獲得一定
程度的保障,但若完全依照勞基法去運作,「百分之百有問題」。
他認為,勞基法要百分之百應用在醫療上會有困難,特別是急重症醫學。不過,像有醫師
連續36小時工作沒睡覺,也不太對。
柯文哲說,美國有住院醫師的工時限制法,但美國從發佈法令到實施,中間隔了10年,代
表連美國要實施都很困難了。但他說,既然美國對於制定醫師工時限制辦法有經驗,那麼
,衛福部就要思考如何達成這項目標。
當年柯文哲擔任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時,在出席醫勞盟所召開的記者會上也說過,台灣醫
療目前沒有對的環境存在,但仍要繼續做對的事,爭取醫師適用《勞基法》,就是要建立
「做對的事情」的環境,也是為病人安全建立更好的醫療環境。(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陳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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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編一堆稻草人打的不亦樂乎就不引了
替自己爭取權益是天經地義的事
建議醫療工作者
既然可以修醫療法來排除消保法無過失責任適用
現在何必急著擁抱勞基法呢?
一樣可以修醫療法解決啊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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