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死刑法庭辯論戰力分析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04/14 23:35), 10年前編輯推噓-1(0151)
留言5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 d86506: 我都說了 寫的出無彩青春 就不算一無所知 04/14 21:10 : → d86506: 你卻來跟我說沒禮貌的情緒語言叫作沒墨水 04/14 21:11 : → d86506: 就好像有腦袋的人 一譙臟話 你就說他沒墨水一樣 04/14 21:13 : → d86506: 鄭弘儀罵幹恁娘 難道就等於他一點墨水也沒? 04/14 21:14 : → d86506: 刑的論點 04/14 21:29 : : → jksj5535: 說死刑帶壞社會風氣,是因為國家透過權力正當化的過程 04/14 22:08 : → jksj5535: 示範以暴力解決問題吧,加上死刑內涵的邏輯很大一部分是 04/14 22:08 : → jksj5535: 復仇式的應報論,而非真正面對結構性困境 04/14 22:08 :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4/2015 23:21:38 這兩個問題容我獨立一篇回答好嗎? 首先第一點,"帶壞社會風氣"的問題: 這個問題正如我之前反過來問的: 立陶宛是廢死國家,他們的治安卻比台灣糟糕200%以上, 那到底是廢死還是死刑"帶壞社會風氣"? 我的回答是,"兩者皆非"。 我認為廢死與死刑都不具備"帶壞社會風氣"的力量, 因為兩者都屬於"末",而非"本"。 如果有人要把"死刑"跟"帶壞社會風氣"連結的話, 那就必須要提出更有力的論證才行-- 不過很抱歉,雖然我說得狠毒一點,不過以張娟芬的水準要做出這種立論, 大概期待台灣海峽海底隧道打通還比較現實一點。 第二點,"一時情緒衝動"是不是有問題的? 當然,我不否認人都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 但我還沒看過有人情緒失控,結果用公司名義發文幹譙人的!!!! ...如果鄭弘儀以三立電視台的名義發表一篇文章說,"馬英九你XX娘", 你說社會大眾的反應會如何? 啊張娟芬就是這樣搞的,她自己情緒失控要罵人瘋子, 結果居然是用"廢死聯盟給台灣人民的公開信"這種官方名義發表, 於是就像我跟苗博雅說的: "妳們整個盟都必須為了這封情緒失控的信,概括承受責任"。 以公司/單位名義發表情緒失控的文字,這個人第一EQ不佳,第二公私不分; 當然,縱容她以單位名義發表失控公開信的人,同樣必須負起嚴重責任。 不過不管怎樣,公私不分、EQ不佳,因為一時情緒失控把整個單位拖下水的人, 都是不負責任的人,而你跟我說,要讓一個不負責任且公私不分的人 坐在模擬法庭當"大法官"? 這好像已經不是家家酒問題,而是整個辯論的公信力都要被拖累了吧! (說實在的,在我看來,像這樣的行為說"草包"都還客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3.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9025712.A.FA2.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4/2015 23:45:10

04/15 00:03, , 1F
社會大眾的觀感 跟有沒有墨水 還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04/15 00:03, 1F

04/15 00:04, , 2F
要把那句話 跟有無墨水(內涵)作連結 你有更有力的論證嗎?
04/15 00:04, 2F
我所謂"沒有墨水",指的是那句"死刑帶壞社會風氣", 你把兩件事弄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5:30

04/15 00:06, , 3F
我就是說 那句話 跟沒有墨水 到底有何連結?
04/15 00:06, 3F
因為那句話毫無立論依據可言,這樣講你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7:10

04/15 00:07, , 4F
情緒語言需要立論?幹恁娘三個字需要立論?
04/15 00:07, 4F
這句話已經是一種"論述",不能用"情緒語言"四個字開脫。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8:15

04/15 00:08, , 5F
幹恁娘 也是事實陳述 不能情緒語言開脫?
04/15 00:08, 5F
原來幹人家老母是"事實陳述",看樣子有人認為鄭弘儀真的和秦厚修"嘿咻"了:)

04/15 00:11, , 6F
就像你相信了他的話一樣無稽阿
04/15 00:11, 6F
反正要護航什麼理由都可以搬得出來,不管立論再怎樣荒唐無稽都沒關係就對了:) 我再說一次,這句"死刑帶壞社會風氣"完全沒有任何立論根據可言, 講出這句話的人,根本是欠缺應有的知識以及論證能力。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2:20

04/15 00:11, , 7F
張娟芬這種情緒語言 還需要證明 鄭弘儀不用證明"幹恁娘"?
04/15 00:11, 7F

04/15 00:12, , 8F
你要不要證明草包 跟 蠢 怎麼來的有沒有科學實證?
04/15 00:12, 8F
好,那這樣以後馬英九提了什麼蠢政見,都可以一句"情緒語言"帶過,好不好?

04/15 00:13, , 9F
不同意見 就是蠢、草包 難道就有知識?
04/15 00:13, 9F
所以我沒有要去當模擬法庭大法官,還不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3:56

04/15 00:13, , 10F
你難道在承認自己的文都是廢文?
04/15 00:13, 10F
不,我只是臉皮沒那麼厚而已。

04/15 00:14, , 11F
所以我說阿 你的標準在哪裡?
04/15 00:14, 11F
我的標準很簡單啊,如果講出那句話又不能有效論證它,那就是沒墨水嘛。

04/15 00:15, , 12F
去討論情緒語言夠不夠嚴謹 乾脆要求發言都用論文形式算了
04/15 00:15, 12F
我再嚴肅說一次: 你所謂的"情緒語言",是以"廢死聯盟致台灣人民公開信"的形式發表的。 這樣你懂了嗎?

04/15 00:16, , 13F
但你的標準沒有一致性阿講幹恁娘 沒辦法論證=沒墨水?
04/15 00:16, 13F
...看來你還是不懂。 從"廢死聯盟正式公開信"這點來看,你已經無法護航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6:53

04/15 00:17, , 14F
公開信 就要符合論文形式? 完全不能一絲感性、情緒?
04/15 00:17, 14F
公開信代表的是官方立場,你要認為官方立場可以情緒失控,那也沒問題啦, 只是,我會很慶幸我沒有僱到你或者張娟芬這種會拖累整個公司的員工...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8:02

04/15 00:17, , 15F
我無意為廢死護航 只是你要把標準一致化 否則也只是亂砲
04/15 00:17, 15F

04/15 00:18, , 16F
廢盟
04/15 00:18, 16F
我的立場很簡單,你如果是在臉書或是哪裡開罵,這ok, 但你用官方公開信的名義開地圖砲,這就是白爛的行為。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8:50

04/15 00:18, , 17F
情緒語言 跟情緒失控 是兩碼子事
04/15 00:18, 17F
"帶壞社會風氣"還可以說是"情緒語言",罵群眾"瘋子",已經是失控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9:22

04/15 00:19, , 18F
白爛的行為 跟沒有墨水 關連性在哪?
04/15 00:19, 18F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在該嚴肅以對的場合,講出毫無立論根據的話, 這就會讓人看輕,覺得這個人根本沒內涵可言。 當然,張娟芬沒墨水的地方不止於此啦,在其他地方我也指出過了, 不過這封公開信是最明顯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0:52

04/15 00:20, , 19F
大腸花 就是一群情緒失控的&沒墨水的集合體?
04/15 00:20, 19F
...我不知道學運有一個"統一的單位",更不知道有人曾經以單位名義, 發表過罵所有意見不同的人瘋子的言論。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1:53

04/15 00:21, , 20F
你用他情緒語言 去論證沒有墨水 所以不適合擔任模擬大法官
04/15 00:21, 20F

04/15 00:21, , 21F
但是 情緒語言 跟沒有墨水 根本是兩回事
04/15 00:21, 21F

04/15 00:21, , 22F
充斥這種欠缺論證基礎的推論 還能自稱理性 我真佩服
04/15 00:21, 22F
好吧,既然你認為這是"情緒語言",所以不需要論證基礎,那麼我就尊重你的意思; 但是也像我說的,這種公私不分、情緒失控的人,何能成為模擬大法官? (話說她沒墨水的地方,我在那篇"裝熟哥"底下有完整的論述,請自行參閱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4:06

04/15 00:23, , 23F
原來私德 跟學術內涵(或說專業) 可以混為一談
04/15 00:23, 23F
...私德不好的人在立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議上,可是會被刷下來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4:43

04/15 00:26, , 24F
別把真正的司法院大法官 跟模擬憲法法庭搞在一起好嗎?
04/15 00:26, 24F
所以就像我說的,這個活動到底想達成什麼目的? 如果只是大人的夏令營,那當然就像你說的,沒問題囉!

04/15 00:26, , 25F
乾脆把所有與會人士 身家背景都調查一遍
04/15 00:26, 25F

04/15 00:27, , 26F
夏令營 是須要甚麼崇高的道德?
04/15 00:27, 26F
問題是,認為這是夏令營的似乎只有d君你耶...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7:33

04/15 00:27, , 27F
廢死主張者 也沒人希望這個活動 成為指標意義的活動
04/15 00:27, 27F

04/15 00:28, , 28F
那是你認識的人太少了
04/15 00:28, 28F
我更正一下: 光是這串討論裡,就有原PO v君和呆阿伯君兩位,認為這次活動"不只是夏令營"了, 真的只是我認識的人太少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9:35

04/15 00:29, , 29F
他有跟你講嗎? 你又自以為了嗎?
04/15 00:29, 29F
所以我更正了一下,但至少他們兩位都不認為"這只是夏令營"。 如果這次活動"不只是夏令營",那麼私德問題顯然就必須列入考量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0:52

04/15 00:31, , 30F
我所謂的夏令營 不是單指"玩"的意思 而是"寓教於樂"
04/15 00:31, 30F
那麼,"教"裡面一定也包括了"身教"。

04/15 00:32, , 31F
沒有任何"實際"的學理 只能作為最淺的風向引導而已
04/15 00:32, 31F
如果連"身教"都做不到,怎能"寓教於樂"?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2:33

04/15 00:32, , 32F
可悲 難怪陳為廷會一直被叫奶昔大哥
04/15 00:32, 32F
...事實上,我認為"公私不分",不是私德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3:16

04/15 00:33, , 33F
陳為廷連身教都沒有 怎麼能帶領學運?
04/15 00:33, 33F

04/15 00:33, , 34F
別學區區好嗎?
04/15 00:33, 34F
你還是不了解公領域和私領域的差異; 在我看來,公私不分要比私領域的摸奶行為更加嚴重,懂嗎?

04/15 00:34, , 35F
你的言論就是公私不分阿 沒有身教 如何進行社會活動
04/15 00:34, 35F
...這樣護航真的很難看,我去睡覺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5:18

04/15 00:36, , 36F
先把你自己的標準想清楚吧!
04/15 00:36, 36F
我的標準一直很清楚啊! 模擬大法官的位子需要在公信力方面足以"服眾",而公私不分、以私害公, 顯然無法達到讓人相信這個人會有公信力,並做出公正的意見書。 這樣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7:34

04/15 00:37, , 37F
如果你是說他學術不夠 我就說他寫了無彩青春
04/15 00:37, 37F
無彩青春只是文學作品喔^^ (你忘了它是"文學獎得獎作"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8:11

04/15 00:38, , 38F
如果你要說他情緒化 我就說 如果他真的在活動中如此展現
04/15 00:38, 38F
我再說一次: 公私不分的人,讓人無法相信她會做出公正的判斷以及意見書。

04/15 00:38, , 39F
就只是丟自己臉 廢盟因此一蹶不振 對你而言不是更好嗎?
04/15 00:38, 39F
...說真的,我不希望廢死運動垮掉耶,只是希望這些極端分子滾出廢死運動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0:04

04/15 00:40, , 40F
http://ppt.cc/3l5~ 叢書系列:人與法律系列
04/15 00:40, 40F

04/15 00:40, , 41F
你沒看過 讓我用連結提醒你
04/15 00:40, 41F
好,這是枝微末節啦。(我們兩個講的都是事實)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0:46

04/15 00:40, , 42F
廢盟跟廢死運動 是不同的概念 別混為一談
04/15 00:40, 42F
...不過我說真的,就算張娟芬在模擬法庭丟臉,廢盟也不會因此垮台, 他們的媒體話語權太強勢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1:40

04/15 00:42, , 43F
可悲的是 媒體話語權強勢的 還有釋朝慧、慈濟
04/15 00:42, 43F
就像我說的,我從2010年就開始抨擊慈濟的家族企業化了, 所以我基本上是很公正的,該罵就罵,不過當時我也是被護航大軍轟得很慘啦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3:54

04/15 00:43, , 44F
但是你的"罵"沒有標準 而且很多時候套用不同意識型態
04/15 00:43, 44F
...事實上,這也是我批評張娟芬草包的一個原因。 張娟芬經常會變來變去,有時候用無罪推定論述,有時候又用有罪推定...

04/15 00:44, , 45F
的角色 仍然能通
04/15 00:44, 45F
我覺得我跟張娟芬半斤八兩就是了,一個看對方是"草包飯桶", 另一個看對方是"跳樑小丑"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5:42

04/15 00:46, , 46F
靠杯 你這樣說 我只會覺得你是嫉妒他能當模擬大法官
04/15 00:46, 46F
不,我只是覺得我的臉皮沒她厚而已:) 如果知道自己在才德和學問上都有所不足,那就不應接下自己不該接的位子,不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7:48

04/15 00:48, , 47F
但我還是要提無彩青春 他花時間 在整理卷宗跟調查上
04/15 00:48, 47F

04/15 00:48, , 48F
我認為可以彌補學問的不足
04/15 00:48, 48F
但是在"殺戮的艱難"裡,這些缺點都明顯放大了。 包括上面提到的,把政黑板友的言論以偏概全、當成是"支持死刑網友的言論", 對菁英主義的盲目擁護等等... 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0:07

04/15 00:49, , 49F
而所謂的道德 對我個人來說 那不是重要的東西
04/15 00:49, 49F

04/15 00:49, , 50F
如果馬英九這樣講究溫娘恭儉讓 還不能讓台灣人看清所謂道
04/15 00:49, 50F

04/15 00:50, , 51F
德的假象 那我也沒辦法了
04/15 00:50, 51F
我認為,基本的道德還是要有的。 張娟芬的行為算是違背了最基本的職場倫理,要是在一般民間企業, 這是對公司形象的損害,可能還要賠一大筆錢的。 先去睡了,就到這裡吧,晚安。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2:46

04/15 00:52, , 52F
但是 廢盟不覺得有甚麼問題 你就沒甚麼理由再用道德箝制他
04/15 00:52, 52F
所以我才要苗博雅"概括承受"張娟芬的這番言論, 但苗博雅顯然也無意替這封"公開信"背書... 因此,我必須說廢盟的態度也是很沒肩膀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3:53
文章代碼(AID): #1LBJEm-Y (PublicIssue)
文章代碼(AID): #1LBJEm-Y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