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死刑法庭辯論戰力分析
: → d86506: 我都說了 寫的出無彩青春 就不算一無所知 04/14 21:10
: → d86506: 你卻來跟我說沒禮貌的情緒語言叫作沒墨水 04/14 21:11
: → d86506: 就好像有腦袋的人 一譙臟話 你就說他沒墨水一樣 04/14 21:13
: → d86506: 鄭弘儀罵幹恁娘 難道就等於他一點墨水也沒? 04/14 21:14
: → d86506: 刑的論點 04/14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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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ksj5535: 說死刑帶壞社會風氣,是因為國家透過權力正當化的過程 04/14 22:08
: → jksj5535: 示範以暴力解決問題吧,加上死刑內涵的邏輯很大一部分是 04/14 22:08
: → jksj5535: 復仇式的應報論,而非真正面對結構性困境 04/14 22:08
: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4/2015 23:21:38
這兩個問題容我獨立一篇回答好嗎?
首先第一點,"帶壞社會風氣"的問題:
這個問題正如我之前反過來問的:
立陶宛是廢死國家,他們的治安卻比台灣糟糕200%以上,
那到底是廢死還是死刑"帶壞社會風氣"?
我的回答是,"兩者皆非"。
我認為廢死與死刑都不具備"帶壞社會風氣"的力量,
因為兩者都屬於"末",而非"本"。
如果有人要把"死刑"跟"帶壞社會風氣"連結的話,
那就必須要提出更有力的論證才行--
不過很抱歉,雖然我說得狠毒一點,不過以張娟芬的水準要做出這種立論,
大概期待台灣海峽海底隧道打通還比較現實一點。
第二點,"一時情緒衝動"是不是有問題的?
當然,我不否認人都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
但我還沒看過有人情緒失控,結果用公司名義發文幹譙人的!!!!
...如果鄭弘儀以三立電視台的名義發表一篇文章說,"馬英九你XX娘",
你說社會大眾的反應會如何?
啊張娟芬就是這樣搞的,她自己情緒失控要罵人瘋子,
結果居然是用"廢死聯盟給台灣人民的公開信"這種官方名義發表,
於是就像我跟苗博雅說的:
"妳們整個盟都必須為了這封情緒失控的信,概括承受責任"。
以公司/單位名義發表情緒失控的文字,這個人第一EQ不佳,第二公私不分;
當然,縱容她以單位名義發表失控公開信的人,同樣必須負起嚴重責任。
不過不管怎樣,公私不分、EQ不佳,因為一時情緒失控把整個單位拖下水的人,
都是不負責任的人,而你跟我說,要讓一個不負責任且公私不分的人
坐在模擬法庭當"大法官"?
這好像已經不是家家酒問題,而是整個辯論的公信力都要被拖累了吧!
(說實在的,在我看來,像這樣的行為說"草包"都還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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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3.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9025712.A.FA2.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4/2015 23: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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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沒有墨水",指的是那句"死刑帶壞社會風氣",
你把兩件事弄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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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句話毫無立論依據可言,這樣講你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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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已經是一種"論述",不能用"情緒語言"四個字開脫。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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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幹人家老母是"事實陳述",看樣子有人認為鄭弘儀真的和秦厚修"嘿咻"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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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要護航什麼理由都可以搬得出來,不管立論再怎樣荒唐無稽都沒關係就對了:)
我再說一次,這句"死刑帶壞社會風氣"完全沒有任何立論根據可言,
講出這句話的人,根本是欠缺應有的知識以及論證能力。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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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這樣以後馬英九提了什麼蠢政見,都可以一句"情緒語言"帶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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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有要去當模擬法庭大法官,還不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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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只是臉皮沒那麼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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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標準很簡單啊,如果講出那句話又不能有效論證它,那就是沒墨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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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嚴肅說一次:
你所謂的"情緒語言",是以"廢死聯盟致台灣人民公開信"的形式發表的。
這樣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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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還是不懂。
從"廢死聯盟正式公開信"這點來看,你已經無法護航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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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代表的是官方立場,你要認為官方立場可以情緒失控,那也沒問題啦,
只是,我會很慶幸我沒有僱到你或者張娟芬這種會拖累整個公司的員工...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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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立場很簡單,你如果是在臉書或是哪裡開罵,這ok,
但你用官方公開信的名義開地圖砲,這就是白爛的行為。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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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壞社會風氣"還可以說是"情緒語言",罵群眾"瘋子",已經是失控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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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在該嚴肅以對的場合,講出毫無立論根據的話,
這就會讓人看輕,覺得這個人根本沒內涵可言。
當然,張娟芬沒墨水的地方不止於此啦,在其他地方我也指出過了,
不過這封公開信是最明顯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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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學運有一個"統一的單位",更不知道有人曾經以單位名義,
發表過罵所有意見不同的人瘋子的言論。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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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你認為這是"情緒語言",所以不需要論證基礎,那麼我就尊重你的意思;
但是也像我說的,這種公私不分、情緒失控的人,何能成為模擬大法官?
(話說她沒墨水的地方,我在那篇"裝熟哥"底下有完整的論述,請自行參閱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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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德不好的人在立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議上,可是會被刷下來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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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像我說的,這個活動到底想達成什麼目的?
如果只是大人的夏令營,那當然就像你說的,沒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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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認為這是夏令營的似乎只有d君你耶...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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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正一下:
光是這串討論裡,就有原PO v君和呆阿伯君兩位,認為這次活動"不只是夏令營"了,
真的只是我認識的人太少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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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更正了一下,但至少他們兩位都不認為"這只是夏令營"。
如果這次活動"不只是夏令營",那麼私德問題顯然就必須列入考量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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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教"裡面一定也包括了"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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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身教"都做不到,怎能"寓教於樂"?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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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認為"公私不分",不是私德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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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不了解公領域和私領域的差異;
在我看來,公私不分要比私領域的摸奶行為更加嚴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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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護航真的很難看,我去睡覺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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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標準一直很清楚啊!
模擬大法官的位子需要在公信力方面足以"服眾",而公私不分、以私害公,
顯然無法達到讓人相信這個人會有公信力,並做出公正的意見書。
這樣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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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彩青春只是文學作品喔^^
(你忘了它是"文學獎得獎作"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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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一次: 公私不分的人,讓人無法相信她會做出公正的判斷以及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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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不希望廢死運動垮掉耶,只是希望這些極端分子滾出廢死運動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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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這是枝微末節啦。(我們兩個講的都是事實)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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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說真的,就算張娟芬在模擬法庭丟臉,廢盟也不會因此垮台,
他們的媒體話語權太強勢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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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說的,我從2010年就開始抨擊慈濟的家族企業化了,
所以我基本上是很公正的,該罵就罵,不過當時我也是被護航大軍轟得很慘啦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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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也是我批評張娟芬草包的一個原因。
張娟芬經常會變來變去,有時候用無罪推定論述,有時候又用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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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跟張娟芬半斤八兩就是了,一個看對方是"草包飯桶",
另一個看對方是"跳樑小丑"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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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只是覺得我的臉皮沒她厚而已:)
如果知道自己在才德和學問上都有所不足,那就不應接下自己不該接的位子,不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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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殺戮的艱難"裡,這些缺點都明顯放大了。
包括上面提到的,把政黑板友的言論以偏概全、當成是"支持死刑網友的言論",
對菁英主義的盲目擁護等等...
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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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基本的道德還是要有的。
張娟芬的行為算是違背了最基本的職場倫理,要是在一般民間企業,
這是對公司形象的損害,可能還要賠一大筆錢的。
先去睡了,就到這裡吧,晚安。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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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要苗博雅"概括承受"張娟芬的這番言論,
但苗博雅顯然也無意替這封"公開信"背書...
因此,我必須說廢盟的態度也是很沒肩膀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3.153), 04/15/2015 0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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