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找嘸祕書 女律師挺被剝削的公務員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4/12/29 14:05), 11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因為我在八卦板的配額滿了,所以順便再補充一點: 其實阿苗在這裡用的是"有罪推定"的論點: 她先假定了"台北市的公務員有被柯文哲剝削的情況", 從而推出"社會上的勞工看到公務員被剝削,都不會伸出援手,只會叫好"的結論。 問題是,柯文哲確定有"剝削行為"嗎? (其實剝削這個辭也超難定義,有學過馬克思主義的人都該知道這點) 就算我們不管"剝削"這個定義問題, 阿苗在論述中,已經先假定柯文哲"有剝削",這不就是有罪推定嗎? 阿苗在鄭性澤的案例中,一再強調"無罪推定"的重要性, 但在柯文哲祕書這個案例上,就自動變成"有罪推定",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嗎? 為什麼對死刑犯就要無罪推定,對柯文哲就要有罪推定? 這就是我討厭這幫廢死人的原因,要救人的時候就是無罪推定, 要批人的時候就自動轉彎,變成有罪推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28.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9833108.A.43D.html

12/29 15:05, , 1F
這不適用刑法的無罪推定嗎= =
12/29 15:05, 1F
從立論的基礎上是一致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28.128), 12/29/2014 15:25:03

12/29 15:44, , 2F
這已經不是有罪推定而是直接定罪吧…不過小人物無視就好
12/29 15:44, 2F

12/29 17:49, , 3F
公僕完全沒理由領得比老闆(人民)還多。
12/29 17:49, 3F

12/29 17:50, , 4F
做得還少!
12/29 17:50, 4F

12/29 22:19, , 5F
廢死裡還有一個也是批得很沒道理 當初還一直咬中國器
12/29 22:19, 5F

12/29 22:19, , 6F
官= = 感覺就是有罪無罪都是他們決定
12/29 22:1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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