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刑法309 310條除罪化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NUNCA MAS)時間11年前 (2014/10/28 2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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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nadekowang (庫特わふ)》之銘言: : : 以及言論自由在外國法和我國學者學說,有分為高價值言論和低價值言論。高的有政治方 : : 面言論,低價值言論則有誹謗性言論 令人不快言論。前者受憲法較高保障,後者則受到 : : 較低保障。 : 其實我無法認同的還是最後一點。 : 這種論點基本上是功利主義的論點,也就是"有價值的言論才要保障"。 : 然而,言論是不該以功利主義來區別的。 : 我們要怎樣斷定什麼言論是有價值的?更進一步說,功利主義式的有價值, : 真的就是言論自由的真義嗎? : 總之,對於這種功利的論調,我完全無法茍同。 我覺得這個東西要明確分辨, 有價值的言論才要保障,不一定是一種效益主義的出發。 1. 所謂的有價值的言論可能是說,具有促進公共利益,追求真理的意涵。 這是彌爾的經典說法,這可以算是效益主義沒有問題, 但是這跟邊沁追求快樂的效益主義就不太一樣。 邊沁一派的可能會很不爽的跟你說這哪門子的效益主義。 2. 或者有價值的言論可能是說他成就某些個人的自由與自我實現。 這就不能算是效益主義,而是一種偏向義務的論點。 因為言論自由使一個人的思想信仰不受干涉,這就不是什麼追求真理的出發點。 我們多或少都可能是雜種,我是說兩種論點的混合。 不能說主張言論有分高低價值就是支持效益主義,這樣過於武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505122.A.5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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