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對版主的期許
看板PublicIssue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11年前 (2014/06/26 18:32)推噓15(18推 3噓 251→)留言272則, 17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鑽漏洞是有問題,但是問題就是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
第一:所謂吉祥物的言論自由,有使誰不能發言嘛?
如果沒有,何來的處罰其他人?
第二:一個人要如何他使用自己的權利,那是他個人的事情。
這取決於一個人對自己的期許,倚賴他個人的選擇。
認為這樣不妥,好歹也應該說個理由,為什麼是不尊重。
第三:自重到底是什麼? 不是他人都有義務依據某人的道德去作為。
我們沒有「權力」去限制一個人「權利」,只因為他不符合我們的想像
只有合法理性的「權威」可以。
從彌爾的傷害原則,自由被限制的前提,是這個自由明顯的傷害其他自由。
但這個狀況下,到底有什麼權利是被傷害的?
一個人的立場與想法有辦法直接傷害人嘛?
的確有,例如羞辱他人的言論,會傷害他人人格,
這也是為什麼我之前就建議往這方面下手。
這方面,我認為「吉祥物」叫不停反而才是濫用言論自由。
好了下面來處理推文中討論的問題,我也不想去區分哪部分是誰問的,
反正就一起回答:(這個板主可能已經看過了,我只是修改一下語氣。)
所謂的普世價值,若是以所謂防禦式民主及人權的脈絡下,
那就是所謂的「理性」批判得來,或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價值」。
關於防禦式民主,得分兩個層次來談,
從「支持專制的自由」與「支持專制牴觸民主不認定為自由」來談。
防禦式民主最根本的目的是防止民主與基本權利的範圍被變更,並為最後手段性。
若出現了某些「言論」、「組織」或「團體」,
其「可能」危害上述價值是否可以作為理由?
言論一般來說代表「思想」的層次,
「思想」一般狀況下誘使犯罪或不是政府該處罰或禁止的範圍,
該禁止的是「行為」或「作為」,例如提案廢除民主制度,殺害少數族群等。
僅就「思想」或「言論」是很難「直接」構成防禦式民主啟動的要件。
因為他就只是「想」,「想」有犯罪嘛?
言論自由一來說可以分為兩種途徑去解釋:
1. 效益主義派(如小彌爾)主張其發現真實的功能,
各種意見應該有可能有競逐部分真實的可能性
而「錯誤」的言論其價值就是顯示其錯誤或愚昧,我們可以不要再去嘗試他。
2. 另一派就是從倫理學出發,認定言論作為思想是一種人性發展的必須。
也就是說一個人獨立有別於他人,是建立在個人可以發展。
而發展個人需要例如人性尊嚴、言論自由。
也就說,一個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他有著可由發表言論,成為他想要的自己。
有板友說所謂的「批評惡劣強權,為弱勢者仗義直言」,
這只是你使用前兩種而設定的個人立場。
畢竟強權極可能是錯誤的,而這樣的立場是顯示你選擇成為這樣的人。
這只是該板友對於「言論自由」的運用或實踐。
板友說不應該用憲法的層次去審視板務的運作,
但我要先說引用防衛性的主張是板規所闡釋,這是引用憲法學或民主政治的理論。
這某種程度是蘊含板主或部分板友對於板務處置的期待。
如果不以憲法層次去談,如何合理且正當地的看待這樣的操作方式?
再者,以板的層次,是要說某些言論可能造成板面對某些權利的保障崩壞。
這樣才能以從板規主張防禦式的作為,這點可能要認識清楚。
以板上的言論,「吉祥物」並無針對「板務」的程序做出侵害板友之權利的重大變更。
實在不應該以「板務」的「層級」進行「防禦性」的言論審查。
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主張「防禦性」的處置應該是:
板友針對板主任意制定不明確概念下的新板規做出的主張與抗衡。
板務根本就不該談「防禦性」民主,除非這些作為企圖變動「板務」處理原則。
並且還要這樣的變動會讓原本的板友「權利」受損。
也就是說只有在某人說要通過某個板規,讓某些人不能發言下才成立,
但其實是部分「板友」主張要「吉祥物」不得發言或是要幹嘛的。
若依據這樣的原則,該桶的是那些主張禁止某些人發言的板友跟變更「板規」的人。
因為這些「吉祥物」的言論並沒有主張要改變板務,只是要討論統一。
要改變現況的其實是某些「板友」。
所以應該是這些所謂的「吉祥物」依據板旨去主張這些人違規,
若回到板旨當初修訂當時,
這樣「變更板規」不合理也不正當,其理由本來該被高密度與嚴格審查。
不過過了就算了,雖然有些矛盾,但還是可以用。
最後要說「民主自由」這個號稱的普世價值,兩個互相衝突的考量層次。
第一:作為理想主義的規範性理論,其有根本不可能達成的抽象性與純粹性。
第二:作為國際習慣法上的人權與民主,具有無法普遍適用的局限性。
亦即,所謂的「普世價值」其範圍,是抽象理性推論的價值與政治現實拉扯下-
那是:一個兩個論點最後政治妥協的產物。
國際人權法就是這樣的東西。
假設如果主張普世價值,或許廢死不可能討論,因為人不能被殺,
殺人是錯的無需討論,遑論國家。
假設如果主張普世價值,或許同志不能結婚沒啥討論空間,
因為政治現實,世界上可能很多人不同意。
當板規使用普世價值,是使用哪一個層次?
那是不是又忽略的人權如何實踐的問題?
最後,依據板旨揭示「國際人權宣言」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以及延伸出來的「良心犯」不應受任何權利侵害,不管是身體權或各項自由,
如何通過板友們認定反民主自由該被限制的主張?
最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
這個板到底該成為一個開放性的看板,還是具有特殊任務或屬性相對封閉的看板。
意思是說,到底這個板歡迎不歡迎立場相異的板友,
還是僅限某些倫理學與政治立場的板友的場域?
就這點,我一向持多元價值論,只要沒有其他政治作為影響共存框架,
單就言論或互相討論的立場,我是持這個板應該開放的態度。
最後我希望指稱我是「保育動物」或是什麼「這傢伙跟KMT沒啥兩樣」的板友。
請不要濫用言論自由,這比什麼「統一論」是「反民主」更明確的違反傷害原則。
我不想成為保育動物也不想被拿去跟KMT比較,確定這樣針對人格是對的嘛?
※ 引述《angell543 (David)》之銘言:
: 相信這幾天大家都看到吉祥物不斷的隨地
: 大小便(發文推文)在鬧版,然後又高舉言
: 論自己當護身符甚至鑽版規漏洞。當然,有
: 人覺得為了言論自由是不可以限制發言。但
: 請大家想一下,今天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前人
: 抗爭所爭取來的,沒有他們的犧牲那來今日
: 的自由權力。沒有爭取過你跟本不知道那有
: 多可貴,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台灣人對政府違
: 法侵權感到不痛不癢,因為跟本不知道自由
: 的價值。就像今天我們要爭取回罷免權,如
: 果有天政府要收回大家一定會幹翻政府,因
: 為我們付出過代價,知道那有多重要跟可
: 貴。現在,請問那些吉祥物有真的體認到言
: 論自由的可貴嗎?沒有!!完全是不尊重這
: 權利。既然你不尊重那就不須要給吉祥物因
: 為你不配有。我們常講自己的國家自己
: 救,那自己的權利是否也要自己維護跟自
: 重?那些認為不該剝奪吉祥物權利的人你有
: 想過當你在高呼吉祥物的言論自由時其實等
: 於間接處罰尊重言論自由的鄉民。我最痛恨
: 以德報怨的白痴,因為這樣何以報德?應該
: 是以直報怨才對。你們放縱吉祥物亂搞,那
: 我們這些努力發文跟回文的怎麼辦?拉屎亂
: 搞跟我們居然受一樣的待遇?這樣我還怎麼
: 好意思請laoyang發一些好文?他的好文是
: 花心思去寫的耶! 我常講人必自重而後人
: 重之,什麼叫自重?就是懂得珍惜權利。假
: 如,有天我當版工,我一定會讓亂版的吉祥
: 物知道你不自重我就會讓你去水桶你好好學
: 習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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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7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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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推文沒啥意見,推文本來就很難管制,要推文不離題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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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很沒耐心。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6/2014 18: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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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很明確說,如果羞辱他人牽涉人格的問題,這是權利層次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保育動物的確不尊重我的權利;像什麼KMT的也是。
當然你可以說沒有很嚴重,但我覺得我有權利可以表達不悅。
當然我更不悅無法討論議題,而需要討論到「個人特質」的風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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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我最後一段嘛?
我不否認有區隔,但問題就是區隔要如何定義。 我有我的看法,你呢?
另外很根本的問題,難道統獨議題不是公民議題嘛?
你在這樣的議題上主張區隔是說?請你說說你的主張,不然很難懂。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6/2014 1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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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發文要打字或是說話要發聲,說是生物學定義上的行為是可以啦。
但我要強調的是言論一般是認定為思想的表達,是牽涉到一個人作為自己的證明。
也就是說有其不可干預的特性。
而一般來說言論並不是直接變成一種「政策」或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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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認或許「生物學」上可以這樣解釋,所以你的論點是?
到底這樣的言論是否形成了政策,他「明確」又「直接」傷害了什麼?
我不否認你可以討論言論的外溢效果,但這並非一個可以用以直接限制言論的論點。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6/2014 18: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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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悅可以不發文,是你自己「決定」不發文,沒有人直接「禁止」你發文。
CTRL P沒有因為你的不悅就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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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認意圖要亂板可以限制他。但請先有明確的操作方式。
不然我們不宜任意猜測他人的動機,更遑論加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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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好像沒有搞辯護律師的,而且我很認真,沒興趣陪你開玩笑。
你認為很簡單,是因為你也沒有提出論述說法,不能苟同。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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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重阿。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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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板友可以提供意見,但這意見要由板主決定是否採納。
而採納也要看到時候被申訴的時候會不會被組務打槍,
而仰賴價值判斷成分愈高的板規,發生這樣的風險就可能愈高。
強調價值多元的架構下,價值不可共量的話,採用價值判斷為依據是自找麻煩。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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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被莫名的攻擊(例如保育動物),就會記得表現出高度。
不要變成自己討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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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討論不該討論到使用者,而是討論議題,這樣不是好的討論。
反正提醒自己不要成為這樣的人。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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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這種保育類有2300萬多吧。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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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是政治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
這裡的板友誰需要被檢視是不是保育類動物? 有人要出來選台北市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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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需要改是要拿什麼辦法呢?說要改的是你又不是我,這樣不是很奇怪嘛?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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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都猜了,那我還需要回答嘛?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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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也該睡了。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27/2014 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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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承格調低,那我也沒意見了^^
個人覺得我是不是保育動物與公共利益無涉,無須受你公評,還請自重。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62), 06/27/2014 13:42:19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62), 06/27/2014 13:45:50
※ 編輯: uka123ily (120.102.249.162), 06/27/2014 13: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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