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 對版主的期許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David)時間11年前 (2014/06/26 14:30), 編輯推噓66(68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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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這幾天大家都看到吉祥物不斷的隨地 大小便(發文推文)在鬧版,然後又高舉言 論自己當護身符甚至鑽版規漏洞。當然,有 人覺得為了言論自由是不可以限制發言。但 請大家想一下,今天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前人 抗爭所爭取來的,沒有他們的犧牲那來今日 的自由權力。沒有爭取過你跟本不知道那有 多可貴,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台灣人對政府違 法侵權感到不痛不癢,因為跟本不知道自由 的價值。就像今天我們要爭取回罷免權,如 果有天政府要收回大家一定會幹翻政府,因 為我們付出過代價,知道那有多重要跟可 貴。現在,請問那些吉祥物有真的體認到言 論自由的可貴嗎?沒有!!完全是不尊重這 權利。既然你不尊重那就不須要給吉祥物因 為你不配有。我們常講自己的國家自己 救,那自己的權利是否也要自己維護跟自 重?那些認為不該剝奪吉祥物權利的人你有 想過當你在高呼吉祥物的言論自由時其實等 於間接處罰尊重言論自由的鄉民。我最痛恨 以德報怨的白痴,因為這樣何以報德?應該 是以直報怨才對。你們放縱吉祥物亂搞,那 我們這些努力發文跟回文的怎麼辦?拉屎亂 搞跟我們居然受一樣的待遇?這樣我還怎麼 好意思請laoyang發一些好文?他的好文是 花心思去寫的耶! 我常講人必自重而後人 重之,什麼叫自重?就是懂得珍惜權利。假 如,有天我當版工,我一定會讓亂版的吉祥 物知道你不自重我就會讓你去水桶你好好學 習自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33.1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3764240.A.D3A.html

06/26 14:41, , 1F
先推你!!! 我其實也有跟版主反應......
06/26 14:41, 1F

06/26 14:43, , 2F
一邊享受我們的信論自由 然後一邊破壞我們爭取自由的行動
06/26 14:43, 2F

06/26 14:44, , 3F
不辱罵版友就不觸犯板規實在不好,這讓他們有挑釁的空間
06/26 14:44, 3F

06/26 14:45, , 4F
以有沒有辱罵來區別的規定真的爛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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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45, , 5F
拎北就是專罵白目 在很多版都被水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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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46, , 6F
這些吉祥物的「言論」如何侵害你的自由,請解惑。
06/26 14:46, 6F

06/26 14:47, , 7F
我覺得版規這種東西 就簡單兩三條就好 其他板主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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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47, , 8F
不信任板主的判斷就不要再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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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48, , 9F
八卦板板規那麼多還是亂七八糟一堆弱智 版規多有屌用?
06/26 14:48, 9F

06/26 14:49, , 10F
推你,吉祥物的作為已經超所謂言論自由的範疇了,早該水桶
06/26 14:49, 10F

06/26 14:50, , 11F
版主自己判斷容易變成版主群專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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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1, , 12F
還是應該從制著著手 畢竟台灣目前現象就是"人治"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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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1, , 13F
至於吉祥物 當把心思放在吉祥物上 自己也會變成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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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1, , 14F
不想捍衛異議,談捍衛言論自由根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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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1, , 15F
所以選對人很重要啊 像選到馬英九就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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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2, , 16F
一個魚餌只要有五個人回應底下的討論就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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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3, , 17F
uk大怎麼看待德國基本法第18條?
06/26 14:53, 17F

06/26 14:53, , 18F
你要捍衛異議可以去政黑版 不過政黑問題只是意見不同?
06/26 14:53, 18F

06/26 14:54, , 19F
與其束縛別人發表自己意見的自由 不如自己學會判斷什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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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4, , 20F
論是應該要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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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4, , 21F
在現行狀況下,統一論就是傷害自由民主,因為對岸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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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5, , 22F
要講一國兩制,香港前車之鑑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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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5, , 23F
濫用的宣告應該以具體權利的範圍交疊或衝突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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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6, , 24F
也就是說「濫用」言論自由要有可預見的直接權利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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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6, , 25F
更不要說現行一堆連非法定程序的拘補、搜索都可捍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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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7, , 26F
所以主張統一,其言論直接侵害的權利是?
06/26 14:57, 26F

06/26 14:57, , 27F
這世界沒有中立 不是黑就是白 選了邊站就站好 輸贏看人
06/26 14:57, 27F

06/26 14:58, , 28F
UK大,我問你,請問你如何看待自己的言論權利?我的看法
06/26 14:58, 28F

06/26 14:58, , 29F
參考一下前面成大的文章就知道,連侵害的「標的」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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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8, , 30F
是 言論自由的核心在 批評惡劣強權,為弱勢者仗義直言。
06/26 14:58, 30F

06/26 14:58, , 31F
這次飯店事件,誰是惡劣強權,誰是弱勢?大家心知肚明
06/26 14:58, 31F

06/26 14:59, , 32F
言論自由的核心是發現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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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9, , 33F
你用直接侵害,那麼就要他直接進入政治才有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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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9, , 34F
心知肚明你還管人家言論能不能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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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4:59, , 35F
問題假訊息太多 真正的事實被掩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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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5:00, , 36F
言論自由是一個概念 言論自由是民主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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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5:00, , 37F
不用阿,言論自由最常見的是人格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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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5:00, , 38F
我不反對不同立場發文 有論述很好 無意義的文連發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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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5:00, , 39F
吉祥物為誰發言!?批評強勢者還弱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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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47 則推文
06/26 18:19, , 387F
這東西就唯一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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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21, , 388F
在這邊良心犯也怎麼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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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23, , 389F
反對某個版主旨的言論不正經一點,當然會被當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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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24, , 390F
但是在憲法或法律等級直接適用的情況下,就是言論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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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25, , 391F
也沒有人真的是處於直接適用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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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29, , 392F
我希望版主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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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1, , 393F
回dsa3717,很多人反KMT很久了,也沒變成KMT
06/26 18:31, 393F

06/26 18:32, , 394F
就不回答我的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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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6, , 395F
反kmt反久了 結果只是變成顏色不同的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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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7, , 396F
這是最糟糕的狀況 非我族類便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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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9, , 397F
sck921我幫你找他對你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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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9, , 398F
uka123ily:很簡單你要用板的目的ok,但不要拿言論自由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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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39, , 399F
出來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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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8:46, , 400F
謝謝樓上,那意思是只要換個名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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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14, , 401F
根據他個人文章我看後個人判斷 認為只要沒有實質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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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14, , 402F
就不需要雞鴨 即時在板上宣傳統一理論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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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16, , 403F
但事實上若真出現實質危害 我相信他也不會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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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18, , 404F
因為他管它叫做防禦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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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19, , 405F
說到底 台灣現況以至於這個版 都還不適用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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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0, , 406F
沒有足夠的文化、歷史當背景 地理位置因素也不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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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1, , 407F
否則 你怎不用與中共聯邦來論述統一? 而用防禦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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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3, , 408F
事實就是有實質危害 而你無視 同理 版上吉祥物的論述對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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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4, , 409F
神上汙染 造成我眼睛危害 怎你就先檢討不要查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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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5, , 410F
亂版發文挑釁成這樣 還在檢討事不是良心犯會不會太可笑?
06/26 19:25, 410F

06/26 19:28, , 411F
套句屎蛆說的 今天你要亂 去旁邊(糞坑)亂 沒人管你 還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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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9:28, , 412F
今天你在這邊(沒營養)亂 就不要怪人把你抬走(水桶)
06/26 19:28, 412F

06/26 19:29, , 413F
這麼厲害會講言論自由 怎不去跟那群保警說說看?
06/26 19:29, 413F

06/26 19:33, , 414F
我提個實質辦法好了啦 不然你也一直沒提出辦法來 一直嘴
06/26 19:33, 414F

06/26 19:34, , 415F
經原作者檢舉 若回文有實質挑釁 則版主予以刪除
06/26 19:34, 415F

06/26 19:35, , 416F
推噓文若有挑釁 則原作者自行備份後亦可刪除 版主有權檢視
06/26 19:35, 416F

06/26 19:35, , 417F
以上兩種皆不水桶 夠言論自由了沒?
06/26 19:35, 417F

06/26 19:40, , 418F
問題在於,到底實質危害如何發生,這是你論述的責任。
06/26 19:40, 418F

06/26 19:43, , 419F
你辦法拿出來 我再跟你談責任
06/26 19:43, 419F

06/26 20:19, , 420F
辦法?不需要辦法阿又沒啥好干涉的。
06/26 20:19, 420F

06/26 20:35, , 421F
你覺得不需要 我覺得需要阿 也有別人覺得需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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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20:35, , 422F
我覺得我受到實質危害 思想受辱 眼睛受傷 精神受創
06/26 20:35, 422F

06/26 20:37, , 423F
那不然你覺得我上面提出兩種辦法覺得如何? 沒違背你的主張吧
06/26 20:37, 423F

06/26 20:42, , 424F
你的思想受辱牽涉人格就檢舉阿,其他就不必了。
06/26 20:42, 424F

06/26 20:42, , 425F
眼睛跟精神那也跟他人無關。
06/26 20:42, 425F

06/26 20:55, , 426F
請你現在回頭看一下這篇文章作者說的
06/26 20:55, 426F
文章代碼(AID): #1JgxuGqw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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