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壹週刊】美71追稅砍向馬英九 台灣總統要向美國納稅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天橋底下說書人)時間10年前 (2014/05/14 12:32), 編輯推噓6(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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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6月17日起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者, 應依據實際天數測試計算是否應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 若當年度入境美國超過三十天, 且在當年度往前推算之三年內入境美國之加權平均天數為一百八十三天或以上者, 將符合實際天數測試而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 加權平均天數的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實際入境美國天數, 及三分之一前一年度入境美國天數, 與六分之一之再前一年度入境美國天數之加總。 以2011年為例,若某甲自2009年至2011年每年入境美國天數為一百二十六天, 則計算方法為將2011年的一百二十六天,與2010年的四十二天 (一百二十六天的三分之一), 及2009年的二十一天(一百二十六天的六分之一)加總, 由於總和之一百八十九天大於一百八十三天, 因此某甲2011年在實際天數測試下將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 怕你看不到我在回應一下我的疑問 依造稅務居民的天數計算 如果綠卡已經行政終止 他又沒入境美國是要繳什麼稅?? 這樣唯一的理由只有雙重國籍了?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76349 ※ 引述《blacktight (喵喵)》之銘言: : IRS回覆書面上提及判定綠卡失效的三原則是: : 1.你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 : 2.美國移民局行政終止你的移民狀態(綠卡); : 3.美國聯邦法院司法終止你的移民狀態(綠卡)。 : http://blog.udn.com/impishb/1600793 : 移民法101(a)(20) 條,綠卡這種身份必須連續,一經改變就消滅。馬英九持用「非移民 : 」簽證入境美國的瞬間,他的身份就變成了「非移民」,他原有的綠卡身份也隨即消滅。 : 移民法101(a)(20)條的定義,綠卡身份是代表一種「移民」,與「非移民」是完全互斥的 : 。一個人不能同時擁有「移民」與「非移民」兩種身份。美國移民法101(27)條明文定義 : 什麼叫「移民」與「非移民」: : “The term 'immigrant' means every alien except an alien who is within one of : the following classes of nonimmigrant aliens…” : (翻譯:「移民,指的是所有的外國人,除非他屬於下列的『非移民』:…」) : 「除非」(except)兩字,就是指「非A即B」。在移民法上,一個外國人,他如果不是移 : 民,就是非移民,中間沒有模糊的空間。持用「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當然就是以「非 : 移民」身份入境美國。綠卡持有人所擁有的「移民」身份就改變了。 : 移民身分一旦改變,就符合IRS所說三原則的第二項,移民局行政終止綠卡資格。 : 那綠卡資格跟要不要繳稅有什麼關係? : http://www.pwc.tw/zh/challenges/fatca/fatca-004.jhtml : 資誠說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並非美國納稅義務之終點 : 意思是,就算已失去綠卡,也可能還是要繳肥咖條款的稅 : 與他有沒有綠卡、綠卡有沒有效、有沒有終止都沒有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30.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041963.A.7DA.html

05/14 13:04, , 1F
IRS不是針對肥咖條款嗎? 你講那種一般稅務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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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肥咖條款主要針對的對象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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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3:59, , 3F
符合資格這四個字代表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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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明白說一點,肥咖條款主要針對的對象是有雙重國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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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13, , 5F
不,也可以追到綠卡的,你有沒有看資誠那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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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22, , 6F
你知道稅務居民的意思嗎?? 我這篇就是在講稅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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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居民就是有雙重國籍跟綠卡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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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26, , 8F
另外一種符合稅務居民就是這篇講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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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26, , 9F
符合稅務居民的一定是雙重國籍或綠卡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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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27, , 10F
另外就是報稅前兩年在美國居住滿183才符合稅務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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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28, , 11F
報稅前兩年在美國滿183天不可能,那就是有綠卡或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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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32, , 12F
肥咖針對的對象就是以上三種稅務居民。這樣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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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44, , 13F
我聽懂了 不過剛剛看到IRS那邊是接受書面放棄綠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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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45, , 14F
若是因為以非移民身分證入境 移民局會通報IRS嗎
05/14 14:45, 14F

05/14 14:46, , 15F
洞愈來愈大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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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48, , 16F
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終止就是第三種啦。沒過境美國繳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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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48, , 17F
符合資格就是雙重國籍跟綠卡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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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49, , 18F
我剛剛的資料看起來是第二種失效 沒經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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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0, , 19F
我的意思是在移民局那已失效 但IRS那因為沒書面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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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1, , 20F
IRS會查啦,這種機構哪個單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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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1, , 21F
故以爲他還是居留 這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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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2, , 22F
居留就是第三種阿,他又影身術哪來的三年美國呆183天
05/14 14:52, 22F

05/14 14:53, , 23F
05/14 14:53, 23F

05/14 14:53, , 24F
IRS徵稅不是據說很寬鬆嗎 而且查居留資格不是他義務
05/14 14:53, 24F

05/14 14:54, , 25F
我是說你早先提的三種失效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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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5, , 26F
可能還是要等他出來澄清吧 不無這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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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4:55, , 27F
應該說美國對於綠卡的持有者很寬鬆才對
05/14 14:55, 27F

05/14 14:56, , 28F
IRS之前徵稅與實際收稅的金額差太多 不多加查証(非義務
05/14 14:56, 28F

05/14 14:57, , 29F
就開徵我認爲也不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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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00, , 30F
IRS跟台灣好像今年才要簽,聽說7月1日才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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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01, , 31F
肥咖7月1日才要簽,還沒7月1日就符合資格。這有點玄是吧?!
05/14 15:01, 31F

05/14 15:10, , 32F
簡單講 如果綠卡被註銷卻要繳稅 馬狗就掰了
05/14 15:10, 32F

05/14 15:43, , 33F
關鍵點是在IRS跟移民局中間有沒有資訊的傳遞
05/14 15:43, 33F

05/14 15:44, , 34F
若沒有 則的確可能發生移民局已無資格 但IRS依然追稅
05/14 15:44, 34F

05/14 16:00, , 35F
有一種情形就是綠卡過期沒有失效問題,另一種就是有美國護照
05/14 16:00, 35F

05/14 16:01, , 36F
IRS不是那麼好忽攏的,CIA都怕這單位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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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6:11, , 37F
他如果有拿美國護照 早就有人拿出來講了 還等今天阿
05/14 16:11,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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