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割闌尾行動在戰略上真的正確嗎
※ 引述《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之銘言:
: 在巴哈看到一篇覺得此活動其實不智
: 覺得蠻有道理的,我們可能陷入太樂觀的情緒
對於割闌尾,我並不樂觀
因為就算這三個割掉了,要扭轉國民黨絕對多數的情勢還是不夠
但我覺得還是該做
我受夠某些人的失敗主義了,318之前有誰想得到立法院會被占領?
又不是要你讓死人復生還是分開紅海
: 太過追求體制內的舉動,給大家分享
: http://m.gamer.com.tw/home/creationDetail.php?sn=2429172&page=1&pagekey=home
: 以下是文章
: .............................................................................
: 雖然大家不喜歡聽,我真的還是講一下比較不會後悔。
: 上面那篇文,我不知道黃國昌是不是真的那樣講,還是這位網友記錯或把自己的話塞在黃
: 國昌的名義上。
: 我紅字圈起來的部分基本上就是一個謊言。
: 為什麼?
: 因為
: 選罷法第 86 條
: 罷免案提議人,於徵求連署期間,得設立罷免辦事處,置辦事人員。
: 前項罷免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之人民團體或經常
: 定為投票所、開票所之處所及其他公共場所。但政黨之各級黨部辦公處,
: 不在此限。
: 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
: 活動。
: 罷免辦事處與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
: 當初罷免吳育昇活動,連罷免連署都沒有通過,當然沒有適用選罷法第86條的問題。
: 哪裡是中選會不敢罰鍰?
: 如果黃國昌真的有這樣講,這傢伙我看供起來讓他上電視就算了,就算不把他視為國民黨
: 的暗樁,至少也該認定他的決策規劃是不行的。
這個作者...不是不懂法律就是居心可議
第86條是規定在選罷法第四章第二節『罷免案之成立』
依照體系解釋,86條處理的就是罷免案提議(達到2%連署)後,自成立(達到另外13%連署)
一直到投票當天"前"的中間過程(也就是從2%提議後到投票之前都包含在本節之中)
(投票規定在下一節)
為什麼該文作者會突然認為86條第3項是規定罷免案"成立"之後的事?
這不是很詭異的事嗎?86條第1、2、4項規範的範圍跟第3項不同?那幹麻放同一條?
再來,參照依據選罷法第86條第4項授權訂立的
『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11條
「罷免案提議人徵求連署,除得印發罷免理由書外,不得有其他罷免之宣傳活動。」
可以確定86條包含了『徵求連署』這段時間,而且除了印理由書以外的宣傳都不行喔
(那時候只有印發理由書?我記得不止齁)
誰說謊?
再來
先不說決策規劃100個人可能有101種看法,當然他也真的沒有那麼全能
但我可以肯定黃國昌不會是國民黨暗樁
如果是的話,之前中國找他去參加研討會的事就不會弄得這麼曲折離奇
還有,罰或不罰根本沒影響,不罰最好,罰了就打官司打釋憲,也挺好
對於民眾集資的能力來說,100萬根本小case
我認為中選會真的『不敢罰』,因為罰了就很有可能打到釋憲
就算大法官通常偏保守,但基本上還是有法律人的一點點尊嚴(當然裡面也有親馬的....)
不過馬政府目前還沒有辦法掌握全部的大法官,所以大法官會如何處理是不確定的
不管怎樣選罷法只要到大法官那裏,可能會有一些條文被修正
宣告限期修改是比較輕微的,萬一大法官心情好在解釋文裡面來個造法...
那之後弄出來的條文就不是國民黨可以完全控制的了
如果你是中選會,你會冒這個險去罰人家100萬?
: 把學運訴求強推監督條例的是他,沒收基進側翼文宣的也是他,不肯加入全協議公投要相
: 信立法院監督機制的的也是他,
監督條例有何不妥?我們又不是擋下服貿就沒事了
身為法律人,重點就在於建立一個體制,監督條例的條文也許不夠完美
但也比沒有好
沒收文宣這我覺得確實可以討論,不過在台灣這種順民氛圍下,基進側翼很容易變成雙面
刃,基於整體戰略考量,我想也是可以接受的
(就像我雖然很賭爛86拘提事件但基於戰略考量我還是不會去路過一樣)
全協議公投看起來好像很棒,但老實說公投並不是萬靈藥
我當過國高中補習班史、地、公民的老師,我深深認為台灣人的民主素養其實非常不足
也就是說,在公投之前,我們應該要先加強國民的公民意識教育
在這點成功之前,甚麼東西都公投,我覺得會是非常危險的事,大概可以預見最後的民粹
式暴力....
(尤其是順民佔多數的現在...全協議公投我覺得滿恐怖的)
立法院監督機制相對來說比公投好操作而且成本小,當然也是有很多問題待改進
但割闌尾不就是落實監督的一種方法?
: 妄想割闌尾會成功的也是他,現在如果還製造搬弄事實的謊言,這個人真的要作記號了。
謊言?呵呵
補個掛好了
當初某些人弄這條時覺得罷免門檻高還有罰則,不會有白癡想做白工
現在人家100萬都捧出來擺明被當白痴也要做,罰下去人家還能打釋憲
看看當年聲勢小得多的野草莓都還能弄出釋字718,聲勢更浩大的割闌尾?
收這100萬划算嗎?
: 而且他是法學者,實在很難想像他會不知道當時罷免吳育昇根本還不到可適用第86條。
你又是甚麼咖?法律解釋都出錯,我也很難想像你是用甚麼心情po文的
: 好,當初讓你廣告了,新聞也幫你刊了(還記得馮光遠說連署通過要跳淡水河吧?),結果
: 你連連署門檻都跨不過。
當時沒有太陽花,大家堆罷免的認知不夠明確,也沒有太多共識
當時連署有黑道介入,不然可能會過喔,最後也才差1000票左右
現在可不一樣,等著吧
: 如果這樣你還認為割闌尾會成功,而且還值得讓你花錢繳罰款,那真的判斷力很有問題!
我不知道我該不該相信隨便解釋法條的大話精....
相信的話別人會不會覺得我真的判斷力很有問題?
: 關於罷免,我寫過相關文章如下:
: 割闌尾完全是在浪費時間,去好好關心監督條例吧…
: 閒著沒事再酸一下─你看提出割闌尾的是不是在把大家資源錯置
: 台灣人的一廂情願判斷法
: 從學運有人喊出要割闌尾就一整個怪了,現在走向更是愈來愈離奇。
: 簡單的損益相比,真的很難想像正常人會想把資源投入罷免這個戰場 ─ ( 而且我看割闌
: 尾現在做得最成功的就是募款了,改天我一定要寫本割闌尾經濟學… 他們的帳務大家就
: 好好盯著,尤其經費支出你們最好一項一項去比價。 )
當初制定罷免相關規則的人,就是要引發人民的這種想法(賠了夫人又折兵)
你已經中招了
(但老實說我覺得你應該是發招的吧....)
讀經濟的不知道其中的八卦,好口年~
: 那個「不做做看怎麼知道不會成功」我上文已經講過了,不想再提了。認為會成功的就是
: 一廂情願。
: 其他有關罷免活動你們能講出有什麼好處嗎?
: 有人講「可以做宣傳啊!讓大家關心他們的立委在立法院做了什麼!」
: 好,要做宣傳,罷免的宣傳是特別有效嗎?
: 其它的議題能不能做宣傳?
宣傳的同時又能挑戰惡法,還能嚇嚇闌尾,搞不好還會成功
怎麼想都划算耶....
: 馮光遠上次也提過罷免了啊,宣傳是做得多成功?連連署都沒過,你跟我講這是很好的宣
: 傳? 這是不是又是一廂情願。
時間不會改變人的想法就是了?
幾百年前有些人還相信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製造出來的咧
: 那弊有哪些?
: 1.浪費時間─ 我們現在有監督條例、有服貿、有自由經濟區、有公投補正.....去宣傳
: 罷免就是最浪費時間又沒有效益的東西。一定有人會提那句話:「有衝突嗎?」
: 有啊!你講完罷免吳育昇我就不信你還有力氣講自由經濟區,群眾對議題的關注力也是有
: 限的,而罷免就是一個假議題,因為不可能過。
你傻了嗎?人那麼多,分工啊,像我就針對警察暴力,我朋友就有一部分針對自盡區也有
一部分針對監督條例
有大事的時候互相通知一聲照樣知道花生省魔術,要抗議也是全體出動
事事關心,也不傷身體
你列的這個弊才是假議題,因為我們早就不是一個人
: 那是不是浪費時間,還浪費整個社會對議題的關注力?
: 2.浪費金錢─ 罰款繳給誰?國民黨政府。那這筆錢是誰出的?有熱情的台灣人。昨天我
: 看割闌尾網站,財務上說已募得三百多萬…那對其他團體募款會不會產生排擠效應?╮(
: ╯_╰)╭
: 前陣子,陳師孟的綠逗財務困難,有可能撐不到2016。公投盟則在立法院前靜坐要不要經
: 費?到時候社會上還有錢捐嗎?
: 而且提出割闌尾的這批人我不知道是誰,對他們的動機我甚至高度懷疑。結果我看他們募
: 款募得最勤奮。
: 你真的知道誰在運用這筆錢嗎?
: 我講個假設,﹝我趁學運大家一頭熱的時候提出割闌尾,講要罷免國民黨立委,但實際上
: 明知這是不可能成功的假議題。
: 然後私底下我拚命連署通過,再以罷免宣傳請國民黨選務機關開罰。
: 當然我再出來罵國民黨不公不義、政治迫害,請大家捐款給我繳罰款。
: 之後私下我再與國民黨共分這筆罰金。﹞
: 請問,這套劇本能不能運作?
能啊,你也能曲解選罷法86條然後把黃國昌抹成說謊的野心家然後開始腦補一堆劇本啊
這套劇本正在運作呢...
: 真的嫌錢太多,捐給我我還會幫你妥善運用,不必這樣丟,三百萬我可以做很多事了。
: 不管你是幫添購下次街頭衝突的護具,還是拿去跟警察打官司,控告惡警,我相信都比拿
: 去搞罷免有效益。
: 例如,請一名律師六萬來算好了,你拿出六十萬,請十名律師分別就各違法行為控告某惡
: 警違法濫權,他就有十條官司纏身,晚上要鎮暴,白天還要跑法院,難得放假也要跑法院
: ,被民眾鎖定了就是法院跑不完,這還是他自己自訴喔,如果他要替自己請律師是不是一
: 筆龐大開銷?那他會不會乖一點?下次街頭運動還敢不敢違法濫權?
: 隨便怎麼想,我都不會把錢拿去搞罷免…
先說,律師大多是義務的....收錢還會被同行譙
所以你的論點不成立,然後告警察最好是這麼簡單
這麼簡單就不會到昨天才出現"首宗"警察誣賴好人的案子了啦
你不是法律人就不要胡說八道
: 3.無益甚至反向宣傳─
: 之前講了,吳育昇的罷免連連署都沒有過,那顯然沒有什麼宣傳效果嘛!
: 好,今天就算給你割闌尾連署通過了,罷免投票是不可能成功的。(別再連這個都還想跟
: 我講"不試試看怎麼會知道"了,再講這種話的人根本就狀況外了啦!)
早幾個月你會覺得人民能攻佔立法院?
除了自然定律以外,凡事太斬釘截鐵是沒有意義的
: 然後我問,風風火火地提出割闌尾,然後罷免失敗。
: 民眾是會認為「這個立委好爛喔,還讓人提出罷免!」
: 還是會覺得「所以這個立委沒那麼差嘛,大部分的人都不討厭他啊,所以罷免才會失敗嘛
: ,你們不要再亂了啦。」
: 「所以真的學運、搞罷免的那群人就真的少數人嘛,不然罷免怎麼會失敗?」
: 提出罷免的結果到底是正向宣傳還是反效果呢?
: 而且還送一個鐵打的免死金牌給吳育昇、蔡正元等人,他就算公開提出要恭迎解放軍殺光
: 台灣人這種可以引發九成民眾眾怒的法案,你還不能再提罷免了。
失敗主義不解釋
: 4.操作上,給了國民黨隨時可發動的紅布─
: 罷免不可能通過。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反而罷免成為國民黨隨時可以反向動員,消耗反對
: 者動能的議題。
: 而我看割闌尾的網站更是有趣。
: 他們用公開投票方式,讓大家選擇什麼時候割哪位立委。
: 這有趣在哪?
: 如果要講金溥聰的影子,割闌尾這招就滿有他的影子,而且這招算新招。又有錢賺,又有
: 隨時有紅布可用,真是妙招。
: 1.學運時我們對國民黨立委就充滿不滿,其實不用什麼大家投票累積到一個程度來割闌尾
: ,當時就可以鎖定幾個來罷免,但是他們卻不用這個方法,實在有悖常理。
: 2.網路投票是可以用程式控制的。
: 3.我如果是國民黨,這個公開讓大家選擇割哪位立委的投票機制,完全可以讓我操控在何
: 時在何地發動罷免議題。
: 大家知道鬥牛吧,鬥牛士紅布一動,牛就往布去衝。
: 割闌尾的網站的操作手法就是給國民黨一塊鬥牛的紅布。什麼時候要拿出來抖,隨我高興
: 。
: 整個罷免行動,損失都是實質的,利益是一無所得,只能建立在一廂情願的幻想上…
: 還一堆人熱衷得講得像真的一樣,真的令人搖頭。_:(′□`」 ∠):_
選美比賽投票又真過了嗎?看看昨天joke板上的那位仁兄....
從你曲解選罷法86條開始,我就覺得你講話可信度要打5折(因為這些資料上網也有得查)
陰謀論本來可信度頂多7成,7成的5折就是3成5
看完我這篇還會被你騙到的人,大概天生就很容易相信別人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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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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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反省一下,國父革命都11次了,公投才6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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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kkake0103 (118.168.238.67), 05/07/2014 17: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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