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 若以 和平協議 簽約,將降格成國家內亂
其實,不論馬英九是以國民黨主席還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簽下了他所謂的和平協議都
是很適當的
先別急著噓啊
1949年時,國民黨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國民黨,歷史就是如此,沒有什麼道德或
正確與否的問題。也因此,跟共產黨打架輸了跑來台灣的也是國民黨(或說是中華民國)。
50年後,他們想跟共產黨投降了,有何不可呢?
只要他們自己去投降就好(走之前黨產記得要先清算,幹)。
以一個旁觀者的角色,人家打架輸了想投降,你管不著,這點是沒錯的
重點在於你會被騙去、或被逼著連帶一起去投降,這就很重要了。
從辜汪會談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開始,直到現在,一直都是依照這個邏輯在設計框架。不
想向中共投降的台灣人,若不想被夾帶著投降的話,只能推翻國民黨的統治,然而,這只
是治標而已,國民黨教育出來的奴才何其多,奪回政權只是時間問題。
唯一治本的方法就是推翻早已滅亡的中華民國(這是李敖講的),建立台灣國,脫離一個
中國的架構
只有到那時,中共攻擊台灣才是對於一個獨立國家的攻擊,別的國家才有出手干預的理由
我是外省人第三代,我支持台灣獨立。
我有用反情搜文字直書產生器 | AntiIntelGather
http://antiintelgather.github.io/
結果是這樣,看樣子不是說非常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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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是有的,不過代價不小就是
※ 編輯: lingray (36.224.224.73), 05/04/2014 1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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