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治] 公投法懶人包 3min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被洗腦的支那人)時間11年前 (2014/04/27 03:0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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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 第30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否決 一、2004 2008 2012 總統選舉投票率平均約75%,有25%的人未投票 故反對方只要操作有出來投票的三分之一(即25%),再加上未投票 的25%等於50%,依據目前的公投法,可輕鬆達成〝否決〞 二、老馬那麼在意所謂的〝正當性〞,那核四公投的命題應該是正面 表述才對,ex: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 或 你是否同意核四運轉 而不是 〝 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說實在執政黨也看到了 這樣的鳥籠公投法有可以取巧的地方,藉由命題技巧把未投票的 民意吃下來 三、公投的內涵無非是讓執政者看見多數的民意,而不是掩蓋民意。 與其把立法責任推給民進黨,不如著手合理修改公投法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Nexus 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53.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538897.A.702.html

04/27 03:39, , 1F
同意 既然已經是爭議問題 進入公投就要能反映民意
04/27 03:39, 1F

04/27 03:42, , 2F
無論哪黨 靠正反命題取巧 實質上都遑論釐清爭議啊 :)
04/27 03:42, 2F
文章代碼(AID): #1JN0AHS2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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