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公投法懶人包 3min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即位拂拭..)時間11年前 (2014/04/26 21:17), 11年前編輯推噓14(14023)
留言3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2JSt8eT6s
來吧 借我三分鐘 來看看臺灣公投法的神奇與奧妙之處 如果沒耐心 至少也看個二十秒 二十秒就好 會說出50%門檻合理 不用下修的論點 邏輯似乎都有點問題 這些論點刻意迴避不提的是 選舉後有效票幾乎百分之百都是正方 一場投票出來 高達899萬票正方 !~零票~!反方 結果是否決 本身就是一個弔詭 ----------------------------------------------------------------------- 核四是另一回事 林義雄先生的訴求不知是「反核」還是「公投決定」反核 在我看來兩者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 公投法門檻應該修改 這一點肯定是沒有疑義的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60.2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518274.A.4CD.html

04/26 21:23, , 1F
林的訴求一直是反核 原PO可以看看他回馬的"小卡片"那篇
04/26 21:23, 1F
謝謝 原來有小卡是嗎 來去看看 :) 不過如果公投結果是擁核呢 @@"

04/26 21:27, , 2F
議題無效跟反對是兩回事
04/26 21:27, 2F
那我改一下 @@" 不過 結論是否決占有效票幾乎百分之百的正方 沒錯吧?

04/26 21:31, , 3F
請問公投法遲遲不願修改是因為害怕統獨公投這個禁忌嗎?
04/26 21:31, 3F

04/26 21:31, , 4F
因為那些沒有門檻的國家沒有台灣這種尷尬處境
04/26 21:31, 4F
有啦 一定有影響 不過 反過來看 政治人物會希望直接民權的實行嗎?

04/26 21:37, , 5F
因為要否決原先選舉出來的政府行政,我認為取得一半投票人
04/26 21:37, 5F

04/26 21:37, , 6F
表態是必須的,而一直假定反對者都不投票是很弔詭的
04/26 21:37, 6F
不通耶 一者 你無法迴避899萬比0被否決 但是總統大選689萬比645萬卻成立 這個門檻之高是完全沒有合理性的 再者 兩個狀況 狀況一 899萬票正方 10萬票反方 結果正方通過 (909萬票 過總投票人口半數) 狀況二 899萬票正方 0票反方 結果正方否決 (899萬票 不過總投票人口半數) -------------------------------------------------------------- 有發現嗎 狀況一正方通過的時候 反對票還比狀況二多10萬票勒 反倒是 反對票少的時候 正方一樣的票數反而不通過了 請教 哪裡合理

04/26 21:43, , 7F
16:9 字太小 手機看很痛苦 聲音太慢好想睡 加油 好嗎
04/26 21:43, 7F
痾..好 加油 @@"

04/26 21:53, , 8F
我也覺得步調有點不舒服XD
04/26 21:53, 8F
幹~嘛~這~樣 @@" 好啦 配樂不好啦 下次找貌美女聲優來配啦 @@" ※ 編輯: yichacid (111.253.60.229), 04/26/2014 21:57:25

04/26 21:58, , 9F
總統選舉跟公投的意義不一樣,一個是選提出意見的人一個是
04/26 21:58, 9F

04/26 21:58, , 10F
意見的表態
04/26 21:58, 10F

04/26 22:00, , 11F
一個議題今天表態不過半只代表不具意義,沒有任何正反方
04/26 22:00, 11F

04/26 22:00, , 12F
的含意
04/26 22:00, 12F
其實你迴避了三個問題耶 @@" 一者 你的論點既然是「否決原先選舉出來的政府行政」 那為何公投成立的標準可以拉到比原先政府成立要高很多很多 多到不合理的程度? 再者 你忽略了我們的公投命題總是二分法 所以實質結果必然不是正 就是反 而不是你認為的沒有含義 至少結果肯定就是用「否決」來解讀的 三者 我後面的例子舉出 反方變多 反而讓正方成立 這一點 不知您怎麼想? 我想 採用相對多數決的國家 不會都是傻的吧

04/26 22:11, , 13F
做得不錯 給個推 字可以再大一點會更好 ^^b
04/26 22:11, 13F
好:) 感動到痛哭流涕耶 T_T"

04/26 22:42, , 14F
原PO你也是一直糾結在詭異的正反組成比,我的認定就是
04/26 22:42, 14F

04/26 22:46, , 15F
公投就是在取得多數人民的表態意見,一半的的選民很多嗎?
04/26 22:46, 15F

04/26 22:52, , 16F
真的滿多的...
04/26 22:52, 16F

04/26 22:55, , 17F
但門檻又是我們選出的代議士(立委)所定的,這不是民意?
04/26 22:55, 17F
好好好 我可以理解你大概要表達的是什麼 你要表達的大概是政府的行政代表著它建立時的相對多數 所以「公投要通過是要由正方去負責推動的」正方有義務推出一定的人數 而你認為這個人數應該要大過於總投票人口的一半 才能凌駕於「政府代表的多數」 但是我告訴你 這過高 肯定不合理 三個盲點 一者 採相對多數決的國家很多 為什麼? 你沒有嘗試去解釋這一點 再者 政府的建立理論上是相對多數 行政有其正當性 我想你依此而立論 但是當代議士制度無法解決問題 也就是說民意無法與政府相符時 爭議「才會」大到變成公投問題 這時候政府在此議題上本身有多少代表性 存疑 你預設正方要負責去推翻「政府多數行政」的觀點 其實不對 所以公投制度才會大多採用正反雙方多數決制 來代表當下的民意 三者 你預設正方要百分之百投票 本身不合理 但是 當正方無法去投票 以及沒有意見的人 都會同時被歸結到不同意正方觀點 這本身上是有問題的 老實說 你只是忽略了 當爭議變成公投議題時 這個議題上政府的代表性 是不是代表多數 我覺得未必喔

04/26 22:57, , 18F
代議士是否反映民意,我認為可以開新串去討論耶
04/26 22:57, 18F

04/26 22:58, , 19F
因為以現行的制度,代議士當選後人民幾乎無法對其制衡
04/26 22:58, 19F

04/26 22:58, , 20F
所以代議士反映民意,其實是很值得討論的。
04/26 22:58, 20F

04/26 23:04, , 21F
這議題應該可以回歸另一個討論串,分越多看到的東西越少
04/26 23:04, 21F
※ 編輯: yichacid (111.253.60.229), 04/26/2014 23:10:05

04/26 23:09, , 22F
原PO你也預設了反方百分之百不投票,這也不合理
04/26 23:09, 22F

04/26 23:10, , 23F
我的重點是不到一半的表態意見,不管是正方反方就不是民意
04/26 23:10, 23F
這樣說好了 印象中離島的博弈公投也有過相對多數決 為何不是門檻制? 實際上 選舉無法去揣測不投票人的立場 人也有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所以投票當然是以選票過半數的意見為依歸 而不是妄圖用超過全體投票人半數為依據 這樣說好了 如果有兩成的人沒意見 那有沒有可能正反雙方都無法超過全體的半數? 以你的觀點來說 不過半數 是不是代表正反雙方都不代表民意?

04/26 23:12, , 24F
你如果堅持不合理的正反方組成,那就是天平兩端的討論了
04/26 23:12, 24F
我的例子告訴你 反對票多 反而讓正方通過 你一直沒有去正視這一點的存在 在這個情形下 反對方的政治人物必然推「拒投」 而非「投反對票」 所以 你無法否認反方拒投 大量拒投 在現行制度下必然會發生 完全合理 再者 我舉極端的例子 不代表我預設反對方一票都沒有 不必過度引申 你大概也無法否認 反對方傾向不去投票 這件事肯定會發生 ------------------------------------------------------------ 會變成公投議題 那當然是天平兩端的問題 絕對是天平兩端的問題 你一直想把公投說成是對「一個選項」的肯定與否 但是我要問 何以不是「正反兩個選項」的抉擇? 公投到最後 實務上肯定是「依公投決定的民意」而行 要不然你解釋一下外國相對多數決最後是靠什麼執行 一樣 一樣「依公投決定的民意」而行 肯定有正反判斷 這就是公投的目的 ※ 編輯: yichacid (111.253.60.229), 04/26/2014 23:52:03

04/27 01:50, , 25F
蔡教授指出,林義雄先生的主要訴求有二:
04/27 01:50, 25F

04/27 01:52, , 26F
1)由政府直接停建核四 行政院提議立法院通過 或是 立法
04/27 01:52, 26F

04/27 01:53, , 27F
院決議行政院執行。
04/27 01:53, 27F

04/27 01:53, , 28F
2)交付公投決定,但必須先針對公投法做出修正,不然公投
04/27 01:53, 28F

04/27 01:54, , 29F
也只是以程序弊病綁架民意而已,沒有實質意義
04/27 01:54, 29F

04/27 01:54, , 30F
這兩點是從林先生的公開信整理得知的
04/27 01:54, 30F
謝謝 我沒有接收到這個資訊 感謝你的回應 :) 核四 我可以接受多數決公投下的結果 無論贊成 反對 在我看來這是兩害相權 只是 以你這麼說 直接訴諸停建 之後還要待合理的公投來決定 那實質上還是以合理的公投結果為依歸 而不是以反核為依歸啊 這不一樣喔 @@"

04/27 04:37, , 31F
抱歉,我害你誤會了。林先生的意思乃是二擇一,要嘛政府直
04/27 04:37, 31F

04/27 04:38, , 32F
接停建,要嘛訴諸公投但要修門檻
04/27 04:38, 32F

04/27 04:39, , 33F
若我們真的非常斟酌文字,你會發現林先生的禁食並不是直接
04/27 04:39, 33F

04/27 04:40, , 34F
要求停建,而是要求大家站出來積極作為使當權者尊重多數民
04/27 04:40, 34F

04/27 04:40, , 35F
意,從而達到核四停建。
04/27 04:40, 35F

04/27 04:42, , 36F
林先生禁食前公開信 http://ppt.cc/Vn2Q
04/27 04:42, 36F

04/27 04:43, , 37F
林回馬+主要禁食訴求 http://ppt.cc/lz-8
04/27 04:43, 37F
我的觀點 簡單來說.. 「禁食要求停建」這是不合理的訴求 「禁食不是要求停建 而是呼籲直接民權的積極作為」這就是合理的訴求 具象化來說 就是以合理的公投來釐清 但是 遊行與反核人士 給我的感覺是前者多過於後者 這是我困惑的點 也是問問題的初衷 實際上 林先生的看法是後者 很開心的 我也是後者 我回信 你看看 :P ※ 編輯: yichacid (111.253.60.105), 04/28/2014 05:08:04
文章代碼(AID): #1JMx82JD (PublicIssue)
文章代碼(AID): #1JMx82JD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