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政治群組的執法標準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37.5度的愛情)時間18年前 (2006/03/30 17:4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3 (看更多)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mdm (37.5度的愛情)》之銘言: : : 感謝 扁版版主T大的突然插入答覆 : : 個人不認為即便進入吵架模式時,也可以用不同標準來做出判決 : : 這不是吵不吵的問題,而是人身攻擊的問題 : : 以下為扁版置底公告,不知是版主乎略了,還是刻意遺忘這公告事項 : 扁板板主群在本板之前已經說明過數次,板主群體認到要求每一個 : 使用者在發文時不帶一絲情緒的難度非常高,所以不會用嚴苛標準 : 盯緊所有文字,板規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看板討論秩序,只要能 : 達成這個目的,並不需要隨時送人進水桶,否則現行板規中並沒有 : 「警告」跟提醒使用者「注意」的條文,為何板主們都會以這樣的 : 名義發佈公告? : 既然要使用「警告」跟「注意」取代直接水桶的處分,板主群就會 : 注意在處理時是否符合小組長對處理標準必須一致的要求,所以在 : 推文吵架的,如果沒有過度的人身攻擊用詞,都會提醒雙方不要再 : 吵下去;對人不對事的會先警告勿再持續,不會直接浸水桶。發佈 : 這樣的公告時,也不分使用者支持藍綠,用相同標準來處理。 : 希望這篇能回答您關於板主是否忽略或遺忘置底公告的疑問。 : [置底公告恕刪] 感謝您的答覆 在此,本人謹提出一些淺見 首先 這裡是政治群組,即便使用者多麼的憤怒或不悅,也應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即便使用者雙方進入版主所謂的吵架現象,雙方也應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置底版規與公告的用意應是提醒使用者,必須注意這些公告事項 若使用者一時不察,也應自行負擔所有後果 其二 發文與推文時每個人都會有各自的立場與情緒,這是事實 但是否可以因為使用者難以控制情緒,就可以不理會版規及公告? 違反版規就是違反版規,這與情緒激不激動或是吵架沒關係 如果版主認為陷入吵架模式時,判決可以有所調整 那對於有私人情緒卻還是兢兢業業注意自己言詞的使用者而言,是不是不公平 其三 站規、組規、版規等在版主的角度來看,是維持管理的最後手段 但,在使用者的角度來說,卻是本身權益受損時掙取權益的唯一依據 當有使用者檢舉時,版主不應判的過重或是過輕 版主的判決應以版規及公告內的條文,做出適當的處置 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認為判決有問題,自然會向上級申訴 等上級的判決有結果後,再修正改判也來得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9.66 ※ 編輯: mdm 來自: 220.135.29.66 (03/30 19:33)
文章代碼(AID): #14AwTxze (PublicAffai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AwTxze (Public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