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轉錄][判決] rayray12 v. iamaidiot (갠…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喔???
: : 這是我向法務做出的報告回應,而對方並無給我進一步指示
: : 既然無法接受,我會繼續與法務站長溝通,麻煩閣下等人靜待我與法務的溝通結果
: 該板與本群組規劃主旨不符,且申請程序本就有疏漏
: 駁回理由未完全解釋清楚為本人之疏失
: 但法務站長判定時亦未向本人充分查證否決開板之原因是否只出自於針對板主之考量
: 因此法務站長之判決無法掩蓋此板不適於本群組開板之事實
: 然而本人公告時未說明清楚造成使用者權益受損亦為不爭之事實
: 目前已向群組組長申請開板,但新板將不置於政治群組之內
: 看板通過試閱後不受本群組管轄亦無權參與本群組之事務
: 這是最後的解決方式,請各位等待群組長的回應
: 日後本群組亦不再增加任何以人物或政黨為主題之類易產生主場優勢的看板
: 現有的這類看板只會減少合併或轉型,不再新增
報告I小組長
日前兩位群組長都已經請辭,目前只有代理的群組長
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才有群組長對於這問題的回應
恭請小組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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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48.207
※ 編輯: mdm 來自: 59.112.248.207 (02/1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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