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轉錄][判決] rayray12 v. iamaidiot (갠…
※ 引述《asteroth》之銘言:
: 作者: 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 看板: PoliticLaw
: 標題: [轉錄][轉錄][判決] rayray12 v. iamaidiot (政治群組)
: 時間: Wed Feb 8 23:32:01 2006
: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 作者: Makiko812 (side by side) 看板: AboutBoards
: 標題: [轉錄][判決] rayray12 v. iamaidiot (政治群組)
: 時間: Tue Feb 7 07:07:09 2006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 作者: HOLYBELL3 (救救孩子……) 站內: PttLaw
: 標題: Re: [申訴] iamaidiot版主片面取消連署
: 時間: Sun Feb 5 23:21:12 2006
: 判決主文:小組長iamaidiot撤銷看板連署處分無效。
: 簡附理由:
: 該群組規定對於開板連署已有明文,其中小組長經審查後得逕宣布連署無效
: 之對象包括「看板分類」、「看板討論主題」、「開板理由」,未含「板主
: 資格」。
: 既已對開板連署做特別規定,組長宜依群組規定行使職權,於未有明文規定
: 情形下,不宜任意撤銷連署。若認群組組規有缺漏,得修正之,惟修正前之
: 開板連署仍適用舊規定。
: ============================================================================
: 在PttLaw看到此判決結果,因為尚未在其他相關版面看到關於判決
: 的處理,將之轉錄。如有不妥,我會自D。
: 希望組務方面能就此連署案有所回應,畢竟此事延宕已久,確實因
: 小組長的權利而影響了部份人士的權益,而對於受損的權益能有公
: 開說明跟適當的補償。
:
判決已經很明顯了
群組沒有權利對於發起人資格有所限制
請群組迅速回應 並且賠償權益損失人所該有之權益
讓泛藍板順利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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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20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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