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行政機關針對訴訟的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事實經過:
說來話長,完整版請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9809910.A.617.html
簡單說就是我好幾年前有個帳號賣過一個月電子菸後來沒用了
去年修法,那個頁面被新北市衛生局拿出來說我販賣要裁罰
但我好幾年都沒用過那個帳號,我不服,所以搞到現在正在行政訴訟
開始訴訟後,我在2024年3月初發現新北市政府有隱匿公文書等情事
就把我拿到的相關證據遞給法院,並報警提告跟告發
今天收到新北市政府送來的答辯狀
看到裡面的一些內容,看來他們送答辯狀時還沒收到我寄去法院的新證據,繼續瞎扯
新北市政府的答辯狀:
https://i.imgur.com/CIw5diq.jpeg
我跟PCHOME調到的文件:
https://i.imgur.com/Y1LWemJ.jpg
問題:
裡面可以看到答辯狀主張112/6/29(2023)尚未下架
但從我跟PCHOME調來,就是被新北市衛生局承辦隱匿的公文
可以看到那個商品早在5/5早就被下架(黑名單的意思應該是商品下架+賣場停權)
請問這類由公家機關做出答辯狀算公文書嗎?
在答辯狀中用隱匿文書的手段,做與手上執掌文書事實不合的虛假陳述
是不是可能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嫌呢?
感恩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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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4.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11111906.A.F04.html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2/2024 2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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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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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聞其詳,歡迎打臉
不過是不是要先合理化一下新北市衛生局承辦隱匿公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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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沒有下架,那個帳號2019/8月後直接廢棄我根本沒把商品下架
但是如果沒下架就要裁罰,那跟香港國安法有什麼不同?
你看看原文的照片,那個帳號賣這東西的時間只有一個月
過四年修法變違法,你想得起來?如果記住一件事這麼簡單,相信各位律師都不用苦讀了
苦讀四年都會答錯,卻要求死老百姓記住四年前只用過一個月的東西?
我可以跟你說,現在已經在打官司,我一樣不能確定當年貼的東西刪乾淨沒
再來,我收到文只給我7天回覆
從新北市收到PCHOME的文且隱匿,到做出回覆花了10天,這還是他手上拿一堆現成資料
而我是突然收到這個文,要求我7天內回覆一個我四年前用的
連帳密都忘記的帳號相關的問題,你覺得有可能辦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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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上架中等於還在賣?
那這不就完美符合香港國安法的標準,過去的言論沒刪乾淨,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請問你2020年的3月23日中午吃的是什麼東西,能不能麻煩你回憶一下?
你不是覺得很簡單嗎?說說看嘛
媽的一個帳號只2019的7.8月有交易紀錄,20198月後所有訂單都超時沒出貨被取消
PCHOME的回文都看到相關商品只有2019有交易紀錄
你跟我說這個帳號到2023還有在賣東西?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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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體會啊,要說我有販賣,那要有我修法後還有販賣的證據嘛
結果承辦是把調查到我沒賣的證據隱匿起來,說我還在販賣,你覺得我的感受是啥?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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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用尋求認同,我知道我行政訴訟勝率100%
我是想知道政府機關提出的答辯狀到底算不算公文書
如果算公文書我就要去告發公務員登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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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回帳密後,早就把後台所有東西都截圖而且錄影
那個帳號我連要點進商品列表都要我先實名認證才能看,我早就連修改的權限都沒有
你可能只看我這邊貼的兩張圖,你可以看看八卦那篇
你就會知道大致過程跟我怎麼弄到這些證據
我沒有在這邊提供那些已經沒在賣的證據,因為那沒啥意義,那是我提供給機關的
這點本身就很可笑了,一個網頁有沒有在更新/維護,cache服務就能看出來
政府機關狗屎都拿不出來,居然要老百姓自證無罪?????????
他媽無罪推斷死了是不是?
更不用說相關機關數度釣魚、調資料等等都失敗,最後靠藏文開罰
※ 編輯: sennin32 (1.163.114.241 臺灣), 03/23/2024 0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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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不知道這算不算,所以才來問
112年7月中新北衛生局因為收到我的意見書,去文PCHOME要相關刊登的資料跟交易紀錄
112年7月底新北衛生局收到PCHOME衛生局回文,可以看到上架跟交易都是2019的7.8月
而且可以看到相關商品在112年5/5都被下架且本人帳號應該也受限制
112年8月初新北衛生局裁罰本人,且隱匿PCHOME7月底的回文
到現在113年3月,我收到的答辯狀卻主張直至112年6/29日都沒下架
顯然要不是PCHOME偽造文書,要不然就是新北市衛生局在答辯狀的陳述不實?
難道是我同時胡謅兩邊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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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無罪呀,因為欠錢是私文書又不是公文
不過我自然是因為不知道這東西是不是公文書,所以才來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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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經被告於112年6月9日發文...,而原告至原處分作成...亦未將商品下架"
他不是說我6/29號還沒下架,他是說直到做出處分的八月初都還沒下架
但事實上PCHOME在7月底發給衛生局的文就已經寫了,早在5/5就被系統下架
而那封文還顯示我只有在2019年的7~8月間有交易跟上架的紀錄,後來根本沒用過
結果處分裡那封文直接消失,承辦照樣只用原本的資料開罰
我大概兩周前才把那封被隱匿的公文寄到法院
承辦送這個答辯書時八成還不知道我已經弄到那份公文了,才會這樣寫
他作處分的時候,我早就連點進後台的商品列表都被要求要實名認證
更不用說編輯
https://seller.pcstore.com.tw/
另外,那個平台在2023/7/31就徹底關了,他處分8月初作出來
是要如何有可能沒下架!?整個平台所有商品都下架了,我的還沒下架?太牛逼了
這不就睜眼說瞎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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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需要調查呀,結果他們的做法是釣查到我真的沒在用
卻把那份調查結果藏匿起來
前後文看起來沒錯,但是配上那份被隱匿的文件,才會發現他們在說謊
而且還是明知不是事實的狀況下作的陳述
就例如最客觀的事實,都不用說我拿到的那些文件
那個平台7/31號就停止服務了,他們卻主張8/7處分作出前商品都沒下架
這到底是如何有可能辦到,我真的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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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那以後條子路上隨便說你闖紅燈你就闖紅燈?
申訴、打官司時,條子故意把沒闖紅燈的畫面刪掉
拿一張你已經過馬路的照片,口頭說你闖紅燈
要求你自己拿出行車紀錄器證明自己沒闖紅燈,你覺得這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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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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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鍰沒繳,是被強制執行了
我在文書裡說的就是被告在意淫我得擁有一件明顯超過當代人類大腦能力的行為
你卻覺得我因為沒記得下架就有問題,請問你覺得這是人腦能辦到的嗎?
要是這麼簡單,怎麼你畢業到最後發文徵參考書已經過十年還沒考上?記住不是很簡單嗎?
怎麼你拚死命背了10年還在考?考上沒啊?還是真的記不住放棄了,現在做免洗文職?
為什麼公務員令人厭惡,成天除了意淫以外一無是處
除了意淫連自己都辦不到的事情以外,公務員們到底還幹了什麼好事?
他媽的雞蛋沒按規定噴蠟也沒冷鏈,但是放四個月不准壞?
要是敢壞掉,就對發現雞蛋壞掉的老百姓提告?
就他媽這只用罪基本的邏輯,都知道公家機關在胡說八道的事件
台灣吵了半年,最後當事人煎熬半年終於不起訴處分,與此同時
造謠說有噴蠟的官員完全不需要負責,這就是台灣的公家機關,死不足惜
我太久沒搞PTT了...忘記怎麼回水球了= =,剛剛水求問的我只能在下面回答
還沒開庭,但我送了停止執行,被說只是扣錢後面可以用金錢恢復所以被駁回
我也不知道他媽老子被這樣惡搞完,要是信用出問題是要怎麼用金錢可以恢復信用
而上次的案子中
法官把兩造叫去,勸衛生局一審都輸了,不要這樣惡搞老百姓,他們連屌都不屌法官
我在拿到他們藏匿的文件後,寄給法院的文書裡也說了他們會故意拖延
希望能要求被告在一定時限內回覆答辯狀並趕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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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文裡這份文都消失,不是只有答辯狀裡消失,只是上周收到答辯狀,看到又在鬼扯
你想知道更完整的,上面八卦那篇就是在收到答辯狀之前就發的
我在那時候才知道這份文在相關文件中,全都被那承辦藏起來
但另一封PCHOME的文卻有,我才說他們是隱匿啊...只是我剛好到現在才知道
他們舉證的證據,最後拿出來就只有PCHOME回覆的第一篇文,顯示我的身分證字號跟名字
當時這份文也沒附上,只有附給我網頁截圖,所以我才會回覆已經忘記用哪個mail辦的
但這份文有在證據列表裡提到,所以雖然他沒附,但我就沒說他隱匿啊
另一個證據就是三個商品頁面的截圖,that's all
除非他們寄給衛服部的版本跟寄給我的不一樣
這點從訴願書裡提到的證據列表也能看出來,根本沒提到PCHOME回覆的第二份文
應該沒有另外不同版本的給衛服部吧?
但是我不可能把證明我陳述的事情的全部文件都貼上來給你欣賞呀= =幾十頁耶...
很難想像嗎?當然就是很難想像我才這麼不爽嘛
還是你先入為主,認為我這種死老百姓才會犯法,公務員一定乖乖奉公守法?
我貼答辯狀主要是說,他們以為我還不知道那份文,就做出明顯與客觀證據不同的陳述
明明5/5就下架卻說到8月都沒下架,最扯的是那平台7月就結束服務耶
還是做與文件不符的陳述也屬於機關裁量權?要是那份文件有附上,他們敢這樣寫?
你連他們這樣明擺著說謊都覺得他們沒錯,同時卻假定我只是被罰不爽上來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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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主張我有主動下架,也一直都說不是我下架的,我有否認嗎?這就是不爭的事實嘛
而是主張那東西是好幾年前刊登的並提供相關證據
帳號沒用後,也沒有更新、維護等行為,使用那個帳號只有2019其中一個月
只靠幾張截圖就主張我這個販賣行為是持續不斷的?
反而我要去找出所有相關紀錄來證明那個帳號在這幾年間從來沒出貨、沒回訊息、沒金流
※ 編輯: sennin32 (1.163.102.182 臺灣), 03/25/2024 1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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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先以為他們只是資訊不足誤會,然後我漸漸意識到
他們不在乎事實,而是先入為主認為公務員不會違法
跟公家機關的處分有衝突,一定是老百姓的錯
因為我沒有不同於常人的大腦結構,可以記住四年前的一件事
導致我沒去把過去在網路上留下的足跡都清理乾淨
因此,公務員藏匿文件、虛偽陳述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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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個四五年前用過一個月的帳號被搞成這樣,你怎麼會覺得我不累?
你光讀都累了,你覺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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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但我覺得一堆人張口就認為,人類記住一件四年前做過的事情是義務很瞎
人類的腦子連學生考段考才兩三個月學的東西,死背都記不住
居然張嘴就說修法後忘記帳號,沒下架就是違法,死好活該
而陳述書的陳述與文件明顯不合,沒關係啦,因為公務員寫的一定是不小心寫錯的呀
絕對不是仗著文件沒被老百姓知道故意說謊,都是你們這些金魚腦賤民的錯
※ 編輯: sennin32 (1.163.102.182 臺灣), 03/26/2024 1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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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四年前不賣了要把他下架?你這是基於現在已經知道修法的結果做出的結論
四年前的我怎麼會知道四年後這東西會違法,不賣了就要下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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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裡看到我沒回覆意見...我回覆了啊大哥= =,我不是說了嗎
原來你說我忽略行政程序是以為我沒回覆...我有回覆,訴願等程序也都是時限內送
是哪邊表達有問題嗎,讓你覺得我收到文沒回?我說忘記帳號,沒說沒回呀
PCHOME有發兩次文,第一次發給彰化縣政府,第二次才是發給新北市政府
PCHOME第一個發的文是5/5發的,裡面有我的基本資料
6/29是承辦發文要我說明
7/14承辦收到我的回覆後,又發文去PCHOME要上架跟交易紀錄
7/28PCHOME回覆上架跟交易記錄
8/7承辦做出處分
不是你以為的時間差,而是7/28那封PCHOME回覆的文,完全在相關程序中消失
第一封PCHOME5/5發的文,從頭到尾都有= =...
文裡都沒出現第二封,是因為第二封被承辦隱匿,我到這個月才從PCHOME查到
第一封我也是後來才看到,裡面有我的身分證字號、姓名、email等等
而我回覆的大意是,太多年了,我連那個帳號用哪個mail辦的都忘了,我一下也找不回來
你們都聯絡PCHOME了,就請他們按照規定下架
因為當時附件只有提根據彰化縣的文找到我,沒把附件給我,我根本不知道email是哪個
就算我發文去給pchome問,那隨便也兩三周,比我後來翻自己電腦還慢
而且那個時間點,那些商品也確實都被PCHOME刪除了,我馬上登入也不能做啥
我說我後來才找到裡面的資料截圖,是過幾個禮拜,我自己去找出帳號才有辦法截圖的
承辦收到我的回覆後,才去跟PCHOME查我的商品和銷售紀錄
承辦收到回覆,看到我說我已經忘記mail後,也沒根據他手上的文件提供給我email
而我當時也不知道他手上有我的email,是到今年3月跟pchome調到文我才知道他有
但調查完又故意當調查結果不存在,也沒提供給訴願機關
而從7月底收到PCHOME的第二封文,到8月初發行政處分,都過了10天啊
他專業天天上班就做這件事,啥文件都沒加都要花10天了
我怎麼可能7天找出一個連email都忘記的帳號+回覆承辦後面我慢慢蒐集起來的細節?
包括我到今年3月跟pchome調到這封文,才又把更多相關時間線組合起來
要不然我根本莫名其妙啥都不知道好嗎= =
你總不能說為什麼我的回覆沒提供後來才發現的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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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nnin32 (1.163.98.150 臺灣), 03/27/2024 16: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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