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繼承] 共同公有房屋、優先購買權及貸款是否還清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偷油偷米)時間11年前 (2013/08/03 01:39),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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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anna762 (獨佔神話)》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外婆去年八月過世,留下位於板橋的透天厝一棟,母親、阿姨、大舅、二舅、 : 及過世三舅的二個未成年小表妹,上個月母親去地政申請共同公有,目前還欠 : 銀行60萬元,債務人是大舅。 你用的專有名詞不太正確 繼承的財產是屬於分別共有的狀態(除非繼承人協議分割繼承) 如果辦理一般繼承那就會變成你媽媽、阿姨、大舅、二舅各五分之一 三舅所生的兩位未成年小表妹各十分之一的分別共有的狀態 : 問題: : 昨日銀行表示欠款不還,將要進行法拍,大舅、二舅不想賣房子,故貸款60萬 : ,也故意不還,母親、阿姨、表妹都想賣房子,請問這樣60萬的貸款,是須還 : 1/5還是全還? 若銀行法拍,母親有無優先購買權?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欠銀行的60萬是大舅的一般私人欠款 還是拿這棟房子來設定抵押權的借款? 這兩種情況不同答案可是南轅北轍 因為共有的所有權人之一欠款所以房子被法拍 與房子被設定抵押權而被法拍的效力是完全不同的 法拍標的物權利範圍就完全不同了 這也會涉及後面的其他問題的答案 所以要麻煩你先把這部分講詳細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0.135

08/05 10:36, , 1F
繼承的財產是屬於分別共有的狀態???台灣的法律改了嗎??
08/05 10:36, 1F

08/07 23:25, , 2F
分別共有才有應有部分..繼承狀態下各繼承人依據應繼分
08/07 23:25, 2F

08/07 23:25, , 3F
共有繼承財產...所以並非屬於公同共有的狀態喔...
08/07 23:25, 3F
文章代碼(AID): #1H--xMk1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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