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繼承] 共同公有房屋、優先購買權及貸款是否還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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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anna762 (獨佔神話)時間11年前 (2013/08/02 22: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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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外婆去年八月過世,留下位於板橋的透天厝一棟,母親、阿姨、大舅、二舅、. 及過世三舅的二個未成年小表妹,上個月母親去地政申請共同公有,目前還欠. 銀行60萬元,債務人是大舅。. 問題:. 昨日銀行表示欠款不還,將要進行法拍,大舅、二舅不想賣房子,故貸款60萬. ,也故意不還,母親、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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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YOTOMI (偷油偷米)時間11年前 (2013/08/03 01: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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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的專有名詞不太正確. 繼承的財產是屬於分別共有的狀態(除非繼承人協議分割繼承). 如果辦理一般繼承那就會變成你媽媽、阿姨、大舅、二舅各五分之一. 三舅所生的兩位未成年小表妹各十分之一的分別共有的狀態. 1.欠銀行的60萬是大舅的一般私人欠款. 還是拿這棟房子來設定抵押權的借款?. 這兩種情況不同
(還有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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