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檢察官還可以這樣的喔...
※ 引述《br3b02 (基牧)》之銘言:
: 父親在這個月12號 跟一輛逆向行駛的車發生車禍過世了
: 在雙方還沒實際談到實際價錢的情況下 今天第一次開庭
: 我因為要上課而先回學校 但剛剛接到消息 居然以超低價錢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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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稱不上超低價錢吧?有一件實際的案子,對方只願意賠償30萬,這才叫超低價錢。
: 聽我姊說的是 法院說我家人不能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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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地檢署,不是法院。請把法院跟地檢署分開來看,不要把法官跟檢察官混為一談。
偵查不公開,的確不能旁聽,這個沒有錯。
: 只有我媽一個人進去 對方旁邊還有保險公司的人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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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關係到保險理賠,保險公司的人陪著一起談和解,這算合理。
: 檢察官似乎一直說我們這邊開天價 還一直強調要在今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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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有沒有說這是天價,沒有在現場,不發表意見,但你真的確定檢察官有這樣講嗎?
還是檢察官講的不是這樣,但是你自己理解成這樣?800~1000萬算不上天價。
今天解決沒有錯,利用刑事起訴的壓力讓對方願意賠償,這對你們應該算是有利吧?你可
以拒絕和解,但不能要求檢察官滿足你們要求的金額。這部分d大說的很清楚,或許你們
這部分對檢察官有些誤會。
: 我媽媽一個人在那 似乎是被嚇到 居然和解書就簽了...
: 我知道和解書簽了沒辦法挽回 我想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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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如果沒有前科,這樣的過失致死案件,一般不會判太久,或許大約是一年吧,然後還
有機會緩刑(和解成立的話,緩刑的機率很高。和解不成立,還是可能緩刑)。你們有經
濟上的需求吧?你們可以選擇寧願讓對方去關幾個月(就算關,也可以假釋,所以實際關
不了多久),但這真的對你們好嗎?如果對方只願意賠30萬,那就讓對方去關吧!但願意
賠到500萬了,或許你們還是得回到實際面來做判斷。
: 有規定家人都不能進入旁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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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講過了,不讓家人進入旁聽,合法。一般來講,人多嘴雜,你媽又是成年人,多數是
只讓必要的人進去而已。順便提到以你叔叔為例,你叔叔的行為跟指揮檢察官辦案很像了
,通常這樣親友的意見不僅不專業(或許你叔叔這方面剛好有專業也不一定)而且充滿莫
名奇妙的臆測(也就是亂猜、亂講,但不是指你叔叔一定如此,這裡只是說多數一般情形
),難怪檢察官不會有太好的臉色去聽了。
: 還有檢察官"強調"要今天解決是否合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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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的今天解決應該是中性的,你帶著先入為主的觀念去檢視檢察官的說法,是否有
可能扭曲了檢察官真正的意思?
建議:
1.檢察官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也無法判斷。但從你的敘述初步來看,恐怕檢察官未必有
你強調的問題,請先把你先入為主的觀念放下,用客觀平靜的角度去觀察。
檢察官如果真的有問題,你可以去質疑。但如果檢察官沒有問題,你卻把矛頭指向檢察
官,這對你們是否有實益?將來如果你們進入訴訟了,又把這樣的思維套到法官身上的
話,對你們是否有好處呢?檢察官、法官都是人,沒有人喜歡被曲解誤會的(當然,極
少數的檢察官跟法官的確是有問題的,如果你真的遇到,也不用委屈自己)。
2.請先算一算如果提起民事訴訟的話,你們最多可以獲賠多少(不是用你們自己的算法,
要用法院的算法,尤其是扶養費這塊你們可以請求的似乎少很多),評估一下對方賠的
金額是否跟實際可勝訴的金額差距過大,你們短期內是否很需要用錢(一旦訴訟,加上
評估上訴的時間,或許1~2年後你們才拿得到錢,甚至對方脫產不願意賠償,你們一輩
子都拿不到錢也不一定),再來做決定。
3.和解有私法契約的效力,無權代理也有他的法律責任(不過如果子女都未滿20歲,媽媽
是法定代理人,不算無權代理),這部分你們可以先去各縣市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做免費
的法律諮詢,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行動(如果資力不多,還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喔,不用
另外花錢找律師)。
忘了講,如果你和你姊姊在法律上找不到請求權依據,那麼和解契約本來就不需要你們
的同意或簽名。和解契約的當事人不包含你們的話,這部分當然不構成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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