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是否構成誹謗?
事實經過:
因為有人在網路上陳述於某間機車行的消費行為,我有點衝動地分享了自己的經驗如下:
文章代碼(AID): #1FWJKBdI (Chiayi) [ptt.cc] Re: [綠記] 嘉義市 上X機車行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333867787.A.9D2.html
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A. 敘述在該機車行消費的經驗
第一次去換輪胎和皮帶
B. 敘述消費後第一次故障的經驗
一個半月左右皮帶就斷了,提出其他店家說法
"全新皮帶不可能只用一個月就斷了"
並提出自身懷疑
C. 敘述消費後第二次故障的經驗←主要疑問是最後這段
再次故障,才發現電線被剪斷又接回
問題:
雖然是事實,但是時間已久我已無法舉證,加上商家對此討論串的作者提到:
「 妳這樣亂寫,我是可以告妳的知不知道 」
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誹謗?
又萬一構成的話,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知道我有點衝動,可是有的時候真的不吐不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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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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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大綱了,這樣可以嗎(遠)
※ 編輯: fallen0415 來自: 134.208.37.236 (04/1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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