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是否構成誹謗?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零)時間12年前 (2012/04/12 05:00), 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實經過: 因為有人在網路上陳述於某間機車行的消費行為,我有點衝動地分享了自己的經驗如下: 文章代碼(AID): #1FWJKBdI (Chiayi) [ptt.cc] Re: [綠記] 嘉義市 上X機車行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333867787.A.9D2.html 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A. 敘述在該機車行消費的經驗 第一次去換輪胎和皮帶 B. 敘述消費後第一次故障的經驗 一個半月左右皮帶就斷了,提出其他店家說法 "全新皮帶不可能只用一個月就斷了" 並提出自身懷疑 C. 敘述消費後第二次故障的經驗←主要疑問是最後這段 再次故障,才發現電線被剪斷又接回 問題: 雖然是事實,但是時間已久我已無法舉證,加上商家對此討論串的作者提到: 「 妳這樣亂寫,我是可以告妳的知不知道 」 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誹謗? 又萬一構成的話,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知道我有點衝動,可是有的時候真的不吐不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7.236

04/12 10:33, , 1F
真實陳述就沒事
04/12 10:33, 1F

04/12 11:44, , 2F
但若陳述過當也是有事,如只是牛肉麵難吃,卻說店難吃....
04/12 11:44, 2F

04/12 12:24, , 3F
被告就乖乖和解啊 鬼島法律不保障無辜者
04/12 12:24, 3F

04/12 16:39, , 4F
真實陳述沒事 但是你要負責證明所言為真實←
04/12 16:39, 4F

04/12 16:39, , 5F
證據之所在 勝訴(敗訴)之所在
04/12 16:39, 5F

04/12 17:09, , 6F
結論 用網址沒人想看 都在隔空抓藥 XDDD
04/12 17:09, 6F

04/12 17:28, , 7F
真的~
04/12 17:28, 7F
我寫大綱了,這樣可以嗎(遠) ※ 編輯: fallen0415 來自: 134.208.37.236 (04/12 17:42)

04/12 23:31, , 8F
保護自己的方法:1.讓院檢相信這是真的、2.在店家看過之
04/12 23:31, 8F

04/12 23:32, , 9F
後拖過六個月、3.和解、4.不要PO文~四選一都可以
04/12 23:32, 9F

04/13 01:01, , 10F
原po有照片嗎?如果有的話就不難告倒對方
04/13 01:01, 10F

08/11 05:22, , 11F
結論 用網址沒人想看 https://muxiv.com
08/11 05:22, 11F

09/12 19:42, , 12F
原po有照片嗎?如果有 https://daxiv.com
09/12 19:42, 12F

11/01 21:13, 5年前 , 13F
//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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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21:13, 5年前 , 14F
11/01 21:13, 14F

12/25 19:49, 5年前 , 15F
保護自己的方法:1.讓 https://daxiv.com
12/25 19:49, 15F
文章代碼(AID): #1FXV48SJ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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