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脅迫之下簽署自願離職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哆啦B夢)時間13年前 (2010/10/31 10:31), 編輯推噓1(1013)
留言1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原文恕刪~ 我也是該單位的一員… 補充一下脈絡~ 每個職位都有不同的工作職責 原PO的職責就是: 根據轉介單,聯絡個案,就後收案, 收完案後,再寫摘要報告結案。 跟醫院交涉以及生產轉介單,不是他的職責。 每個人都要求「業績目標」是八個個案~ 好啊,收案對我們來說不是問題… 雖然要出差家訪跑來跑去, 但時間分配的好,我一天還能收三個呢。 一週就達到目標了~真是個輕鬆的工作啊! 但事實上是這麼簡單嗎? 一份轉介單就是轉介一個個案,他不是轉介十個或一百個個案! 我們這組有四個訪員,依「規定」應該生產三十二個個案… 但這個月只有轉來二十六張轉介單,你叫我們去那邊生剩下的六個人啊? 而且該研究的目標族群跟研究過程較麻煩~ 加上目標個案的症狀較嚴重,以及父母大多年邁~ 被案家拒絕的機率並不小… 就成功率而言,我們這個月成功了二十二家(超過八成多) 加上我們組員都會「主動」去跟醫院,也向上提出過一些建議與方法, 但是上面就繼續擺著…能說都是我們的錯,沒有做事或不主動嗎? 達不到「規定的業績」,其實是資源分配的問題: 我們這組這四個月收到的轉介單量~ 還不如督導自己帶的那組的50%呢…(約104:440) 但最後我們生產的「單組總業績」卻差沒有多少… 我們再再提出了問題,但沒有人聽進去~~ 不想解決問題,後果與責任卻要我們承擔,這並不公平。 說這麼多~反正現在勞資雙方已經沒有緩和的餘地了~ 而若真的覺得原po不適任, 就依勞基法第一一條來資遣他啊~ 未達「業績」、玩fb及msn,還沒有到可以懲戒解雇的地步 別嚇別人說若你不自願離職,就要寫不適任單讓你以後混不下去… 省錢不該是省在這裡吧~orz 最後, 提到勞基法第十二條內的: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我想其實督導更是違反勞動契約呢~ 契約上白字黑字的薪資都能不完全給付還理直氣壯了呢(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49.68 為了河蟹皇城內的祥和之氣,做出點修改!謝謝aliceeeeee提醒囉!

10/31 12:19, , 1F
這樣批評雇主不好吧 ??!!
10/31 12:19, 1F

10/31 20:34, , 2F
抱歉 個人不是醫院體系的 也比較難了解你們內部工作狀況..
10/31 20:34, 2F

10/31 20:35, , 3F
不過照這樣看來 轉介單不是你們負責的工作 那應該是誰負責
10/31 20:35, 3F

10/31 20:35, , 4F
生轉介單呢???@@
10/31 20:35, 4F

10/31 22:29, , 5F
轉介單是由組長負責的~組長會報告,所以高層知道狀況
10/31 22:29, 5F

10/31 22:32, , 6F
有四種職務:1、負責聯絡醫院,讓醫院加入研究計畫的
10/31 22:32, 6F

10/31 22:33, , 7F
2、負責跟醫師及病房聯絡,生轉介單的
10/31 22:33, 7F

10/31 22:33, , 8F
3、負責跟個案聯絡,執行收案動作及個案結案報告的
10/31 22:33, 8F

10/31 22:34, , 9F
4、負責將資料數位化的
10/31 22:34, 9F

10/31 22:36, , 10F
負責第3項工作的,機動性很高,時間跟地點都得很彈性
10/31 22:36, 10F

10/31 22:38, , 11F
出門又要提一堆東西趕火車、公車,有時候像苦力一樣…
10/31 22:38, 11F

10/31 22:40, , 12F
問題其實很多,也一直提出來過,但督導似乎用他的想像統治
10/31 22:40, 12F

10/31 22:42, , 13F
我們要的其實只是尊重跟合理的制度,不要又要馬兒好,又
10/31 22:42, 13F

10/31 22:43, , 14F
不給馬兒吃草…
10/31 22:43, 14F
※ 編輯: psyuch 來自: 123.194.49.68 (10/3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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