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脅迫之下簽署自願離職單
我是原po的同事,所以補充說明討論如下
先說個前提,我是那些上個月"有達到標準"的員工
一條條回比較沒有條理,重點整理如下,分述於回文內文:
-----重點整理分隔線-----
1.主管要求了達不到的目標而藉故攆人走
(以跟她同計畫又同組別的我的感覺,確實有困難)
組內有其他同仁統計過 上個月我們的單量僅有其他組的兩三成左右
但是就現有單量的完成率部分就反過來 我們的完成率高的嚇人
我們很努力的在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而主管只拿表象來攆人走 很明顯是故意的
2.主管藉故不想給加班的補貼
我們本來就不期望有加班費 但因為我們的工作要到處跑來跑去配合案主
所以機動性要很高 正常上下班時間幾乎是不可能
原本資方說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就照算補休時數
但現在又開始要說"未達案量者不能休假/補休"(我認為這點是無法源依據的)
且對我們這組目前來說 案量多寡並不能直接等同訪員努力度
3.主管藉故不想給合約所寫黑紙白字的加薪幅度
她直接簡單一句"案量不夠所以沒有"
但這些達到加薪資格的人,很多是一直有穩定的案量,
甚至有跟案量沒有直接關係的行政人員或公關人員
她擺明了就是不想給
簡單的說 我們沒有故意要不做事 但是這樣真的很莫須有
這主管就一副擺定吃死我們的肝及時間 做好當應該做不好掰掰
(但平心而論,做不好的癥結原因並不在我們身上)
-----------重點整理結束分隔線,以下是分述--------------
: 不知道他說的狀況是不是真的
: 但如果上班期間上fb或msn 對工作是絕對有影響的(除非那就是工作內容上所必需的)
: 就老闆的態度而言 會覺得你工作態度不積極這是很正常的
: 再來是 如果你的進度一直達得到老闆的要求
: 這種時候雖然看你上fb等 也通常會睜隻眼閉隻眼..
: 而沒達到要求還敢上fb或msn的...通常會被上司視為眼中釘...第一個想裁人
: 就很可能會想到你...
: 今天不管最後是被解雇或是沒被解雇 真的要先奉勸最好不要上班時間上那些東西
: 還有就是在悠閒 也要裝作很忙很忙的樣子...
: 就算目標沒達成 老闆也會覺得你很努力 不忍心fire掉你
態度問題,我覺得這點是有理的,但是這位督導太引申解釋
基本上我們的工作就是收案 要收案前要研究目標對象同意
而這個來源就是醫師的轉介單
基本上沒有單 我們也沒辦法 簡單的說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我不是不是要為這件事情合理化 但就如建議 很多時候長眼是很重要的
而對於這工作的性質及現況就事論事 上fb及msn絕對不是她業績不到的原因
現在那個督導很明顯的就是要藉故攆她走
我們各個訪員都看在眼裡 她眼中只有案量 沒有案量者任何原因都是不被認可的
今天她可以這樣攆走她 以後她想攆走誰都可以
這位督導現在還想片面的不給合約中明定的加薪且還要扣我們的假
: 是否都能達成每星期收案兩個的要求
: 如果他們可以你卻做不到 也許真的要先檢討自己了...(搞不好他們有什麼催收技巧
: 讓醫院願意配合?)
關於這點我們很無奈 我跟原po是同組的 也只能自求多福
因為我們這組所負責的區域老實說已經不會有瞬間大量的轉介單了
我這個月到達案量其實我覺得是我"運氣好"
我"主動"爭取跟的醫院剛好有我們需要的目標對象的量(但看情況也要枯竭了)
而原po"主動"去爭取跟的醫院意外的並沒有
(ps:原則上,爭取轉介單並不是我們工作的內容,但因為大家想要有案量才主動如此)
上面對於這案量要求沒有覺得合不合理 只知道把人壓榨到極限
沒有案量她會直接檢討訪員 但是現在不是沒有案是沒有轉介單
而轉介單的量並不是我們工作內容中需要負責的項目
: 如果他們也都做不太到 錄音存證當將來的證明 證明非你的過失而被解雇
: 至於錄音 應該是院內規定的吧(?)也許可以去探探哪個機關負責收管那些錄音的東西
個人做這工作到現在真的認為不可齊頭比較
醫院開發先後本來就有先後
我們的組是這個計畫最早大量開發轉介單量的地區 現在量已經趨向枯竭
我個人的看法是 這位督導其實是認為"現在不需要妳了"(因為現在這區沒這麼大量)
所以藉故攆她走來省研究經費
(由眾多蛛絲馬跡來看,她很明白我們這組單量不足的事實)
而這情形未來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一位訪員身上
: : 我想要申訴
: : 有幾點想要請問一下:
: : 1.錄音檔的部份我想要留 但她若是硬不肯給我 有什麼方法嗎?
: : 畢竟我也是在場的人啊
: 如上 找看看有沒有管理錄音資料等的人
: 甚至察查看院內有沒有內部規定錄音記錄要保存多久還怎樣的
: : 2.合約上並無規定案量的多寡 但是有提及"需配合交付業務及有關的工作事項"
: : 那代表他們可以依未達案量而解僱人嗎?
: 要看他們的規定是不是明顯一般人難以勝任
: 如果一般人都難以達成 那這解雇應該是非法的(舉證很重要)
基本上以身為同組的組員 知道這件工作的內容來說
我覺得這要求的案量在現在的情境下確實是難以勝任的
不過要看怎麼去比
如果拿單量正在爆出來的其他組別來比是絕對不公平的
我們這組爆量的時期已經過去了
: : 3.合約上寫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若是有需要 要配合輪班制或調整上下班時間
: : 但出差到中南部若是需要跟夜診 也不會算加班 他們說那是我們的責任
: 當然沒這回事
: 加班就是加班 最好現在就開始找證據 證明那些時間你們有工作
: 但還是要參考勞動基準法第30條31條等看看有沒有調動工作時間或是其他問題摟
這位督導會找各種奇奇怪怪的理由來拒絕這些事情
連簽的合約上黑紙白字說做了多久可以加薪幾百塊這種小事情
現在都想不認帳 而且不是裝傻 是擺明了"對這有問題的來跟我說"
: : 4.我是簽了自願離職單 雖然是被脅迫的
: : 請問這合約簽了 我可以反悔嗎??(是有聽朋友說 好像簽了後有幾天可以反悔這樣)
: 這個我不知道0.0要另請高明了
: : 謝謝!
: 最後 可以考慮向縣市政府的勞工負責單位請教看看
: 另外如果事後要打官司 如果有困難的 好像有基金可以免錢還怎樣的支付勞工
: 打官司 這部分也可以問問
: 加油吧~(:
: 有錯還勞煩告知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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