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脅迫之下簽署自願離職單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懼美女症)時間13年前 (2010/10/31 09: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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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的同事,所以補充說明討論如下 先說個前提,我是那些上個月"有達到標準"的員工 一條條回比較沒有條理,重點整理如下,分述於回文內文: -----重點整理分隔線----- 1.主管要求了達不到的目標而藉故攆人走  (以跟她同計畫又同組別的我的感覺,確實有困難)  組內有其他同仁統計過 上個月我們的單量僅有其他組的兩三成左右  但是就現有單量的完成率部分就反過來 我們的完成率高的嚇人  我們很努力的在做自己該做的事情 而主管只拿表象來攆人走 很明顯是故意的 2.主管藉故不想給加班的補貼  我們本來就不期望有加班費 但因為我們的工作要到處跑來跑去配合案主  所以機動性要很高 正常上下班時間幾乎是不可能  原本資方說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就照算補休時數  但現在又開始要說"未達案量者不能休假/補休"(我認為這點是無法源依據的)  且對我們這組目前來說 案量多寡並不能直接等同訪員努力度 3.主管藉故不想給合約所寫黑紙白字的加薪幅度  她直接簡單一句"案量不夠所以沒有"  但這些達到加薪資格的人,很多是一直有穩定的案量,  甚至有跟案量沒有直接關係的行政人員或公關人員  她擺明了就是不想給 簡單的說 我們沒有故意要不做事 但是這樣真的很莫須有 這主管就一副擺定吃死我們的肝及時間 做好當應該做不好掰掰 (但平心而論,做不好的癥結原因並不在我們身上) -----------重點整理結束分隔線,以下是分述-------------- : 不知道他說的狀況是不是真的 : 但如果上班期間上fb或msn 對工作是絕對有影響的(除非那就是工作內容上所必需的) : 就老闆的態度而言 會覺得你工作態度不積極這是很正常的 : 再來是 如果你的進度一直達得到老闆的要求 : 這種時候雖然看你上fb等 也通常會睜隻眼閉隻眼.. : 而沒達到要求還敢上fb或msn的...通常會被上司視為眼中釘...第一個想裁人 : 就很可能會想到你... : 今天不管最後是被解雇或是沒被解雇 真的要先奉勸最好不要上班時間上那些東西 : 還有就是在悠閒 也要裝作很忙很忙的樣子... : 就算目標沒達成 老闆也會覺得你很努力 不忍心fire掉你 態度問題,我覺得這點是有理的,但是這位督導太引申解釋 基本上我們的工作就是收案 要收案前要研究目標對象同意 而這個來源就是醫師的轉介單 基本上沒有單 我們也沒辦法 簡單的說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我不是不是要為這件事情合理化 但就如建議 很多時候長眼是很重要的 而對於這工作的性質及現況就事論事 上fb及msn絕對不是她業績不到的原因 現在那個督導很明顯的就是要藉故攆她走 我們各個訪員都看在眼裡 她眼中只有案量 沒有案量者任何原因都是不被認可的 今天她可以這樣攆走她 以後她想攆走誰都可以 這位督導現在還想片面的不給合約中明定的加薪且還要扣我們的假 : 是否都能達成每星期收案兩個的要求 : 如果他們可以你卻做不到 也許真的要先檢討自己了...(搞不好他們有什麼催收技巧 : 讓醫院願意配合?) 關於這點我們很無奈 我跟原po是同組的 也只能自求多福 因為我們這組所負責的區域老實說已經不會有瞬間大量的轉介單了 我這個月到達案量其實我覺得是我"運氣好" 我"主動"爭取跟的醫院剛好有我們需要的目標對象的量(但看情況也要枯竭了) 而原po"主動"去爭取跟的醫院意外的並沒有 (ps:原則上,爭取轉介單並不是我們工作的內容,但因為大家想要有案量才主動如此) 上面對於這案量要求沒有覺得合不合理 只知道把人壓榨到極限 沒有案量她會直接檢討訪員 但是現在不是沒有案是沒有轉介單 而轉介單的量並不是我們工作內容中需要負責的項目 : 如果他們也都做不太到 錄音存證當將來的證明 證明非你的過失而被解雇 : 至於錄音 應該是院內規定的吧(?)也許可以去探探哪個機關負責收管那些錄音的東西 個人做這工作到現在真的認為不可齊頭比較 醫院開發先後本來就有先後 我們的組是這個計畫最早大量開發轉介單量的地區 現在量已經趨向枯竭 我個人的看法是 這位督導其實是認為"現在不需要妳了"(因為現在這區沒這麼大量) 所以藉故攆她走來省研究經費 (由眾多蛛絲馬跡來看,她很明白我們這組單量不足的事實) 而這情形未來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一位訪員身上 : : 我想要申訴 : : 有幾點想要請問一下: : : 1.錄音檔的部份我想要留 但她若是硬不肯給我 有什麼方法嗎? : : 畢竟我也是在場的人啊 : 如上 找看看有沒有管理錄音資料等的人 : 甚至察查看院內有沒有內部規定錄音記錄要保存多久還怎樣的 : : 2.合約上並無規定案量的多寡 但是有提及"需配合交付業務及有關的工作事項" : : 那代表他們可以依未達案量而解僱人嗎? : 要看他們的規定是不是明顯一般人難以勝任 : 如果一般人都難以達成 那這解雇應該是非法的(舉證很重要) 基本上以身為同組的組員 知道這件工作的內容來說 我覺得這要求的案量在現在的情境下確實是難以勝任的 不過要看怎麼去比 如果拿單量正在爆出來的其他組別來比是絕對不公平的 我們這組爆量的時期已經過去了 : : 3.合約上寫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若是有需要 要配合輪班制或調整上下班時間 : : 但出差到中南部若是需要跟夜診 也不會算加班 他們說那是我們的責任 : 當然沒這回事 : 加班就是加班 最好現在就開始找證據 證明那些時間你們有工作 : 但還是要參考勞動基準法第30條31條等看看有沒有調動工作時間或是其他問題摟 這位督導會找各種奇奇怪怪的理由來拒絕這些事情 連簽的合約上黑紙白字說做了多久可以加薪幾百塊這種小事情 現在都想不認帳 而且不是裝傻 是擺明了"對這有問題的來跟我說" : : 4.我是簽了自願離職單 雖然是被脅迫的 : : 請問這合約簽了 我可以反悔嗎??(是有聽朋友說 好像簽了後有幾天可以反悔這樣) : 這個我不知道0.0要另請高明了 : : 謝謝! : 最後 可以考慮向縣市政府的勞工負責單位請教看看 : 另外如果事後要打官司 如果有困難的 好像有基金可以免錢還怎樣的支付勞工 : 打官司 這部分也可以問問 : 加油吧~(: : 有錯還勞煩告知m(_ _)m -- ◢███ BlueLemon ∴∴██ http://www.wretch.cc/blog/bluelemon ∴∵███ 大貓Schizo:http://0rz.tw/6e1Gq ████◤ 小貓Phrenia:http://0rz.tw/7f2tf ███◤ ㊣ccllc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7.22 ※ 編輯: lemonblue 來自: 114.32.97.22 (10/3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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