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沒有設置臨告示牌,警察可以臨檢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鄉民們~領卡囉~)時間14年前 (2009/12/13 19:38), 編輯推噓8(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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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pravity (喵)》之銘言: : 推 tcpr:NONO~交通稽查及告發基本上就等於臨檢~請見警察勤務條例11條 12/13 18:58 : → tcpr:有明文的規定 12/13 18:58 : → tcpr:然後如何臨檢,才有後續何時發動強制力的535號解釋文 12/13 19:00 : 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 這是指 執行方式是 臨場檢查或路檢 : 執行內容是 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 而不是指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這些內容都叫臨檢 當然不是都叫臨檢,至少逮捕現行犯、留置失蹤人口這些有法令規範的行為就不是 但交通違規取締這個項目是包含在臨檢內 扣除沒有其他法令規範卻要損害人民自由的的行政處分 : 所以在不需要經過"臨場檢查或路檢"就能發現的就不是臨檢 : 臨檢人員看到不需要檢驗就能發現的違規違規 那是取締不是臨檢 : 只是同樣由臨檢人員完成 差別在他跳過"檢"這件事情 : 雖然結果一樣但是本質上不同 : 妳倒因為果了 @@ 現行法令並無針對交通違規有任何強制力的條文可以遵循,現行犯有之,失蹤人口有之 就連逃逸外勞也有,唯獨在發現交通違規時的攔查告發動作沒有 在535號解釋文出來之前,民眾都是警察說怎樣就怎樣~說攔查,說證件拿出來就得照辦 所以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你是看到了他違規,不過從攔下違規人的動作就是使用臨檢權 而不是限縮在你是不是因為臨檢而發現他違規的事實 換句話說~只要站在那裡開始,不管該警是不是攔違規的人或是隨便攔人檢查 整段就是臨檢 因為已經侵犯到行路人行的權利 現行犯跟交通違規取締的差別就在於他有刑法賦予的當場逮補權可以侵犯該人的自由 交通稽查或違規取締並沒有這個權力 臨檢是警察勤務之一,交通稽查(告發)是包含在臨檢這個範疇裡的 -- 否則要拿取證件告發,民眾不拿證件不甩的時候而使用強制力時~警察會妨害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70.252 ※ 編輯: tcpr 來自: 163.29.70.252 (12/13 19:41)

12/13 19:41, , 1F
在我看來後段是實務上為了把沒規範完備的硬套在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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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法理上她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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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42, , 3F
不得已下可以教育執法者這一樣這樣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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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42, , 4F
那試問在[法理]上臨檢的定義及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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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42, , 5F
但是不該連研究法律的都洗腦成這一樣沒差妳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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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44, , 6F
我說過了 只是被妳忽視不看而已 (吃雞排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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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14, , 7F
其實簡單講究是~交通稽查及告發包含在臨檢行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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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臨檢的範圍比交通稽查告發大,你一直堅持在這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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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D大你一直強調交通稽查是被硬湊上去變成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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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實上將臨檢抽離~交通稽查告發就不是交通稽查告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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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本無須每種行政處分都強制要有規定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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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0, , 12F
非我硬將交通稽查湊成臨檢,實際交通稽查只是臨檢的一種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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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0, , 13F
妳還是沒弄懂我說的 我抽離的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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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需要"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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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及交通稽查是臨檢的一部分內容但臨檢不是交通稽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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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手段 順手做的不該被硬套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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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有人提到另外一種可以"交通稽查"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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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不需要經過"檢"就能知道的違規不屬於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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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7, , 19F
所以被抓到的人不是因為"臨檢"被抓到 只是是被在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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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8, , 20F
臨檢的人抓到,至於這時候該算何種那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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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9, , 21F
而要是看了行照發現友沒驗過的改車這種就是檢而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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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29, , 22F
這才該歸類於因為遇到臨檢被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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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35, , 23F
妳就當那位警察其實是順手代替了照像機+開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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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35, , 24F
她是一位在上班時間發現違規的警察而非實行了臨檢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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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35, , 25F
違規的警察 因為她還沒執行"檢"這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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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36, , 26F
這該依警察上班時間發現違規該怎麼辦處理而非依臨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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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39, , 27F
我接受實務上把規範不清的找接近的去套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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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41, , 28F
但我不接受在理論上積非成是的當作沒這回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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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54, , 29F
也就是執行臨檢的員警在實行臨檢的動作以前就發現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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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1:56, , 30F
不該在理論上和實行了臨檢動作才發現的混為一談而該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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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2:14, , 31F
說難聽點一個路人都能看出的違規警察會無能到需要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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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2:15, , 32F
"臨檢"這個動作才知道??請不要把本來就知和執行臨檢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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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2:16, , 33F
混為一談 就算人員一樣結果一樣她們還是不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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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5:36, , 34F
違規攔查 拒絕出示證件 有警職法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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