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律師的車馬費問題???
※ 引述《sindyevil (不完美,但完整了。)》之銘言:
: 期待R大的『成功報酬制』,最近從版上學到不少有用的東西.
: 喔~這段真的不是催文啦!!
: ※ 引述《douha ( 為什麼老失眠= =)》之銘言:
: : 非常謝謝您的回答
: : 很清楚 :)
: : 不過不好意思還想請教一下
: : 抱歉我原文描述的較籠統
: : 實際上的"南下"開庭
: : 是
: : 台中---嘉義這樣的距離
: : 如果是合理的費用我們是一定不會少的
: 合理的費用是個很攏統的概念,
: 首先不可能希望律師本人搖搖晃晃坐客運花比較久的時間為出庭,
: 因為,他可能同天有好幾個庭次分在不同地不同法院,
: 他得選擇必較合乎經濟效率的方式,例如高鐵或飛機...那費用就...
: 再者,如果是一般中小型事務所,
: 那這些行程排列和訂交通工具等程序費用,
: 並非律師本人可以說說就算,要看行政會計大姊去怎樣算
: 除了合夥律師和大老闆外,更多的律師只是可憐的受雇(真的很可憐!).
: 有可能是事務所計算出是這樣後,再由律師轉告知你,
: 多數受雇律師沒有辦法自行幫你降價的,因為他沒有職權.
: 最後,出庭除了單純的出庭外,應該還有其他雜支會納入,
: 一個案件要出到7-8次,那應該不是簡易案件,
: 可以推論他需要查點資料、多寫幾篇答辯狀和多被法官電幾次,
: 我想服務有價的概念下,他的收費算是合理的.(精神...金?!)
: : 畢竟辛苦的是律師
: : 只是想要問清楚
: : 原價5萬元 再加上車馬費增至6萬元
: : 現在再加收一筆八千元
: : 以這樣的距離加上律師說的次數(7~8次)這樣算合理嗎???
: 以我目前經驗,這樣的距離和出庭次數都算是友情價(競爭價!?)
: 所以他的收費算是很優惠了.
: : 至於開庭筆錄的部分對我們很有幫助
: : 我會轉告爸媽
: : 謝謝您
: : 因為家裡是一竅不通
: : 所以只能透過這方式多知道一些
: : 感謝大家:)
: 題外話,現在民眾很奇怪,忽略了服務有價的概念,
: 甚至還聽說涉外案件訴訟標的台幣超過千萬的情形下徵求律師跟他們研究案情寫寫狀紙,
: 只願支付律師新台幣一兩萬元,哇咧~這家公司確定不是講的是美金?
我不太認同這樣的說法,
既然原PO已經提到本來是五萬提高到六萬就是為了車馬費,
中南部的價格五萬的也很多,
既然回答問題應該先假設原PO講的是對的,
況且台中到嘉義說出到七八次就要加收錢。
除非一開始契約就有或是跟當事人提過車馬費另計,
而且呀....
律師通常都是看過案件才會選擇接或不接,
評估過後自己算一算還因為多開幾次庭要多收,
那不是表示這個律師一開始對案件是不是就不認真或是評估有誤?
當然當事人去爭執可能造成律師不爽亂打,
可是如果遇到一個自己評估都錯誤,
或是連一開始都沒預想到先跟當事人提過要另收車馬費的律師,
說他多會想多厲害,連這點都想不到,那抗辯不是等於被對方耍著玩?
不可否認律師很多時候多跑或認真跑幾趟要體諒,
可是難道不能先評估大概幾庭,
以及一開始就跟當事人先講說出庭超過幾次要加收等等的狀況預先講嗎,
順便也把自己怎樣打官司跟出庭的情況跟當事人交代一下嗎,
原PO你自己先看看這個律師認不認真吧,
要不要多付看你自己嚕。
如果律師沒有提早先預想到這種狀況,
契約也沒說車馬費另付,
甚是已經說好一萬又要再加,這種律師......
我保證一定是我們公司拒絕往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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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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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問題當然按照當事人講的,哪有先判斷人家隱匿實情?
而且文中也提到除非契約有先訂車馬費另計,
如果契約有當然屬於除外的狀況呀...
即便意外很多律師怎都可以預先想到定在契約中,
我就看過超過幾次的,
一次出庭要多少車馬費等等,
先講總比你事後因為開庭太多要跟人家多收好吧...
※ 編輯: qqq101 來自: 118.165.222.71 (08/2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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