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修改CP文檢舉規定
最近因為網宣和搞不清處 cp 規則
被罰了一張罰單和一個劣文
所以來努力看了 ptt law and police 的看板
發現和我一樣的人還不少
很多人都不是惡意轉錄文章
只是有些活動宣傳是大範圍的
要到很多版面宣傳
若"只能轉錄五篇"是站規
為甚麼不直接就限定轉錄的功能
轉了五篇後就不讓使用者再使用轉錄功能
過一陣再打開
像以前的推文不能重複推一樣
這樣誤觸站規的人就會少一點吧?!
※ 引述《tattto (CP?來一個抓一個)》之銘言:
: ※ 引述《nakts0123 (一覺醒來被改造成廢柴)》之銘言:
: : 沒板主的版檢舉權開放給大家 解決
: 規定是五篇
: 那有板主洗兩篇沒板主三篇
: 罰還是不罰?
: 板主CP罰不罰??
: : 同上 解決
: : 而且這樣tattto還是有事可以做 兩邊都高興~
: 板主在自己板洗文章數洗錢罰不罰???
: 整個就是莫名其妙
: 你自己開一個NTT要怎麼洗怎麼CP你爽就好
: PTT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見到廣告橫行
: 所以才會有今天的規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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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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