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pttlaw的組務們

看板PttLawSug作者 (旋轉泡泡)時間20年前 (2005/10/20 0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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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討論那麼熱烈 也是不會有人回應阿 ╮(﹀_﹀")╭ ※ 引述《CSIL (CSIL)》之銘言: : ※ 引述《Trunicht (黑章魚帝國宮廷秘書長)》之銘言: : : 批踢踢可算是社會公器,要求法務盡他們應盡的責任有何不對? : ~~~~~~~~~~~~~~~~~~~~ : 請先定義何謂社會公器?以及批踢踢成為社會公器的推論。 : (如果還是那句「總之我是納稅人」,就不必了) : : 又沒人拿槍逼著他們當,拖拖拉拉的搞什麼飛機。 : 也沒人拿槍逼著你來找他們吧? : : 你真的要我通知你嗎?電話給我,我每次去公家機關辦事一定打給你 : : 我三更半夜出門也會打給你,因為我使用了你繳稅所蓋的道路,不要不接喔 : 既然你也認同我的說法(其實應該是你自己的說法) : 那你也不用打給我了 : 我現在就告訴你 : 我不准你使用你家門前的路 : 所以你連公家機關都不用去 : 乖乖待在家裡就好 : 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6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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