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2K薪資補助政策所造成的人力市場替代效應分析
請問正常工作量是誰可以定義的?有任何的量化標準?
不要一天到晚都用假設性的東西,條件定義含糊不清然後講的自己很有道理
老說別人放大絕招,自己一天到晚就在放
你到現在都還沒回答我下如何在需求減少供幾沒增加的情況下提高薪資
不要老拿那個沒有任何檢驗標準的報導來那邊跟具體條件含糊不清的假設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舉個例來說, 妳是勞工, 一般正常8hr的工作量是做10個報告, 她把妳拉到實際100個
: 但是帳面上是給你10個, 表面上工作量沒增加
: 妳做的完嗎? 當你搞不完, 當然就是公司派給你的工作妳都無法完成,
: 那妳是不是不適任? 台灣的法律妳不適任就可以滾蛋
: 不適任是隨人說的.
: : 不合法就先由政府罰下去 甚者協助勞方提起訴訟
: 的確, 可是台灣的法律妳全公司違法加班只罰3萬, 還算是"重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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