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私立高中學費全面比照公立
※ 引述《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之銘言:
: 其實這個政策的立意究竟為何,我還蠻困惑的,有請板友們指點
: 根據新聞內容
: 今年8月報到的高一新生有福了,尤其是就讀私立高中職、五專,學費一律都繳「公立」
: 學校的學費,差額政府買單,吳清基清自開記者會宣布好消息,還拿出自製的小看板解釋
: ,以每年所得60萬以下的家庭為例,公、私高中差距16560元,扣除現行的補助5000元,
: 差額11560元;公私立高職的學費差額則是12130元,也全部教育部買單。
這個差額是指哪些部份 我沒看到詳細的條目不太清楚
不過合理的猜測是學費和雜費的部份 或只有學費的部份、不含雜費
這樣私校的補助是比公立的多
不過學費、學雜費 並不就是私校昂貴的內容
包括教具費、教材費、住校費、服裝費、和下午五點後的課輔費
政府應該是都沒有要補助這塊(否則不會一個學期只差一萬多)
所以,就算多補助這一萬多,讀私校仍然是很花錢
: 其它報導
: 目前約有5成高中職生被迫就讀私校,得支付3倍於公立學校的學費,不符合公平就學的理
: 念。全家盟贊同補助政策不設排富條款,但認為初期只有高一生適用,範圍太小,教育部
: 應盡速擴大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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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今年八月開始,考上私立高中職的新生將可以比照公立學校繳學費,家長和校方大多
: 表示贊同,但全國教師會也提醒,就算學費對等了,私校的雜費與其他費用還是貴很多,
: 教育部也該想想如何補助弱勢家庭的雜費。
: /
: 會唸私校的孩子,絕大多數是考不上公立學校,可是也有一些人自願就讀,因此有校長認
: 為,補助不該齊頭,得考量排富等更完整的配套,而全教會也說,弱勢家庭的孩子,只補
: 助學費還不夠。
排富的配套嗎?
我也覺得應該要有,但實際可能有技術困難
家戶貧富是稅政的事,但健保、學費 是健保局、教育部的事
健保費是一輩子會一直繳的、收費機構也只有一個,所以可以用所得級距收費
教育部不可能讓各學校手握學生的家戶所得資料
目前的低收入、傷殘、清寒 的子女學費抵減都是要申請的另外再送證明審查
但這樣是補助「少數」的低收入
如果是要補助為數不少的中低收入、為數眾多的多數受薪階級家庭就讀私校的學生
而要「排(少數)富」 行政負擔就會變得重很多
要我想的話,可以考慮把計算學費的權責收到縣教育局
錢還是銀行幫學校代收,但收多少、繳多少 是上教育局的網站查
註冊的時候不是拿錢去繳,而是拿教育局出示的已繳費證明註冊;
學校再按證明向教育局把錢取回
這樣一來,可以化整為零,集中計算和管理學費計算的問題
也可以讓學生的家戶收入資料僅在縣府局處中流轉、不會外流到私校手中
: 文中提到一點,是因為十二年國教,
: 我不太清楚十二年國教跟私校補助學費間的關係,向板友請教
: 是因為十二年國教與廢除明星學校合併
: 而學費補助就降低了考公立學校/明星學校的動力,各校素質就會較一致?
: 又,現在學校有那麼難進嗎?公立學校只有頂尖學校?
: 在少子化的情況下,應該很多後段的公立學校也會有不少名額吧
: (這只是我假設的,也許真的沒有...)
這個部份我倒是可以回答你
十二年國教的推動,和廢除明星高中、高中職社區化 是一起被思考的
未來,除了特色高中 (明星--目標知名大學 體育美術技職專長)之外
高中職社區化下,學生很可能會(非自願地)被分發到私立高中職
因為目前私立高中都不是升學前矛,特色化也都有在說沒在做
不但不可能讓他們全都成為不靠分發的特色高中職
如果這麼做,剩下供分發的高中 再減掉排名前面的升學高中 會不夠分發
十二年國教的推動 學校數量一直就有把私立高中職都算進去
所以既然十二年國教和高中職社區化被教育部認為是推動在即(之前估2015年上路)
總不能讓被分發到私校的學生 自認倒楣還得付高額學費吧
不過,一如前面所提,這層考量下,
讓分發到私校的學生負擔住宿、服裝、社團、教具、課輔費 也不恰當
不讓私校收這些錢,可能會經營不下去
把所有學校歸公? 我覺得不太可能
不過,至少可以考慮如我前面所述,
從「學費補貼計算的部份由教育局來做」開始作,慢慢地把私校收費的權責收回吧?
: 至於不設排富條款,之前看過一種說法
: 有家長擔心,假如有排富的話,可能會引發學生間的歧視
: 不過現在私校很多家長捐錢的行為,而也有很多同學申請減免/貸款的情況
: 假如歧視存在的話,現在就應該已經有了吧(如流星花園...)
: 總之,我覺得這樣全部補助,是政策工具裡不是最好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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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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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62.106
※ 編輯: oodh 來自: 203.65.62.106 (03/05 14:30)
※ 編輯: oodh 來自: 203.65.62.106 (03/0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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