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費券要成功必須 限制用途

看板Policy作者 (文亞南)時間17年前 (2008/11/19 10:4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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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會不會有人拿消費券去花, 而把原本該花的錢存起來 : 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吵 : 這種人當然會有, 但是不可能是100% : 假設這些錢會全部替代原本該花的錢, 而讓原本該花的錢被存起來是沒有意義 : 而到底拿消費券替代原本該花的錢的替代效應有多高 : 有個經濟指數可以參考 : 就是邊際消費傾向(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 : 邊際消費傾向, 指的是消費者每多獲得一元可支配所得, 他會花多少錢 : 台灣過去十年的邊際消費傾向, 從0.36元到1.6元不等, 平均是1.03元 : 不過經濟蕭條的時候, 民眾會傾向減少支出, 所以我們用0.36元來看就好 : (0.36元也是四十年來台灣MPC最低的一年) : 也就是這八百億, 在最保守的情況下, 會額外增加288億元的直接消費 : 大約會提高GDP 0.22%左右 : 刺激消費的效果一定會有, 高或低, 就看MPC有多少 其實喔, 無論發現金跟發券, 其實都是一樣的 這就是一種以長支短的政策 也就是希望民眾用未來的錢, 現在就花掉 MPC低, 則創造的GDP低, 其實只是就一期來講 民眾為何把錢存起來 其實就是為了未來可以拿出來消費, 或是去填補未來可能的消費力減損 所以有關民眾因為預期心理, 而使得消費券創造短期GDP上升的效果有所減損 這樣的說法是對的 民眾選擇存起來, 晚點再花 就會跟長期下來舉債發消費券的利息支出相抵銷 相反的還會付出行政成本 所以基本上, 我是根本反對這種移轉型的財政政策的 我是大建設主義, 看是要蓋桃園三期航廈, 還是要修啥公路鐵路 甚至發出公共工程趕工獎金 只要能在明年那一期把錢花掉的 所創造出來的GDP會更快更直接 再爛一點, 跟前政府一樣弄一些短期就業方案 那些薪資支出百分百可以算進GDP, 根本不用管MPC 這樣救短線更快 當然, 我是根本反對救短線的. 目前怎麼看都只是在避免經濟成長率比2001 2002年還爛 那這樣的話實在只是面子之爭, 沒什麼實質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2.84 ※ 編輯: LORDJACK 來自: 220.134.42.84 (11/19 10:50)

11/19 12:17, , 1F
原來現在可以搞1930年代那套是吧原PO...........
11/19 12:17, 1F

11/19 12:18, , 2F
哈哈.. 就是你說的
11/19 12:18, 2F

11/19 12:22, , 3F
我可以回答你,白日夢
11/19 12:2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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