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這次江陳會四個協定對台灣的實質影響?

看板Policy作者 (戰神)時間17年前 (2008/11/10 16:42),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11/10 16:16,
條約涉及一定要同意的部份幾乎都茲事體大
11/10 16:16

11/10 16:17,
國會如果不認的話,就等於一直積壓著,而且對方也可以不作為
11/10 16:17

11/10 16:18,
等於簽了也用不到Orz....
11/10 16:18

11/10 16:18,
為什麼不協商喔,容我舉個政治化的例子
11/10 16:18

11/10 16:19,
陳前總統為何總不提名國民黨主席當行政院長呢@@?
11/10 16:19
不知道在本版討論國際法是否適合? 如果不適合 敬請告知 來 要有個基本概念: 條約在國會批准前 沒有什麼一定要同意的部分 簡單來說 未能經國會批准 條約是不生效力的 國會不同意 那麼行政權也沒輒 這條約自始不生效力 國會也可以就部分條款為部分保留 意思就是被保留的部分 不需要遵守 這是為什麼簽署條約以後 過一段時間還會有一個 "互換約文" 程序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11/10 16:52, , 1F
國際法為政策制定的依據算符合政策的範疇
11/10 16:52, 1F

11/10 19:48, , 2F
這個我在政治板論述過了.....(茶)
11/10 19:48, 2F

11/10 19:50, , 3F
我所謂的麻煩是,一再跟人家簽這種國會不背書的東西,
11/10 19:50, 3F

11/10 19:50, , 4F
最後誰會想跟你認真談呢:)
11/10 19:50, 4F

11/11 13:55, , 5F
所以還是帝制政府比較有效率XDDDD 皇帝點頭就完工~~~
11/11 13:55, 5F
文章代碼(AID): #195_Fb-O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5_Fb-O (Policy)